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丨淼優丶
競業限制補償取決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的約定,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才適用地方標準。
勞動者可以不籤競業協議嗎
2樓:張晨光
法律分析:當事人可以籤競業協議,也可以不籤競業協議。因為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擾蠢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所以不是強制性的。
法禪兆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緩襲陪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競業協議在勞動合同裡面有效嗎
3樓:潘達談娛樂
根據提問者的描述情況,解答如下:
1.勞動合同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當然是有效的。
2.競業限制可以是單獨的協議約定,也可以納入保密協議,還可以存在於勞動合同的條款中。
3.但是競業限賀備李制協議存在勞動合同條款中,往往對於各項權利與責任描述的不是非禪遲常詳細,比如最關鍵的是競業限制補償金和違反競業限制的違約金。
4.對於勞動者而言,即便未約定競業限制補償金,依然可以主張競業限制補償金,但金額比例有國家政策,各地滾亂的當地政策略有不同。需要明確所在地,才可以進一步辨別。
勞動合同裡的競業協議有效嗎
4樓:滬深刑事貓哥
勞動協議算合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物睜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罩友歲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告鋒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競業協議很多人不瞭解,《勞動合同法》關於競業協議是如何規定的?
5樓:qiu曉陽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如果企業沒有給予員工相應的經濟補償或者沒有支付,則該條款就為顯失公平,該條款可能會被勞動仲裁機構或法院無效,這種案例在現實生活中是很多的。
6樓:豆豆老師解答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的相關協議,必須給予補償嗎
要給予相應的補償。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23條第二款規定 單位與勞動者簽訂 競業限制 條款的同時,要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簽訂競業限制協議要給予相應的補償。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23條第二款規定,單位與勞動者簽訂 競業限制 條款的同時,要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
關於競業限制協議的問題,競業限制條款無效的情況有哪些
可以蒐集證據,申請勞動仲裁。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四 第七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時,除另有約定外,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或者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
私下達成工傷賠償協議之後,勞動者可否再要求補足差額
協議有效的,不可以要求補足差額。勞動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雙重屬性,公法直接涉及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排斥意思自治,其法律規範對當事人具有強行性,在允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以合同形式確立勞動關係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同時,又作出許多強制性規定以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勞動者在發生工傷事故後與用人單位簽訂賠償協議,該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