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過世了,生前買的房子錢已交了16萬,還有5萬沒交,房產證也沒拿,繼承人有我,女兒和婆婆,遺產怎麼

2022-04-05 02:21:16 字數 755 閱讀 7440

1樓:俟依絲

1、該房系夫妻共同財產,一半歸你所有,另一半才是你老公的遺產,由你、婆婆、女兒各得1/3,也即你的總份額為1/2+1/6=4/6,你婆婆和女兒只能各得總房產的1/6;

2、同理,該5萬元屬夫妻共同債務,一半歸你負擔,另一半由繼承人共同負擔,也即你應當承擔其中的2/3,你婆婆和女兒各負擔1/6;

3、如果你婆婆和你們要居住在一起,那麼房產只是在理論上進行分割;如果不住一起,那麼要住房子的一方就要按現在的**補償另一方應得的比例。

如果雙方對現在的**有爭議,應當由鑑定部門對房產進行評估。

2樓:匿名使用者

本來房子是你們夫妻共有的,你已經佔50%,你老公去世了,他所佔的50%由你及你女兒及婆婆共同繼承,各佔你老公50%的1/3.至於欠別人的5萬,也由你們繼承,應在遺產中扣除娜萬後再做分配。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3樓:王現輝律師

房子是夫妻共有財產,因此,你老公去世後,首先應有一半歸你,然後你老公的一般再按法定繼承,你和你女兒婆婆各分三分之一。 比例上是這樣分的,但是怎麼折價就由你們自己商議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婚前買的,就是你們三個人平分,如果是婚後買的,那就是夫妻共有財產,應該首先把你的那一半分割,然後剩下的三個人平分。一般房產未取得房產證是不宜進行分割的,等取得房產證以後,就按市價竟價,價高者得,然後取得房產的,給予另外的人經濟補償。如果大家都不想要房產的就拍賣,然後就拍賣所得價金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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