1樓:胡裡麻頓
工傷**和**結束,在等待勞動能力鑑定這期間的工資費用是不支付的。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中對於工傷發生的費用賠償有以下九類規定: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核碰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改鋒談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基銀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工傷**後多久做勞動能力鑑定
2樓:魏永禮
法律分析:工傷出院1個月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譽槐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的勞動能力初次鑑定、複查握州鑑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對初次鑑定或者複查鑑定結論不服提出的再次鑑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慶皮友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後還能不能進行工傷****
3樓:李紅豔
一.勞動能力鑑定後還能進行工傷****嗎勞動能力鑑定後還能進行碰銀敏工傷****,但是必須要由勞動能力鑑定中心確認同時也要求有主治醫生的病假條等證明材料。另外,工傷後勞動者可以在病情穩定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傷者的傷情至少屬於工傷九級甚至更高等級。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者因工或非因工負傷以及患病後搏禪,勞動鑑定機構根據國家鑑定標準,運用有關政策和醫學科學技術的方法、手段確定勞動者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一種綜合評定。
它是給予受傷害職工保險待遇的基礎和前提條件,也是工傷保險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三.勞動能力鑑定申報條件勞動能力鑑定需要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影印件,完整的病歷材料,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以及規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工傷職工傷情穩定後,可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申報勞動能力鑑定所需的常規材料及要求:
1)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表上貼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若有單位負責則壓**蓋上單位公章;個人申請需提供單位名稱、單位詳細位址、單位聯絡人姓名及**,並且當場通知單位聯絡人。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影印件。
3)攜帶被鑑定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4)提供完整連續的病歷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笑枝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證到醫院病案室影印病志,同時加蓋醫院病案管理專用章之後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鑑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診或門診的病志原件並影印件、診斷書及輔助檢查報告單原件並影印件,稽核原件保留影印件。特殊傷病情況需額外提供的申報資料及要求:
1)精神疾病需額外提供由專門的精神病醫院開具的《醫學精神病鑑定書》原件及影印件。
2)智慧型損傷需提供智商、記憶商測定報告。
3)聽力受損需提供電測聽的聽覺誘發電位檢測報告。
4)工傷職業病需提供指定醫院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
工傷**後多久做勞動能力鑑定?
4樓:王麗
法律分析: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鑑定鑑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傷後,根據**情況傷情穩定後,就可以馬上申請能力鑑定鑑定鑑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冊埋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哪爛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州緩螞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認定工傷以後還需要繼續**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嗎
5樓:
可以。勞動能力鑑定是工傷認定程式中的乙個重要環節,它可以準確地評估患者的勞動能力,以便確定工傷程度和報酬標準。如果患者經過工傷認定後,需要繼續**,則應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以便準確評估患者的勞動能力和報酬標準。
認定工傷以後還需要繼續**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嗎
6樓:
摘要。一般不可以,需待傷情穩定後。
一般不可以,需待傷情穩定後。
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員工發生工傷認定工傷後,傷情經**穩定或停工留薪期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傷殘鑑定。勞動能力鑑定要具備3個條件:
1已經認定工傷,2,傷情**穩定,3,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
傷情穩定是完全**嗎?
不一定,基本穩定即可。
我對傷情穩定不太理解,可以解釋一下嗎?
就是傷基本好了,可以讓鑑定機構評估一下能否做。
噢,我腳踝軟租挫傷,經過幾家醫院**7 個8個基本好了影響評級嗎?能評上級嗎?
不影響,能否評上以鑑定為準。
7個8個指的7個月8個月。
不影響。我現在市級醫院**效果不太好,我想去省級醫院都要什麼材料才可以去?
醫生建議即可。
需要醫生開具書面證明材料嗎?還是要去社保局備案?
醫院辦理轉院手續,社保局備案。
認定工傷以後還需要繼續**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嗎
7樓:
親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可以。勞動能力鑑定是對工傷患者勞動能力損害程度的評定,也是診斷工傷程度和勞動能力損害程度的重要依據。所以,工傷患者確認定工傷後,仍需要繼續**,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以評估患者的勞動能力損害程度,以及診斷工傷程度,以便獲得更好的**效果。
工傷,勞動能力鑑定之後,工傷還需要繼續**怎麼樣辦
8樓:李俐
勞動能力鑑定之後繼續**1.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發生後要做兩件事,即工傷及的認定和鑑定,這分別需要兩個程式和兩個部門完成。其中工傷的認定特別重要。2.你可以依據第十七條規定,你應當儘快,在發生事故傷害後30日內,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單位是不會那麼積極的甚至根本就不想申報。按規定勞動者個人是可以申報的。3.申請申請按規定要提交下列材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4.工傷認定是決定下一步是否能享受工傷保險及其待遇的重要一步,要抓緊去做。
按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5.按規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6.工傷的等級一定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說了才算,雖然按參考標準(太長我就不給你貼上了)可以初步判斷為七至十級,但不能直接應用作為依據產生效力,所以要準確確定是幾級,還是要通過鑑定鑑定。7.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賠償多少,要按勞動能力鑑定的等級確定。
工傷康復治療是否可以用醫保?有何依據?
答案是不建議使用醫保卡進行報銷的,主要原因就是一旦使用了醫保卡進行個人報銷,或住院費用就不能再去申請工傷費用報銷了,如果再使用醫保卡進行報銷後,再次去申請工傷報銷,就存在騙取醫療保障金支出行為,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明確提出,工傷保險是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金支付範圍內的鉛枝,一經查出將會處以...
工地受傷沒申報工傷,老闆想給康復治療後私下解決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申請時需提供 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
在工傷治療期間,還能拿獎金嗎?怎麼算
可以拿獎金的,做了工傷認定之後,工傷期間的工資都得按照相關規定,按照工傷前12月的平均工資給發。但是,除了基本的工資之外,有些人擔心不能正常提供勞動,公司給的獎金福利也不能拿。實際上,工傷期間提供的福利待遇得照發。按明確的規定,職工在工傷期間,公司給的福利待遇不能減少,所以獎金還得照給,而發的工資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