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6歲孩子的撫養權,離婚6歲孩子的撫養權

2022-03-03 11:38:51 字數 5768 閱讀 2060

1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會考慮孩子跟誰會好些。在有一年孩子就上學了。愛孩子可以看孩子。

關鍵是孩子跟誰會更快樂。要是真的是為了孩子想,就讓孩子有一個健全的家,讓孩子在父母共同的呵護下成長。在孩子的成長道路上,沒有了誰都會在心裡留下陰影的。

2樓:桔梗雪哀

個人覺得應該尊重孩子的選擇,而他父親有義務支付撫養費,不是他說不給就不給的,你可以通過法律手段,所以,為了孩子好,也要去爭取!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並且孩子的父親是要承擔部分撫養責任的。原因如下:1、孩子跟哪一方要根據對孩子有利的原則,如果孩子滿十週歲的還要徵求孩子的意見,你的孩子是個女孩兒,又只有六歲顯然跟母親生活有利與孩子的成長,至於收入差距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判決父親多承擔;2、孩子父親的說法是沒有道理的,除非你自己放棄讓孩子的父親承擔責任,否則孩子的父親要承擔責任。

另外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起訴是較為合適的方式。

4樓:發展永無止境

應該可以,畢竟是女孩,跟母親會得到更好的照顧,有些東西不是收入就能解決的。

5樓:烏孫玟玉苦渺

判決書上有說明什麼時間內上訴有效的,一般是15天內。孩子的年齡、性別和雙方的撫養能力都會影響判決。要有證明資料(收入證明)證明自己有經濟能力,以及時間上的許可,還有就是證明對方能力不足。

6樓:弓易巧鎮笛

沒有工作可以找工作啊,離了誰都能活,自己自食其力,媽媽帶吧,要不將來孩子跟他爸爸一樣古怪可怎麼辦?

6歲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7樓:華律網

離婚關於子女撫養權的問題,由雙方協議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出發,根據具體情況判決,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雙方均要求撫養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身心健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另一方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對十週歲以上的子女,要考慮孩子的意願。

8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如果父母一方有如下情形,且無對子女成長非常不利的情況,在爭取撫養權方面有優勢。如無以下情形,則是根據對子女成長最為有利的原則判決。是否有利小孩的成長,可以從經濟情況、父母的個人素養、離婚後居住的家庭環境、與小孩的感情關係等方面全面判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9樓:我教你掙錢

六歲的孩子已經有了自己的想法,在父母經濟條件都允許的情況下,有孩子自主選擇。如果父親或者母親沒有撫養能力孩子就會判給對方。

10樓:冼河靈

6歲的孩子當然我是父母撫養啦,不過父母也可以出去打工,孩子就交給了爺爺奶奶,這樣孩的撫養權是爺爺奶奶的啦

11樓:超級

嗯,那就要看法官的判決了。附魔任何一方有更好的條件應該是更佔優勢的。

12樓:愛琴海

可以父母協商,建議跟隨經濟條件較好的一方,有陪伴力的一方,也要看孩子的意願

13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歸母親管 我家也是離異的 我從三歲就跟我媽了 那個人 一分錢不給 一直到現在 我現在念大二了 現在也想開了 。。。。。。。所以 我覺得啊 歸母親最好

14樓:

要看雙方的經濟能力以及孩子的自己意願,這一般都是自己私了,打官司也很難解決。

15樓:玄博律所

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判,得看你侄子的想法以及父母雙方各自的撫養能力。最終會選擇有利於孩子的一方。 江蘇玄博律師事務所

16樓:微笑百合

這以我個人看法,如果是男孩撫養權應該歸男方。

孩子已經六歲了,夫妻離婚應該怎麼爭取撫養權

17樓:

1、「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是怎麼判的?」:(1)6歲的孩子歸誰撫養,要看哪一主的撫養條件更好一些:

不僅包括經濟條件,還要看能給孩子提供的教育條件等。(2)另外,如果孩子已經成清晰的表達自己的意願,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尤其是10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對撫養權歸誰可能會起很大作用。

(3)孩子平時與哪一方共同生活較多、與哪一方及其家人感情更好,也是一個考慮的因素。2、「男方有收入,(不多)但是有輕微的暴力傾向,女方無收入」:女方沒收入對女方爭取撫養權很不利,男方的暴力傾向如果只是「很輕微」,對爭取撫養權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女方的優勢可能在於孩子平時由女方帶、與女方及女方家人感情較好等。

要離婚,有一6歲女兒,請問我該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18樓:濰坊律師徐振才

根據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可以爭取孩子撫養權,主要涉及工作是否穩定,收入是否穩定,是否有不良的嗜好,

19樓:淡如初靜

作為一個女人,很同情你的遭遇,如果決定離婚,那麼女兒不給他是英明的決定,酗酒和家暴說明他是一個不負責任男人,孩子跟他沒什麼好處,你找當地婦聯支援你爭撫養權,jy8897865網友的觀點你好好看看!

20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你放心好了....

這案子主要看3點.....

1、你是否有經濟能可以照顧好你女兒.

2、你是否能給你女兒一個有人照顧而且健康的環境3、你子女的意願,是否願意跟隨你..

這上面有80%勝算

1其次你身上是否有受傷證明,或證人,或家庭暴力的證明.

2是否有你丈夫忽略照顧子女,導致子女處於危險情況,的證明以上全齊的話99%的勝算啦.........

21樓:匿名使用者

都六年了還要忍多久?

22樓:我家果果

你老公這麼暴力,你絕對不能把孩子給他

離婚6歲孩子會判給誰

23樓:僕雲德暨嬋

孩子滿一週歲之後父母離婚,主要看兩個因素,一是撫養條件,誰撫養條件好把孩子判決給誰撫養;二是孩子自幼在那家成長,主要由祖父母看管的應當判決給父親撫養,主要由外祖父母看管的應當判決給母親撫養。如果上述兩個條件差不多,則以判決給母親撫養為宜,因為孩子小,跟隨母親更有利於其成長。

24樓:愛穿拖鞋

撫養權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夫妻雙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撫養等因素來判斷。

2歲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給母親撫養,10以上的孩子,要聽取孩子的意見. 若有兩個小孩,原則上是一人撫養一個小孩的

沒有扶養孩子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一般是未撫養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具體撫養費的確定要根據當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實際生活花費來確定。

夫妻離婚,一個6歲男孩子應該判給誰?

25樓:匿名使用者

看具體情況,誰撫養孩子對孩子有利判給誰。能把具體夫妻雙方的情況介紹一下嗎?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9、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10、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1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1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13、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

14、《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並與該子女形成事實收養關係的,離婚後,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後,應由收養方撫養該子女。

15、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18、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20、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21、對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採取強制措施。

起訴離婚1歲孩子的撫養權問題,起訴離婚1歲孩子的撫養權問題

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 婚姻法 及其司法解釋的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具體如下 1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2 對兩週歲以上八週歲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

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問題,離婚後2個孩子撫養權的問題

小鈴來分析 你就是說準備離婚,孩子雙方都想要是吧 我是學法律的,我直接明白的,簡單的告訴你 法院會以雙方經濟條件,生活環境這些做參考 孩子跟誰更有利與以後的成長。這個來判斷的 如果你能證明你撫養,更利於孩子以後成長,你就有比較大的機會就是這樣,複製那麼長的沒用 法官可能會考慮一人一個,但如果你連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