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肢的使用年限有規定嗎,工傷假肢更換年限規定

2025-05-06 16:05:07 字數 3253 閱讀 6065

1樓:網友

國產的一般4年更擾枯換一次槐如,進口的5~7年更換一緩明洞次。

元件式假肢**壞了修**。

工傷假肢更換年限規定

2樓:秦麗萍

法律分析:工傷職工假肢,屬於輔助器具,更換年限當前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工傷職工在獲准配置假肢,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費用核付通知單時,會同時告知最低使用年限。工傷職工假肢滿足最低使用年限之後,可以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經確認之後更換。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管理辦法》

第七條 工傷職工認為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可以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輔助器具配置確認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或者其他確認工傷的檔案;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三)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工傷職工本人因身體等原因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或者用人單位代為申請。

第八條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輔助器具配置確認申請後,應當及時稽核;材料不完整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材料完整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確認結論。傷情複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確認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第十二條 工傷職工收到予以配置的確認結論後,及時向經辦機構進行登記,經辦機構向工傷職工出具配置費用核付通知單,並告知下列事項:

一)工傷職工應當到協議機構進行配置;

二)確認配置的輔助器具最高支付限額和最低使用年限;

三)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超目錄或者超出限額部分的費用,工傷保險**不予支付。

第十六條 輔助器具達到規定的最低使用年限的,工傷職工可以按照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規定申請更換。

工傷職工因傷情發生變化,需要更換主要部件或者配置新的輔助器具的,經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重新提出確認申請並經確認後,由工傷保險**支付配置費用。

工傷假肢的更換年限

3樓:楊國平

法律分析:工傷假肢的更換年限按照所在省市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目錄,以及費用限額的標準中所規定的最低的使用年限進行確定。工傷職工如果參加了工傷保險的,則更換假肢若符合規定的標準的費用話會由工傷保險**進行支付。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則由用人單位自行支付。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數銀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族寬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薯穗宴傷保險**支付。

假肢幾年更換一次

4樓:網友

法律上賠償是四年一次。

第六章:假肢的壽命及保修期:

好多患者以為假肢的壽命是一輩子,好多患者以為假肢越貴壽命越長,這是錯誤的。

1.假肢的保修期及壽命:

手指、拉鍊手、矽膠半足保修期為6-12個月,使用壽命約為3~5年。

大、小腿假肢、髖離斷假肢、膝離斷假肢的保修期國產的兩年,進口的三年,其中腳皮半年。實際使用壽命國產的約為3~5年進口的約為5~7年。

前臂、上臂肌電手國產的保修期為一年,進口的為兩年。使用壽命約為5年,手皮保修半年,隨壞隨換,那壞換**。

智慧型腿保修期為五年。

並不是越貴的使用壽命越長,只是效果好,功能全,反而後續的維修保養的費用更高。

使用假肢壽命理論基礎,就是檢測壽命有多長,國際質量標準300萬次,相當於每次走一步,相當於五年左右的壽命。乙個病人截肢後活動量在減少,活動量減少可以增加假肢的壽命,質量標準300萬次,實際檢測可能是500萬次這樣使用壽命就可能是8年左右,這個要根據自己的活動量,來判斷假肢的使用時間,根據現階段經驗,大部分使用時間最少8年-10年左右。

5樓:網友

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是以司法鑑定中心的鑑定意見為準。傷殘輔助器具的元件有很多,如矽膠套一般是1至2年更換,假肢一般是三至五年更換。

6樓:平平淡淡

一般是按假肢的使用壽命確定,多數是四年換一次。

7樓:答疑解惑顧老師

正常的話一般是不需要更換的,除非那種有磨損的那種,比如說他的關節處你經常在使用,這樣他就會磨損,所以是需要定期檢查的,磨損了以後就需要更換了。

8樓:六月暢談感情那些事

一般也就六到十年吧,你可以問問醫生,知道的更準確,還要去複檢視看。

9樓:11我很迷茫

更換假肢的年限是根據患者自身情況來決定的。

10樓:享受科學生活

如果假肢沒有損傷的話,是可以一直用的。

假肢費用賠償年限

11樓:木易法務

法律沒有褲鬥、也不會規定這個東西。假肢多長時罩純告間換一次,根據假肢安裝機構的意見確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物明準從工傷保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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