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的問題,房屋租賃合同問題?

2022-10-09 10:40:13 字數 4270 閱讀 6500

1樓:佛光下的菩提樹

對不起,你很難維權;

合同一年一簽就代表兩份合同可以有不一樣的條款,也就是兩份不同履約協議,只不過是你沒有認真閱讀而已;

合同內既然對方新增了承租方不得轉讓的條款,那麼有沒有明確是租賃期內不得轉讓還是租賃期滿後不得轉讓?

哎!太晚了,如果有需要我明天答覆你!

抱歉!!!!比較複雜! 一兩句話說不清楚。

2樓:匿名使用者

承租戶永遠是弱勢群體。你的權益在合同期內有保障,超過合同期你的權益完全無法得到保障。趕快重新找門面吧。面對如此不厚道的房東誰都幫不了你。

房屋租賃合同問題? 20

3樓:

你可以參照第十七條不可抗力與對方協商解除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年限的問題?

4樓:華律網

房屋租賃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當事人約定了租賃期限的,為定期租賃;未約定租賃期限的,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而未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均不得超過20年。

租賃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出租人有權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明確租賃期限,並在租賃期滿後,收回房屋。承租人有義務在房屋租賃期滿後返還所承租的房屋。

如需繼續租用原租賃的房屋,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前3個月提出,並徵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出租人應當按照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限將租賃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並保證租賃合同期內承租人的正當使用。出租人在租賃合同期滿前需要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徵得承租人同意,並賠償承租人的損失。

未規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應當准許,承租人有條件搬遷的,應當責令搬遷;如承租人搬遷確有困難的,可給予一定期限讓其找房或騰退部分房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房屋租賃合同包括續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均為20年。

6樓:匿名使用者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7樓:榨桃汁

你簽訂合同時候應當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公證處按當時的法律進行公證並無不當。但是合同法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時《經濟合同法》被廢止。根據《合同法解釋一》第二條 「合同成立於合同法實施之前,但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跨越合同法實施之日或者履行期限在合同法實施之後,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糾紛,適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關規定。

」該合同要是在2023年10月1日以後因合同履行發生糾紛的,適用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8樓:匿名使用者

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也不能對抗第三人。超過二十年的合同就算公證了,超過二十年的部分,其合同條款也不受法律約束,如果發生違約產生訴訟的話,法院不支援當事人的抗辯權。

96年簽訂的合同,也就是在2023年前都應視作有法律效力,如果超過二十年的租賃期限,應該續簽,續簽的期限也不能超過二十年。房屋租賃只要在出租人的產權許可權內,符合房屋使用基本條件的都可以租賃給承租人,只是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最長不應該超過二十年。況且房屋租賃合同的登記主管部門應當是當地房產管理部門,公證處公證不能對抗合同法的規定。

9樓:匿名使用者

1、法律規定房屋租賃部超過20年,公證處的效力不可抗拒法律,所以是無效的。

2、《合同法》規定,租賃期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所以,20年實際上並不是一個絕對的最高限,你到期可以雙方再簽訂續租合同就是啊。

10樓:匿名使用者

20年有效,超出的無效

關於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的問題 50

11樓:

由於租房協定書的特殊性,為了擁有法律效應,需要注意一些注意事項,包含有出租人、承租人的各自需要承當的責任以及應當享受的義務,其中包含有,出租人提供的出租時間、使用**、和提供的配套的設施,承租人需要承當的對於於租用的房子的使用法子、期限、維護等各方面的事物。這些權力以及義務等具體的事項需要在租房協定書上可以查詢到,以便雙方的使用程序中,沒有額外的爭議。

常規的租賃協定的主要條款,需要包含房錢、租賃的時間期限、租賃物的破壞賠償、和分租的一些條款事項。

簽寫租賃合同的時候,對於於出租方,需要注意出租人的房產證明以及有效的身份證明,以及擁有的有效的房屋租賃證,在簽寫合同的時候,承租方需要注意問清房租中包括的內容,是不是包括水電暖氣煤氣以及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和是不是請求承租人在出租以前結清各項費用,此外,需要註明付款的方式。

對於於承租方,請求則是更高,首先需要檢視身份證明,是不是擁有在本地的合法棲身的證明,和在承租的時候不患上有任何的背法犯法的行動。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2樓:土巴兔裝修

在現在的社會了,每個人都會想著賺錢,追求物質東西。於是都會外出打工,想家裡的生活過得更美好一點,讓家裡人少受點苦,這種觀念。在農村或者是偏遠的地方的人更是牢牢記住的,為此他們都會遠離家鄉,走出村中小巷,去繁榮的城市尋求更好的發展,去挑戰社會。

不過在這種時候,住是首要的問題,不少人都會去租房子。現在小編為大家科普一下房屋出租合同注意事項吧!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省、市)(區、縣) ;門牌號為 。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看了這些條項,小編認為大家已經對租房子的條例有了一定的認知了吧!一個人外出打工,最重要的莫過於有瓦遮頭,住是一個很重要的環節,租房子是很多剛創業的人的最合適選擇,錢不多,買不起房子,又要找地方住。不過租房子必不可少的就是租房合同了,希望小編為大家科普的這些租房注意事項能幫助到大家更好地看清合同,不要籤一些騙人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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