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結婚以後父母把房子過戶到我一人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5-05-25 22:55:12 字數 4530 閱讀 2438

1樓:yi一學姐

看情況而定。因為在婚後父母把房子過戶到乙個人的名下,也有可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也有可能是屬於個人財產。如果不想讓這個房子變成夫妻共同財產的話,只需要在辦理過戶巨集碼褲登記前簽訂乙份贈與協議模租,那這種情況下就表明父母只是把房子過戶給自己的孩子,而與其他人沒有關係。

一般在婚後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孩子的情況也是經常發生的,這種情況下有些人可能會覺得對方並沒有出錢就讓其成為夫妻共同財產有點不甘心,想讓其變成個人財產,這種情況也是完全可以操作的,這樣的話就父母也不需要房子屬於他們的共同財產,而是完全由自己的孩子進行分,嘿,畢竟也是父母辛苦攢錢買下的房子。那這種情況下是可以在辦理過戶登記前簽訂乙份贈與協議,表明父母是明確贈蔽簡予給子女個人的。

簽訂了贈與協議之後該房屋就是子女的個人財產,如果沒有明確的話就會當是婚後獲得的房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要看是否直接贈予子女個人。如果簽訂了,那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以後另外一方是沒有權利對房產進行分割的,是完全屬於個人的。

在我看來父母贈予房子給子女最好是簽訂乙份贈與協議,這樣的話就能夠明確房子是給到子女個人的,而不屬於子女與其配偶的共同財產,這對於父母來講也是更希望看到的結局,不希望對方再離婚之後會對房產進行分割。

因此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看情況而定的,想要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者,需要父母在過戶登記前簽訂乙份贈與協議,並且明確是贈予給子女個人的,那這種情況下就和其他人沒有關係了。

2樓:帳號已登出

一般來說,婚鎮和後父母轉讓的房屋屬於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係中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 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讓枯和投坦旅洞資收益;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或者捐贈的財產,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屬於共有財產的。

丈夫和妻子在處理共同財產方面享有平等權利。

3樓:簡簡單單百事通

這也是屬於歲塵困夫妻共同財產的,雖然是隻過戶到了你乙個人名下,但是是在結婚以後過戶的。想要成為個人兄鍵財產的話,在過戶的時候應該寫乙份證明表示這個財產是屬於你自乎念己的。

4樓:小長學姐

確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畢竟這套房子是你在兩個人結婚的過程內獲得的,所以可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後父母過戶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5樓:臧洪躍

法律分析:父母過戶的房子,屬於父母將房屋贈與子女。如果贈與合同中沒有明確是贈與子女乙個人的,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父母在贈與合同中明確只贈與子女乙個人,就屬於子女乙個人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婚後自己孩子一方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6樓:家居買買菌

孩子結婚後,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其中一方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且大家都知道,現在很多人結婚最後都需要房子,但是房子的糾紛還是比較多的。無論是雙方的共同財產,還是後續的糾葛問題都很難處理。

因為大家分不清什麼才是夫妻共同財產,兩個人結婚之後有了夫妻之實,也有夫妻之名。同時在此期間勞動所得的財產,更重要的是在購買這些東西時,所花費的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且在此期間購買的所有東西都是夫妻的財產戚畝。<>

但是婚後所贈予的房子,無論是兩個人結婚還是沒有結婚,這其實都僅僅只是另一方的財產。畢竟父母再贈與房子的時候,初衷就是想讓自己的孩子有乙個家。而且現在很多房子基本上都是由男方來買,然後大部分都由自己的父母出資,更重要的是父母出的都是大錢。

而且在買房的時候他們都是奔著希望自己的敏茄子女過得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離婚。<>

所以他高拿森們在贈予的時候沒有太多的想法,但是有些人離了婚之後想要分掉另一方的房子,但是無論是誰都不會願意。父母最開始過戶到孩子的名下,就是希望兩個人能夠因為房子有乙個更好的生活水平,這樣的話還可以鞏固兩個人的情感。但是如果走到離婚這一步,大家還是希望塵歸塵土歸土。

所以大家一定要明白,夫妻共同財產的意義並不是婚後別人對自己的贈與也是婚後財產,因為這不在夫妻共同財產的包圍之內。如果有了感情糾葛,然後涉及到財產問題,大家一定要去專業的機構去諮詢。這樣才不會影響雙方的認知,也不會給雙方帶來麻煩。

7樓:小美美學姐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當時在過戶的時候只是給讓此賀了其坦派中一方,所以從法律的角度上來看,是屬於其中一方的個人財扒或產。

8樓:晝夜迷離

根據民典法中的規定,如果你父母在贈與合同中明確族磨房鋒穗衡子只贈予自己銀做孩子的話,那麼這個房子就屬於個人財產,如果沒有明確,說明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9樓:生活電諮小助手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為父母明確這房子是給自己的孩子,屬於贈送。

10樓:

摘要。假如結婚以後父母把房子過戶到你名下,贈與合同明確是給你個人的贈贈與,那麼是你的個人財產,如果沒有明確或者明確贈與給你們夫妻雙方,那麼房屋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哦。

假如我結婚以後父母把房子過戶到我一人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假如結婚以後父母把房子過戶慎源到你名下,贈與合同明確是給你個人的贈贈與,那麼是你的旁含個人財產,如果沒有明確或者明確寬啟態贈與給你們夫妻雙方,那麼房屋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哦。

法律依據雹戚對於一方或雙方在婚後受贈所得的房產,除非贈與聲姿漏明或協議中明確說明了只歸受贈人一方個人所有,否則,該房產屬於受贈人的夫源冊陵妻共同財產。

我爸沒寫遺囑,所以沒有明確,這個就不能弄成個人財產了嗎?

您好,這種情況是的哈。

繼承的遺產是否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關鍵看父母是否運派留有遺囑,並在遺囑中指明財產的繼承人。一、無遺囑,則繼承所得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對方有一半。二、有遺囑,遺囑中指定夫妻中一人所有,則繼承所得為個人獨有財產,離婚時不會分割。

三、如果繼承發生在夫妻倆離婚期間,那麼所繼承的遺產因為婚姻關係尚未解除,依然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只要遺囑沒有特別說明遺旁豎賀產只歸夫妻一方的,其遺產仍然應纖大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

婚後,父母把房子過戶給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1樓:敏敏普法

律師解析

婚後因贈與所得的財產,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考慮到我國傳統理念及實際情況,法律也規定了一些「特例」。

為了讓自己的子女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大部分父母會選擇傾其所有來資助子女買房,或將自己名下的房產過戶給子女。

如婚後一方父母將房子過戶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該房產應認定為父母明確贈與其子女的財產,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虛巧並 但如因其他原因,房產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在沒有其他證據證明父母有明確表示該房產是贈與自己子女一人的情況下,該房產應認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寬褲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差跡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結婚以後父母給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看是否明確表示給哪一方或者有贈與合同中明確規定了給誰,這樣不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沒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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