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規定發行人與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

2022-04-09 13:18:51 字數 2680 閱讀 2600

1樓:

道理很簡單啊。

打個比方說有一家上市公司是賣電視機的。

如果這家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又新設立一家和上市公司並列(兄弟公司)的新公司,也是賣電視機的。

那你認為,假設這兩家都是賣電視機的子公司在原材料採購、銷售等各個環節產生了衝突怎麼辦,搶客戶怎麼辦?從控股股東的角度是維護上市公司的利益呢,還是維護另一家公司的利益呢?

以前很多情況下,控股股東往往偏向於新公司,為什麼?因為新公司的利益100%都是控股股東的,而上市公司的利益是和其他股東(包括**投資者)分享的。

所以,為了保護上市公司投資者的利益,法律規定,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關聯企業不得從事與上市公司有同業競爭的業務,避免上述情況的出現。

你要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那就要一心一意扶持上市公司的業務。不能另立山頭。

2樓:匿名使用者

防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元件販其他企業之間與上市公司之間利用上市公司資源,及與上市公司之間出現惡性競爭,損害社會公眾股東的利益。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目的為何?

3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九條 發行人的業務獨立。發行人的業務應當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我理解目的很簡單:

防止利益互相輸送。比如母公司為賣奶粉的,上市公司也賣奶粉,上市公司業績好的話,母公司就會搶上市公司的客戶來平衡利益,因為公司的控制權和管理權大多是在母公司(控股股東)手裡掌握的。如果上市公司業績不好,母公司就會想辦法做利潤輸送。

而且也會互相做成本等等。總而言之,是挺可怕的一件事。我見過一個上市公司,就把股東另一家子公司一套不能生產的食品加工線搞過來說是自己建的。

花了1個多億。就因為這個上市公司也有相同的食品加工業務。

擬上市主體與參股公司是否構成同業競爭?

4樓:血刺傭兵謷

法規裡對同業競爭的要求是,發行人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之間不能存在同業競爭。上述情況下,如果a只是參考,不參與實際經營(即不控制c),個人覺得應不屬同業競爭 檢視原帖》

發行人的高階管理人員是否可以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企業擔任監事?

公司向公眾發行**,發行人持股佔股本的多少比例怎麼算?

5樓:七臺河李陽平

一、從《**法》第五十條(公司總股本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條來理解,公司向社會發行**,公司總股本在3000萬元以上,4億元以下的,發起人(公司)持股在75%下,總股本4億以上的,發起人(公司)持股在90%下都是合法的。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可以看出:

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的有關條件與具體要求如下——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經***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時,可以公開發行**。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祕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已經瞭解與**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係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財務要求:發行前三年的累計淨利潤超過3,000萬人民幣;發行前三年累計淨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人民幣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淨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三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7.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於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8.其他要求:發行人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註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近三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

6樓:匿名使用者

在上市3年前就已改製為股份公司,你的股份已經確定。比如上市前公司共100萬股,都是你的。每股淨資產1元。

發行50萬股,每股3元,發行後公司總股本150萬股,你佔66.67%。發行後公司淨資產250萬元。

新發行股份每股3元錢(一元面值)超出1塊錢的部分(3-1=2元)是算到資本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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