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第一歩是否到起訴方戶口所在地

2022-02-04 01:50:26 字數 3908 閱讀 6627

1樓:華律網

當今社會,人口流動性是相當大的,如果雙方感情破裂需要起訴離婚,是否是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呢?該問題是要分類討論的。第一種情況是最普通的情況,雙方均沒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沒有證據證明一方離開達一年以上,此時想要離婚一方應當向被告戶籍所在地或被告經常住所地基層法院提起訴訟。

此處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在某一地連續居住達一年以上,則認為該地是該人的經常住所地。第二種情況是可以在原告的戶口所在地或經常居所地起訴的情形:一方離開住所地達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訴離婚的;一方被監禁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另一方起訴離婚的。

除此之外,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或者被監禁的,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離婚需要回戶口所在地起訴嗎

2樓:華律網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提起離婚訴訟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的。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如果雙方都長時間在外地的,可以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去起訴離婚。 此外,就算當事人自己在外地,但是可以異地委託律師,讓律師幫忙提起離婚訴訟,但是**時需要當事人自己到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3樓:李永輝律師

如果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被告已經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可以在被告經常居住地起訴。證據包括居住證,暫住證,物業證明。

4樓:正商觀察者

如果當事人採取訴訟的方式離婚,一般要根據被告確定法院的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1條 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二條規定,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我想起訴離婚要去戶口所在地法院起訴嗎

5樓:耿瑤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對夫妻雙方不在住所地的離婚案件管轄進行了特別規定: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6樓:

可以去被告戶口所在地,或者被告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超過兩年),再有一種情況,是被告正在服刑的話,可以直接在你戶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希望能幫到你,純手打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起訴離婚時需要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的額,

起訴離婚,我可以在我在戶口所在地起訴嗎?

8樓:億律

需要在被告戶口所在地或者是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但是如果你的配偶涉嫌刑事犯罪什麼的可以在你的戶口所在地起訴離婚。本意見僅根據提問者的描述作出,最終意見應以有關事實經具體核實後再行確定,本回答不作為最終的律師法律意見。

離婚可以在戶口所在地起訴嗎

9樓:哈哈是

一般是在被告戶籍所在地

不在戶口所在地,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嗎?

10樓:華律網

一、 民事案件確定管轄法院的一般原則《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經常居住地時,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優先於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二、法律關於離婚案件管轄法院的特殊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1樓:baby太可怕了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你是可以直接向你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但是必須提供暫住證。

一般來說,公民提起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確定管轄法院後,就書寫離婚起訴狀、準備離婚證據等。

一、訴訟法院的管轄

1、提起離婚訴訟首先要選擇受理訴訟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5、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6、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7、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訴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戶籍地進行起訴)。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應在你老公戶籍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離婚。

不在戶口所在地起訴離婚 可以嗎

13樓:皆有可能

可以,但是得到被告戶籍所在地立案!

1.民政局協議離婚,需要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或者男女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

2.法院訴訟離婚,要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

14樓:土流集團

可以的。

你可以準備民事起訴狀、身份證影印件、結婚證影印件及證據,到對方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要求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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