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如何打官司的問題,勞動糾紛怎麼打官司??

2022-01-13 04:36:11 字數 5331 閱讀 2783

1樓:

按樓上的意見認定本案為勞動糾紛,不錯,超過勞動仲裁時效,可以說你是「凶多吉少」,按勞動關係仲裁和起訴,基本上是被駁回。

但本案還有一個思路,就是不認為是勞動關係而是勞務或僱傭關係。但牽涉許多法律理論,非專業人事很難把握。建議請個好律師幫助謀劃,但是本案的標的—1000元錢……,正如樓上所言,可能協商是最好的辦法了。

2樓:

你和對方形成勞務合同關係;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對方還錢。

ps:只能訴訟解決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訂有合同,你就有贏的把握,且一定贏,申請勞動仲裁,到當地勞動部門

4樓:

2023年7月的,已經過訴訟期限了。2008,5.1前的訴訟期限為2個月.

那麼你的肯定過訴訟期限了。勞動仲裁肯定是不受理了。你如果能有什麼證據證明他承認了這筆工資那麼可以產生訴訟期限重新起算,不過很難,對方不可能給你出具什麼書面證明。

你可以向法院起訴.不過法院調查後確是過訴訟期限的,那麼也是駁回的,.

申請仲裁其實現在不需要成本的,申請法院起訴的話那就要成本了。

5樓:制己制理

仲裁 建議協商

個人意見 僅供參考

勞動糾紛怎麼打官司??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資,但是,要由員工方證明存在加班的事實;要求加班工資,沒有超過仲裁時效;

可以要求支付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沒有時效中斷情形,公司又抗辯已經超過一年的仲裁時效,仲裁委員會將不會支援員工方的該項要求。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7樓:邰閎狂麗姿

僅從你的敘述來看,這個官司確實有很大難度,但是律師的職責之一就是取證,建議你還是聘請律師先為你取證,然後在根據所取證據的情況來決定下一步如何做。另外,根據我的執業經驗,在有些情況下,即使沒有過硬的證據,通過訴訟也是有可能很好地解決問題的。

如果你還有進一步的問題,可以上「雲南法律網」向我諮詢,方便一些,**在我的資料裡。

8樓:匿名使用者

加班工資不要想了,仲裁不會仲裁加班工資,什麼加班費保險賠償金,不要想,要找證據證明你是工廠工人人多多少少有一點。律師看黑沒黑。

9樓:匿名使用者

依照08年1月1日國家釋出的新勞動法規,明文規定。被僱傭者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九條 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三節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第三節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六條 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

(四)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汙染嚴重,給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具體事宜你還是去請一律師幫你打這樣個官司,一般的律師收費會在你要求賠償的%5收取

計是100/5

10樓:落幕繁星

雙倍工資的話,可能現在主張有點困難了,雙倍工資也是有仲裁時效限制的,至於加班費是不受仲裁時效限制的,可加如下qq詳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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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禹鼕鼕

1.勞動爭議案件有前置程式,即先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裁終局的案件,用人單位不能起訴,只能申訴)。

超過15日沒有起訴的,仲裁書發生法律效力,等同於法院判決書。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向法院起訴的程式:持仲裁書、仲裁委員會的送達回證、民事起訴狀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起訴訟,然後按法院的指示進行。

12樓:夏爾的抽屜

你好,你之前的勞動仲裁調解的是因懷孕被辭退要求恢復用工,現在你想確認的是你跟新公司的勞動關係,還是應該先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決定不服才可以去法院起訴。我國法律規定的勞動糾紛適用仲裁前置程式,意思就是必須先勞動仲裁。。你可以寫仲裁申請書要求確認勞動關係,支付調解書確認的拖欠工資,要求補繳保險。

證據可以提交你原有的勞動合同,原來那份勞動仲裁調解書,公司給你的書面通知,拖欠保險可以去社保局開證明吧。是否支付工資應該由公司舉證。。老公司變成新公司,是老公司登出了新成立公司了,還是變更了名稱,可以帶身份證去工商管理局查詢並列印。

13樓:嶺南蜂鳴

必須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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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樓:戚廣利

1、你可以正式和老闆談一次,要求按照約定履行承諾;

2、如果與公司老闆或者負責人沒有協商好,你就可以到仲裁機關申請勞動仲裁;

3、在勞動仲裁申請書上,你可以要求公司雙倍工資賠償,這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如果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支付雙倍工資。

4、在申請勞動仲裁以前,你應當收集你在公司工作的相關證據,保證仲裁順利進行。

15樓:簡簡單單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籤合同的雙倍工資,但是工資多少錢一個月,你得舉證,否則將只會按社會平均工資計算賠償了。

16樓:青天白雲

工資發現金,每次是發5500吧。沒有什麼不利。如果公司要解僱你的會讓他們出具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入職滿一個月的次日應該支付你二倍工資。只要你儲存好在公司工作過的相關證據就好了,申請勞動仲裁,主張:1,自入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離職之日的未籤勞動合同二倍工資(5500乘以月數);2,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5500元;3,補繳在職期間的各項社會保險。

17樓:歸易槐

內容不是很具體。不知道是私人間的僱傭關係,還是和公司間的勞動關係。如是公司的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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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樓:窒息的痛放縱九

建議你去四川天作律師事務所找人問下吧,哪怕最後要打官司也要在那邊找個好點的律師。

19樓:四川文典律師事務所

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可先向勞動部門提出仲裁,對仲裁結果不符的,可上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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