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離婚,我已經起訴了,第一次他沒有到廳,現在已經發了公告

2021-04-21 07:42:41 字數 1173 閱讀 8707

1樓:丁俊濤律師

你好,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可以缺席判決l

我是上訴離婚的第一次**是7月19日我老公沒去沒離成,第二次**要等多久,如果他還是沒去會如何。能... 30

2樓:銀州老者

你想要離婚可以來這樣辦;源

一,向法院

交起訴書,一般地說第一次不能判離法院會給調解,從此你要和老公不在一起生活,到六個月以後你再向法院交一份起訴書,這一次一定就會判離,男方不願意離也不行,

二,第一次**如果男方沒有出庭,等一個月以後法庭二次再**,這一次如果男方仍不出庭,法院就會按缺席判決

3樓:匿名使用者

是找不到被告嗎?如果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達然後缺席判決

如果是被告故意不到庭 恐怕很難離婚了

4樓:暮雪晨光

經2次**無正當理由拒不當庭,法院可以拘傳。

您好!我想和老公離婚,他不同意。我已經向法院起訴了,如果第一次法院判不離。兩次離婚共需要多長時間|

5樓:微笑淚傾城

一審不離的,只有等六個月冷靜期過後再次起訴離婚,二審法院就可以判離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有人等著你去嫁他嗎?最少也要一年。

7樓:白曉生

分居十年還是多久自動離婚

8樓:雅盛超

如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不服可以上訴到上級法院,維持判決的,從接到二審判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再次起訴,證明沒有和好的可能,再判決不準離婚違反法律規定。每次法院審理案件,適用普通程式的,一般6個月內審理完畢。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9樓:戚廣利

一審判決不離的,等六個月冷靜期過後再次起訴離婚,再次起訴,應當準備好證據,主要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法院起訴離婚第一次能離成嗎,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判不離,那麼第二次起訴離婚能離得成嗎

這個並不能確定,每個案子的情況不同。在訴訟離婚的過程中,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關鍵點要確定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破裂,是否還有和好的可能性。具體能夠證明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規定了如下幾種 一 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 三 有賭博 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我和老公都是第一次,第一次試了一次,只進去一點點,我就很痛,後來又試了好多次,都因為我害怕沒成功

你可以將雙腿抬高,在進行性活動很可能就會減輕痛苦的。不經過這樣的磨合,你的痛是永遠也不能消除的,要孩子就成問題了。我以前也是第一次,超級痛,我老公還是慢慢的強要強進去,最後他看我痛的不得了就停下了,沒曾想摸已經破了,只是沒進入,隔天又來了一次終於進去了 女孩子第一次都會害怕的,慢慢來,彆著急!要相信...

第一次起訴離婚,結果調解和好 再過月起訴,法院是不是應該

第二次起訴不一定會判離。只能說是判離婚的可能性比較大。如果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判決離婚。六個月後起訴不一定就會離,我 一個案件,對方起訴四次後法院才判決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是看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 如果有證據證明確實破裂了,則法院也有可能直接判離了。你若你第二次再起訴離婚,應當會比第一次判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