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放假與員工籤的賠償協議怎麼才有效

2022-12-03 07:25:14 字數 5626 閱讀 1066

1樓:

你可參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位是否違規了,如果是的,就可以得到相應的賠償,請對照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戎齊

符公司有效公章,法人簽名按手印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因為過年放假簽訂勞動合同晚了10天,也是按照2倍工資賠償嗎?

3樓:

從法律角度來說,晚10天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應當支付10天的雙倍工資,也就是在正常工資的基礎上另外支付10天工資。但是,從情理角度來說,單位也不是故意晚籤,正好碰到過年放假,情有可原。而且,為了僅僅多10天工資,還犯不著與單位翻臉,如果你還想在該單位繼續上班的話。

4樓:蒼洱白子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沒有及時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就要支付雙倍工資。

5樓:王元頁

入職滿一個月不籤,第二個月起到籤合同前一天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6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出現放假,那麼單位要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

7樓:edison大哥

不算,超過一個月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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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企業放長假員工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申請賠償

8樓:心羽財經

放假期間:

如果企業發工資,那麼不違法,個人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無法得到任何賠償。

如果企業不發工資,那麼企業違法,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並且申請補償。

拓展資料: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節選)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9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企業放長假不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也不可以主張賠償。

但如果企業未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的規定,向員工支付工資或生活費,員工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與企業的勞動合同,並主張相應的經濟補償。

解除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前,放假1年,工資是49%發放,問:賠償金怎麼算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辭職),沒有經濟補償。

公司解除你的勞動合同,有以下4種情形:

1、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情形,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沒有經濟補償。

2、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3、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解除勞動合同,程式必須符合四十一條規定,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4、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雙倍經濟補償)賠償金。

工作每滿一年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6個月以下按半年計。月工資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

11樓:天下功夫出少林

如廠裡面放假時發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你們可以要求補足.

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三十五條

勞動者解除合同,除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或類似情形外,正常是不會得到補償的.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非《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解除的話,一般都應該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補償金是以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算的。

詳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12樓:

按照放假前的12個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補償

與公司簽訂了培訓協議,要幹滿一年,否則賠償10000元。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五險,沒有法定假日,

13樓:風中小白雲

關於培訓費用:《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這個1萬塊是怎麼出來的?出去培訓的?有沒有發票,這種東西你一開口就是一萬,有根據才行呀,假如真的出去培訓是1萬,按一年12個月平均,一個月833塊,你即使提前辭職,也最多扣沒有履行的月數,不合理。

沒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1.你要求雙倍工作,2補繳納社保。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五險,沒有法定假日,假期請假要扣工資,拖欠工資,所有都是違法。你申請仲裁,必然會獲得支援,討回合法權益。

培訓問題,不敢妄推該公司違法。是否賠償10000元,建議,看看勞動合同法。法律對培訓有嚴格的規範。不符合的,不需要賠償違約金。

單位宣佈放假,放假期間未籤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要求雙倍賠償? 5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這是企業違法行為,完全了可以獲得補償,賠償

16樓:端木我的

可以要求賠償,但是這段時間你必須是正常工作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單位賠償,首先是單位沒有及時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單位就違反了勞動法,所以員工有權要求賠償。

公司放假三個月後辭退我。我的賠償應應該怎麼賠償?

18樓:戚廣利

公司辭退你,如果沒有法定理由,應當支付雙倍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第11條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19樓:

你可以到你們當地的勞動局舉報投訴,申請仲裁,按照勞動法來賠償。

20樓:關振翱

你都問題無法回答,不明白你表達的是什麼意思

21樓:皇港坡哈劍牛

公司辭退你是需要付給你賠償金的,具體是工作滿一年一個月工資。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很難介入,你如果有合同可以按照合同協議來解決,如果沒有口頭協議只能看你有多少同事能夠證明啦,現在這個問題是很棘手的事情因為你這個不屬於勞動事故,沒有人拖欠工資,也沒有說不給你,形式上理解只是要你旅行一個手續問題,理論上公司如果經營還可以的話當方面取消勞動合同可以獲得賠償。

公司開除員工怎麼賠償

公司開除員工,應按以下標準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 設區的市級人民 公佈的本地區上...

公司生意不好給員工放假該怎麼補償

按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發給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當地 規定的標準發給生活費。說真心話,就看你們公司月工資還是計件工資 如果平時帶員工好的話什麼都不要補嘗,員工也不會多說什麼 要是平時差一點,可能補嚐了員工也會走人。公司效益不好,給員工...

關於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的問題,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像您的情況,在實務操作中,因為您自07年11月至08年7月為實習性質,也並未畢業,所以在此階段原則上您並未與公司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除非您的那份 工資待遇檔案 可以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因未看到這個檔案的內容,因此不便武斷認為依該檔案可證明您與公司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所以,在這一階段,一般來說,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