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的規定寫在公司管理手冊上算數嗎

2022-03-29 01:17:18 字數 2906 閱讀 4086

1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勞動合同法十九條規定,試用期的約定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中,如果光寫在「公司手冊」上屬於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而不是對勞動者的約定,所以,試用期應當規定在書面的勞動合同上

2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明確規定,試用期須約定在勞動合同期內,如果勞動合同上只約定了試用期的,那麼試用期就是勞動合同期.

公司沒有權力規定另外的解釋,因為公司的權力無法臨駕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之上.

所以,樓主的這個案例,樓主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支付後兩個月的雙倍工資,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當然,樓主案例中的當事人要注意保全證據:如工牌,考勤記錄,工資條等等,以便於證明自己與公司的事實勞動關係.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是這樣規定的,如果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進公司時,應該籤勞動合同!

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要先簽合同,沒簽合同僱傭勞工屬於違法,可以告他們.公司手冊沒有法律效用.在身邊找個懂點的人幫你吧.

5樓:燕皓潔

新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根據以上法律條款,公司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應該支付你雙倍的工資。如果他不肯的話並且你有證據,可以向相關部門求助。

6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應寫在合同上!

我們公司以前的員工手冊上寫明,試用期未滿的員工提出離職,只發放工資的80%,不全額發放,這樣合理嗎?

7樓:遠端法律諮詢

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八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提出離職,那麼就按照勞動者工作的實際天數支付工資。

8樓:書山過客

公司應當全額發放工資。因為《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試用期員工可以提出離職,但應提前三天提交離職申請。試用期未滿的員工提出離職,公司應當以試用期的工資為基準並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員工試用期規定1——3個月,我們是不簽訂任何書面協議的,轉正再籤合同否則就是違法的,試用期也算合同的期限,人家在公司上班了,試用期內雙方若

10樓:兜轉白轉了時光

不合理,可查《勞動法》的試用期相關條款。

求新員工試用期的規章制度 ,不是管理辦法

勞動法對試用期是如何規定的,以上,不滿等詞是否包含本數?

11樓:司馬新絲

《勞動合同

copy法》第十九條對試

bai用期有明確的規定:du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zhi月以上不滿一dao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解釋:「以上、以下、不超過」包含本數,「不滿」不包含本數。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樣才能算是在法律上生效?

12樓:匿名使用者

依法訂立,制度的內容和訂立的程式均符合法律規定。

如你所述,公司應當舉證證明你嚴重違法規章制度的事實和制度的合法性。

13樓:北京楊文戰律師

公司的規章bai制度只要du不違法就可以有效zhi,但不代表公司隨意定規章制

dao度就

內可以對勞動者有效容。

以你說的情況,你不必擔心,公司與你的勞動糾紛應該以雙方的勞動合同為依據,勞動合同未約定的,公司按規章制度對你進行處罰的,如果你不認可該規章制度,公司要舉證證明你知道此規章制度或此規章制度有合法的程式產生,以你說的情況,公司做不到的。

你可以及時提起勞動仲裁主張你的權利。

14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具備經過民主程式制定、內容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已向勞動者公示三個要件,則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為用人單位進行內部管理的依據。

15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規章制度不能違反法律規定

2\其次,規章制度只有經過合法產生程式,如書面公告,或者告之勞動者後方能生效,否則的話,不能作為扣除工資的依據

3\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6樓:匿名使用者

要公告的,要讓員工知道,象有的正規的單位員工報到就會發個員工手冊,裡面有全部的公司制度等等

試用期問題,試用期的規定有哪些,試用期的常見問題有哪些

1 試用期結束後原則上應該發一份轉正通知,以便明確正式的勞動關係已經確立。但是,如果企業遺忘了該手續,或者操作中忽略了該程式,只要其沒有辭退勞動者,將自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約定執行,不因沒有發出轉正通知而拖延。2 勞動合同約定的兩個月試用期結束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補償金,如果非法解除需...

所有公司都有試用期嗎?試用期是幹嘛的

一般都有試用期。一 通常,用人單位在錄用一個員工之後,都要安排一段時間作為試用期,以便觀察該員工是否真正能勝任工作,換個角度看,其實也是給了員工一個深度認識單位 認真考慮前途的機會。因此,規定試用期,無論是對用人單位,還是對勞動者個人來講,都是一件好事,而且 勞動法 中也認可了試用期的存在。二 很多...

試用期不到被公司辭退,關於試用期辭退員工的規定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 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如果你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第39條情形,單位就應該給你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為你的半個月工資。試用期不滿條件被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