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判決不準予離婚,如果上訴有希望判離嗎

2022-04-21 14:45:18 字數 5105 閱讀 4540

1樓:水月風情

這個一般都是需要半年以上才能重新辦理

所以還是繼續等待一段時間吧

畢竟也許彼此會有和好的可能

2樓:奇農嘉嘉普

一審判決不準予離婚,需要當事人在判決書下達6個月之後再次提出離婚訴訟。

是否判決准予離婚,依據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

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3樓:

要看證據情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如果符合上述意見所規定的幾種情形,被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准予離婚。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又沒有其他突出矛盾,存在和好可能性的,法院會考慮勸解雙方或者判決不予離婚的。上訴沒有沒有新的證據讓法院認為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話,改判的可能性比較小。

一審判決不準予離婚,當事人可以上訴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上訴,但是改判機會不大。除非二審雙方同意調解,財產問題一併在二審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二十九條 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併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雙方當事人同意由第二審人民法院一併審理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一併裁判。

5樓:助人者仁恆助之

可以,上訴是訴訟當事人的權利。

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可以上訴嗎?

6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可以上訴,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二十九條  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併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7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5條規定:「上訴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問題一併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擴充套件資料:

同時,《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也指出:

188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下列上訴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逕行判決、裁定:

(1)一審就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作出裁定的案件;

(2)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明顯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審裁判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的案件;

(4)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需要發回重審的案件。

189條、在第二審程式中,作為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將分立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列為共同訴訟人;合併的,將合併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列為當事人。不必將案件發還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190條、在第二審程式中,當事人申請撤回上訴,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一審判決確有錯誤,或者雙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的,不應准許。

191條、當事人在二審中達成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對雙方達成的和解協議進行審查並製作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因和解而申請撤訴,經審查符合撤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8樓:華律網

可以。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生效後,雙方又同意離婚的,可以協議離婚。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的條件是,雙方協商達成一致。

如果現在法院判決不能離婚,夫妻一方單獨是無法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的。想要離婚的話,就是進一步收集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六個月後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依法上訴,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0樓:圭映

1、可以上訴。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5條規定:「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問題一併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3、如果當事人雙方沒有子女也沒有財產,二審也可以直接改判准予離婚。

11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感情明明已經破裂法院就是判決不允許離婚該怎麼辦?請收看家理律師事務所婚姻律師楊然然的分析。

一審不準離婚二審應當判決離婚的,如何處理

12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以二審的結果為準,我國是二審終審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第二百零七條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

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13樓:洇霋惢

一審不準離婚二審應當判決離婚的如何處理當事人不服一審不準離婚的判決而上訴的,二審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應當如何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5條規定:「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併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根據該規定,凡是一審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而二審法院認為應當准予離婚的,且經調解無效的,就應當將案件發回重審。之所以如此規定,是因為離婚案件是一個複合之訴,其既包括當事人關於離婚的爭議,也包括關於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其他爭議問題。在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自然不會也無需對子女撫養、分割問題作出處理。

但二審中,如果二審法院認為應當准許離婚的,就應當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但由於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二審法院顯然不能直接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在二審中一併處理,否則就會使得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實際上一審終審,這顯然是不妥當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二審法院只能首先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的,就發回重審。

需要注意的是,對於上述問題,審判實踐中已經有了新的處理方法。即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一方上訴後,二審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首先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原則,將婚姻關係與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問題一併進行調解。

對準予離婚的判決,當事人可以上訴嗎?

14樓:帝國づ月長石

離婚訴訟屬於一般民事訴訟,實行二審終審制度

一審法院判決准予離婚後,當事一方不服的,可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上訴;二審法院審定後為終審結果。如果二審法院維持原判,則很難再主張什麼

一般來說,在離婚訴訟中,能夠得到變更支援的多數都是離婚財產分割問題,如果是被告一方不希望離婚,這種要求改判除非是婚姻雙方存在法定不應離婚的情況外(如軍婚雙方軍人一方無過錯,非軍人一方不得提出離婚;婚姻存續期間內,一方因特殊原因喪失生活能力,需要另一方撫養照顧,非喪失一方提出離婚的等(涉嫌遺棄)),多數情況下,法院准予離婚的,二審一般都不會改判離婚無效;但因一方存在過錯,惡意隱瞞並導致婚姻財產分割不公等情況,可以主張

15樓:創作者

當然可以,歡迎和本律師面談,qq953508904,

起訴離婚,法院一審判決離一方不服上訴,法院可以改判不離嗎

16樓:正商觀察者

首先,對於離婚案件而言,如果對一審不服或者有異議的可以提出上訴。但是,離婚案件的上訴和審判程式具有特殊性:如果一審法院判決的是不準離婚,經當事人上訴,二審法院認為應當判決准許離婚的,不能直接進行准許離婚的判決,必須先要對子女、財產等問題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進行,會把這個案子發回到原來的法院重新審理。

其次,無論是一審還是二審,法院是否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依據就是,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法在一起生活,這與其是否上訴沒有關係。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17樓:匿名使用者

上屬一級的法院有權更改下級法院的判決,但是離婚這種事 一般都是維持原判!畢竟感情家庭的事嘛 離婚是過不下去了 一方才想離婚

18樓:e時代記憶

不會 一般情況剛剛開始是調解 當調解不好 就等時間 一般是半年 如果這個時間雙方還是有一方要離婚 法院就會判決了 上述的話 如果是因為離婚分配問題有可能會有所改判 如果是不想離婚 機會不是很大 不想離婚 最好是和另一半好好談談 那樣最好

19樓:桃花運一直有

不可能 只要自己下決心 沒有感情基礎了 怎麼可能不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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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再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 裁定的執行。第一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 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 裁定的 二 原判決 裁定認定的基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