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肖艾斯的旅行日誌
可以提手敗出轉崗,可以跟領導協商並確定自己想轉崗的職位,再跟公畢猛顫司商量薪資待遇,雙方達成一知念致後便可以轉崗。
2樓:云云說教育
可不可以提出轉崗,得看公司是否有符合你的職位,以及領導對你的印象如何,同不同意你轉崗。
3樓:f但是
當然是可以申請的,但是一定要說明申請的原因是什麼,一般情況下都是會予以同意的。
職場中,在乙個崗位上做久了又不想辭職,該不該提出轉崗申請呢?
4樓:暱稱不允許為此
不願辭職者可申請調整。由於工作的壓力或家庭的影響,目前的崗位不能讓自己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在目前的崗位上工作確實影響了公司和自己;或家庭的特殊情況,也使自己氏鍵差無法顧及,在不願意離開單位的情況下,可以向單位申請,調整崗位,一般情況下,只要對公司的生產經營。
帶來較大影響,公司都會同意。
<>你可以申請換崗。如果你想換崗,必須和你現在的直接上司商量,請她協調。不要直接去找你要調的部門的領導。
為了避免與領導溝通,你現在知道了,上級覺得你越位了,也不尊重她了,沒調好小心以後有些小鞋穿。但還是要先和現在的上級溝通,免得因為沒調到崗位而不開心。
申請調崗是一件好事。如果乙個人在某個崗位上工作了很長時間,他一定是個熟練工。如果亮州不是特殊事件,不允許在這個崗位上工作,就不會從自己熟悉的崗位上調走?,所以,如果實在無法承擔崗位責任還是主動調到自己力所能及的崗位為好,既有利於自己的身體健康,也有利於自己的能力發揮。你在乙個崗位上工作了很長時間,想轉到乙個更有挑戰性的崗位上,這是一件好事。是一種不好的情況:
如果你因為害怕困難而申請調職,這是不負責任的,領導會有意見的。
針對問題做得詳細解針對問題做得詳細解讀,殲皮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還有什麼問題可以在評論區給我留言,大家可以多多和我評論,如果**有不對的地方,大家也可以多多和我互動交流,如果大家喜歡作者,大家也可以關注我哦,您的點贊是對我最大的幫助,謝謝大家了。分享就到這裡了,喜歡我,就請關注我吧。如果大家有什麼想。
5樓:情感導師素顏
如果你覺得你的能力是比較不錯的,而且能夠去勝任其他的崗位,那麼前明我當然建議頃悔鍵你可以提出轉崗的申請。也可以鍛鍊你的工作能雀巧力。
6樓:清秋雲奕
應該。如果在當前的崗位上覺得沒有太大的意義,當然是可以提出轉崗申請的。
7樓:無能為力大蒜
我覺得可以提出申請,這樣你也不用辭職,不過你轉崗的崗位儘量是跟你現在的崗位差別不大。
不同意轉崗也不辭職
8樓:練虎
法律分析:調崗不同意公司又不辭退,首先與公司協商,看能否調崗。協商不成,可以辭職。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正式員工,提前三十陵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法律依據:《中華人裂鬧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尺源公升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單位讓我轉崗可以不去嗎
9樓:鹿靜
法律分析:可以,轉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崗公升敗位,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勞動者可以拒絕。如用人單位以此辭退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吵滑顫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讓液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完離職可以不做新工作嗎
10樓:張逢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櫻侍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第二款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拿基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消頌謹告知用人單位。
提出辭職時,部門領導說可以轉崗,你會不會接受?
11樓:感情幸福你我他
對於大多數的員工來說,相信都有遇到過類似的情況,畢竟一旦員工離職以後,就需要有替補的員工補上去,否則日常的工作將無法正常的執行,甚至是導致公司虧損。
一、離職的原因
在我們打算離職的時候,一定要清楚的知道自己的離職原因,所以即便是公司可以調崗,如果說不是因為崗位的原因選擇離職,那麼我們也沒有必要猶豫不決。畢竟工作最講究的就是緣分,如果說只是有緣無份,那麼強制性讓自己呆下去也不會有太好的效果,還不如果斷的離職,給自己一次新的機會,說不定還會有更好的發展 ,因為當機遇來臨的時候擋都擋不住,更何況是自己不喜歡的工作呢。
二、協商清楚工作內容
如果說我們在離職的時候,遇到了自己喜歡的崗位,那麼也可以選擇留下來。畢竟現在受疫情的影響,很多的企業都面臨著裁員,銀搏幾乎很少有公司在大量的招人,更不用說薪酬待遇了,所以在能夠繼續待下去的情況下,我們一定要詢問清楚工作內容看自己是否能接受,帆搏銷以免在工作中遇到問題的時候,耽誤更多的時間。畢竟並不是所有的職位都能夠被替代,尤其是專業性強的崗位,一般都需要有幾年的工作經歷。
否則很難輕易上崗,所以在我們考慮崗位的時候,還要看一看自己是否能夠擔任。
其實無論走到哪一家企業,目的都是為了體現自己的價值以及生活,因為大家辛辛苦苦的賺錢不僅僅是為了家庭,而更多的是未來生活的保障。畢竟現在這個社會說變就變,即使是再有錢的人,說不定也會有落魄的那一天,而態遊貧窮的人過得更幸福。
12樓:星了
我此數蠢認為我是不會接受的,如果我畢衝在提出辭職的時候,那麼我一定是已經找好了下乙個崗位的,有了更好的選擇部門領導,雖然說可以轉崗,但是即使轉崗在工作之森陪後,我認為也並不是乙個很好的選擇。
13樓:羅文
不會接受的,因為我已經提出辭職了,不會再改變。
14樓:在那夜裡
我是接受不了的,因為本身就要離開這個公司了,我覺得領導說什麼話最好就不要聽了。
在單位人做兩個崗位的事情,在單位一個人做兩個崗位的事情
如果你是剛入職場,那就算了,就當是老闆給你一個機會鍛鍊自己,錢不錢的,沒什麼太大的要緊,成長才是關鍵,沒必要為了眼前的小利益放棄遠方。如果你是老人了,那了要分一下,你的兩分工作給你帶來的壓力是不是很大,不跟別人比,你自己心中權衡一下自己的努力和得到的工資之間的差別。如果差別不大也就算了,如果差別很大...
在乙個單位裡若自己的能力超過領導但得不到重用,該怎麼辦?
自己的能力讓領導覺得功高震主,當然不會重用您,沒有打壓您算是好的,您要收起自己的鋒芒,做到時時刻刻心裡都有領導,事事都要向領導彙報,有功勞是領導的,有失誤是自己的,讓領導對您放心,為領導排憂解難,成為領導的心腹知己,那麼您才會得到領導的重用,才會取得職場上的成功。作為下屬,不要讓別人覺得自己的能力超...
在乙個崗位工作了很多年,如何才能夠讓自己事業有所提公升?
生活呢,把重點想明白,就容易一點。無非是 對愛自己,自己愛的人親密關係處理。 想明白工作的意義。 提高賺錢能力 降低慾望。 命要緊。健身!老生常談嘛,因為總在辦公室裡坐著,時間長了難免會長肉,而且相應的身體素質就會下降!不想自己還沒有歲數老,身體就考了!陪物件,陪家人飯後走走步,週末爬爬山。寫文章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