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臺漏水誰負責,陽臺漏水屬於誰的責任

2022-01-08 11:49:02 字數 5713 閱讀 3411

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你有沒有重新裝修或者裝修時動過陽臺?如果沒有就不用理物業。滲漏保修期為5年,5年內找開發商,5年後找物業。陽臺從功能上本來就允許有水,還設定了地漏,空調水應該不是問題。

但如果你動過陽臺就不好說了。望採納謝謝

2樓:易書科技

1、找出滲水的原因

陽臺滲水的時候,首先第一步要找出滲水的原因,找出滲水的原因之後,才可以確定由誰來負責。通常有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業主使用不當和裝修不當三種原因,不同原因負責人也會不同。

2、開發商負責

一般情況下,如果房屋滲水在保修期之內,是房屋的開發商來負責的。如果陽臺漏水並且是在保修期內,但是開發商不想要負責,那麼可以自己找人進行維修。但是維修的費用可以總結下來,讓物業報給開發商進行補償。

但是裝修後的廚房、衛生間等地方,因為已經改變了形態,和交房時不同,就不是在維修範圍裡了。

3、造成滲水的人負責

如果是樓上的業主造成樓下陽臺的滲水,那麼就要由樓上的業主進行負責。要跟鄰居搞好關係,主動承擔責任,假如給其他的住戶帶來麻煩,那麼就要立刻進行修復和賠償。

本條內容**於:建築工業出版社《家居裝修知識問答》

陽臺漏水屬於誰的責任

3樓:雨慧穎

1、陽臺漏水是誰的責任這個問題其實並沒有固定的答案,一般都需要根據陽臺漏水的原因和漏水位置來進行判斷。導致陽臺漏水的原因有很多,原因不同的話,對應的責任人也會有所區別。

2、當陽臺漏水的時候,一定要先找到陽臺漏水的原因和漏水位置,然後才能找到對應的責任人。假如陽臺漏水是因為陽臺本身存在著質量問題導致的話,那麼陽臺漏水就是開發商的責任。3、一般情況下,房屋質量的保修時間都是五年,若房屋還處於保修期限以內的話,那麼業主就可以找開發商幫忙承擔和處理陽臺漏水的問題。

若房屋已經超過保修期限的話,那麼業主就可以申請使用房屋維修**,用於維修陽臺漏水。

4、假如陽臺漏水是因為業主自己使用不當或者是裝修不當導致的話,並且給樓下業主造成了損失的話,那麼陽臺漏水就是業主自己的責任,業主需要自己負責維修事宜,同時還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樓:

樓上陽臺漏水的問題屬於房屋相鄰關係主體之間的相鄰權糾紛,樓上的住戶對自己的房屋享有所有權,因自己的房屋給相鄰關係他方權力造成損害的應主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相鄰關係的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 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

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案例當中樓上住戶的陽臺漏水波及到了樓下的住戶給樓下的住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損害,已經構成了民法上的侵權責任構成要件。所以樓下的住戶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停止侵害、排除妨礙及賠償損失,樓上住戶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主動給予賠償。樓上的住戶的做法是明顯的推脫責任,物業管理公司是對社群裡的業主共用部分房屋及其裝置承擔維修管理責任,而本案當中陽臺屬於業主的自有的。

如果屬於第三人的責任,樓上住戶可以在自己承擔責任後追究第三人的相關責任。

5樓:廣州聚全防水補漏

陽臺漏水原因:

1.裝修時防水塗料沒有按要求多次塗刷。

2.樓房地基沉降,牆面裂縫、結合面裂縫。

維修:重新做防水,有拆掉重做防水,也有不破壞的維修方法。

陽臺下水管道漏水,誰負責。 5

6樓:豐業

這在購房合同中都有註明,需要按照合同約定處理,違約的可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協商不成,可訴訟處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 ,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 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7樓:木林

是應該把裝修的東西拆掉才能維修

露天陽臺漏水誰負責?

8樓:風塵火舞

也許我告訴您的答案可能您無法接受,分別說可能會好點

但是這樣的情況下責任在於您,因為在法律上當您享受房屋所帶的利益同時,也要承擔責任,所以賠償是您的事情

同時在您進行過賠償以後如果認定是房屋的問題,可以再由您去告開發商,只是這部分與樓下無關

9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物業負責。只不過你裝修一動作,物業就有藉口不管了。

10樓:香葡萄

陽臺面積一般情況是計一半產權,如陽臺是10平方米那產權本上就會增加5平方米產權!

開發商一般對所開發的樓盤的保修期是五年,過了保修期你就只能自己掏錢維修了!

陽臺漏水如果是你裝修引起的,那麼你肯定得付這個責任的,如果是因為年久失修引起的,那就是樓上樓下各付一半責任,修理費1000元那樓上樓下各500元!

應該由物業解決的,既然物業不允許裝雨篷,為什麼沒有給校區進行整體陽臺密閉,自然雨水情況下的陽臺漏水,這是物業在做出以上規定時應該考慮的後果,屬物業失職、不作為和不合理規定導致。

樓上陽臺漏水誰負責

11樓:易書科技

1、找出滲水的原因

陽臺滲水的時候,首先第一步要找出滲水的原因,找出滲水的原因之後,才可以確定由誰來負責。通常有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業主使用不當和裝修不當三種原因,不同原因負責人也會不同。

2、開發商負責

一般情況下,如果房屋滲水在保修期之內,是房屋的開發商來負責的。如果陽臺漏水並且是在保修期內,但是開發商不想要負責,那麼可以自己找人進行維修。但是維修的費用可以總結下來,讓物業報給開發商進行補償。

但是裝修後的廚房、衛生間等地方,因為已經改變了形態,和交房時不同,就不是在維修範圍裡了。

3、造成滲水的人負責

如果是樓上的業主造成樓下陽臺的滲水,那麼就要由樓上的業主進行負責。要跟鄰居搞好關係,主動承擔責任,假如給其他的住戶帶來麻煩,那麼就要立刻進行修復和賠償。

本條內容**於:建築工業出版社《家居裝修知識問答》

12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為物業的責任。

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的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13樓:金果

要看是什麼陽臺,如果是公共陽臺歸物業管,自己的陽臺是屬於個人管,物業是沒有責任的。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的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

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十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

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五十三條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

第五十四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五十五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制的,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14樓:

房屋漏水的原因主要有三種:房屋本身存在質量問題;業主使用或裝修不當;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漏水原因不同,相關的責任也有不同。

下面嘉程專家分別根據不同的房屋漏水原因進行責任認定分析。

方法/步驟

1、根據建設部頒佈的《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及《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內,開發商應當承擔免費維修責任。(裝修後的房屋廚房、衛生間及室內陽臺等,因為改變了交房時的形態,故不在五年免費保修範疇。

)開發商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業主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開發商承擔。

2、如因樓上業主裝修或其他不當行為造成的房屋滲水,給業主造成損失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規定,損壞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3、在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屋面、外牆等)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可以申請使用房屋維修**進行維修,房屋內設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業主自行負責維修並承擔相應費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業主損失的,根據《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4、屬於公共設施造成的漏水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維修責任。

注意事項

建議,鄰里之間房屋出現漏水,雙方應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聘請專業機構進行鑑定分清責任,妥善解決問題;在房屋維修時,相鄰人(樓上樓下、左鄰右舍)應當給予配合,不得藉故阻礙房屋維修。由於房屋裝修時容易導致滲漏,最好聘請具有法律主體資格的裝修公司承擔,並在合同中明確出現問題時的處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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