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勞動法辭退員工的補償標準是什麼

2022-01-02 21:27:03 字數 4968 閱讀 8169

1樓:天宇

《勞動法》規定辭退員工補償有兩個標準,一是未經過雙方允許且非正當理由辭退,應該按照員工工作年限進行月工資補償。工作一年就是一個月,工資應是本人被辭退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二是有正當理由,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或者發放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1、非正當理由辭退

員工在工作的時候,都要簽訂勞動合同,既然是合同,那麼裡面的內容必定是雙項的。在員工沒有任何違規(法律規定)行為的情況下,開除就意味著違反勞動合同,應該按照勞動法進行賠償。正常情況下是按照工作年限進行,一年就是一個月工資,未滿一年超過六個月按照一月計算,未超過六個月按照半月計算。

如果工資高於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三倍,則按照三倍標準支付,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

2、特殊理由辭退

一般情況下有三種辭退理由,一是正當理由辭退,不用任何賠償(需提前告知);二是非正當理由辭退,按照月工資標準賠償;三是特殊理由辭退,可以選擇賠償或者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中的特殊理由,主要包括勞動者因自身原因無法勝任工作,而公司也無法安排其他工作;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勞動者能力不足,經培訓或調崗仍無法改變。這個時候可以提前一個月告知,或者直接給一個月工資賠償。

3、注意事項

從理論上來說,被公司辭退產生糾紛屬於勞動爭議,而勞動爭議屬於民事訴訟範圍。那麼按照法律要求,必須自己主動提出上訴,才有可能得到賠償。如果自己不提的話,公司也不會受到任何處罰。

另外,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我們申請將會被拒絕。一旦發現自己權益受損,一定要及時拿起法律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樓:黃豔紅律師

回答提問

你好員工本月合同到期,公司不打算續簽了,現在賠償員工一個月工資,那本月社保還要給她交嗎

回答您好,還請稍等一下哦,我這邊幫您查詢一下,會盡快給您答覆,還麻煩您多等我一下。

提問好的

回答合同到期不續簽,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公積金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轉入新單位接續下去,如果其間有一段時間沒有單位,則按自謀職業者(不是自由職業者)的規定繼續繳納;

二、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按自謀職業者進行繳納。

2、做為自謀職業者繳納,最大的影響有:一是繳費年限比有單位的職工多5年;二是達到年齡時只能領取養老金,而非退休金,數額上會有不同。不好說哪個比哪個多,因為自謀職業者也可以多繳多拿。

自謀職業者的繳納比例(以養老保險為例)可以在核定的養老保險基數的60%-300%之間選擇。

不需要幫員工繳納了

更多9條

最新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21

3樓:劉紀偉律師

您好,2021辭退員工的補償標準為:如果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那麼用人單位需要補償給員工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如果員工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那麼按一年計算;如果員工不滿六個月的,那麼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勞動者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情形時,用人單位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的,可以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樓:竹子看法

合法辭退且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合同法》47條規定的標準支付,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工資;

違法辭退的應當按照87條規定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按照47條規定計算的經濟補償金的2倍。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2023年標準

5樓:

諮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7-16

本人在馬仕玖煲工作中發生爭執,被店長開除,但在工資到賬後發現工資有差異,店長以我自動離職為由無故剋扣12天工資,請求法律監督幫忙處理,(原工資是3800元,有出勤27天,工資3419,實發1348)

先勞動仲裁,需要我提供出勤表和辭退單,這個店裡是不會給我的怎麼處理?

請稍等,我仔細看一下您的問題哦。

要求您提供的辭退單主要是指您離職的書面證據

證明您離職了

那邊不是手機打卡,是店裡的指紋打卡

所以只要有相關材料能夠證明您離職就可以的

如果公司不提供的話,那公司是需要提供這個勞動仲裁對他的不利後果的哦

只要能提供證明你是單位的員工就可以了

那天下午走的時候按曠工算,共4天,你自己核算,謝謝

該說的昨天都給你說了,謝謝)這些話可以證明不

離職的話,您是需要書面形式說明的

口頭雖然也行,但是您是沒有證據的

她如果按曠工處理的話

所以感覺專業老師幫忙給個建議怎麼處理這事

您這個處罰還是蠻嚴重的,可能涉嫌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

即使公司因你曠工給予經濟處罰,也不得超過你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更不能將你一月份的工資全部扣除的

您這種情況這些材料您都是可以提供給勞動局的

您只要證明您是單位的員工就可以的,公司不出示出勤表的話,那隻能按照你這邊的說法來的

好的,謝謝這種情況我可以申請那些經濟補償

是可以要求賠償經濟補償金的哦,經濟補償金按照員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來支付補償。員工在公司裡工作每滿一年時間的,公司辭退員工時應當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員工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但不滿一年的,也按照一年年限計算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21怎麼算

6樓:歐陽一鵬律師

你好,辭退員工需要區分是什麼原因解除,不同原因的解除會產生不同的補償標準。如果公司沒有正當理由,違法解除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要支付給勞動者雙倍經濟賠償金。勞動者有嚴重過錯,公司將其辭退,不用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或者經濟賠償金。

這種情況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3、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了重大損失。員工以上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按照相應的程式,將勞動者辭退,並且不用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由於公司的原因或者勞動者有客觀原因不能從事原工作,公司主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要支付給n或者n+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包括:1、公司經營不善,發生嚴重困難的;2、依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破產重整的;3、公司進行重大戰略或者經營方案的調整;4、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5、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如果在工作中被無緣無故辭退,不能忍氣吞聲,要與公司進行合理交涉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兩方不能意見一致的話,建議大家拿起法律的**進行維權。【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解僱員工賠償標準2021

7樓:歐陽一鵬律師

您好!2023年解僱員工賠償標準為: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來對員工進行補償。

我國勞動法規定辭退員工的補償標準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待遇的情況來進行補償,但最長不超過12個月,但具體情況還應當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避免法律適用的錯誤情況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 按照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工資進行經濟補償。除此之外,我們本著人道主義精神來說,因為在員工已經為我們用人單位創造出利益,當他在被解僱時我們應當為他們進行一些賠償,同時我國法律已經在這方面做出了明確的規定。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法律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法辭退員工賠償,勞動法辭退員工賠償

這種情況屬於可獲得經濟補償的範疇,如果因廠裡的原因,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是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具體數額應是在正常發工資的基礎上,再多發半個月工資!因為你在廠裡工作時間沒超過半年 經濟性裁員 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第四項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需要裁減人員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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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了員工,勞動法上的糾紛,上班發生勞動法糾紛怎麼處理

1.用工是必須去勞動部門備案的,如果你與他的合同沒有備案,可能要處罰你。2.你要有員工已經學習知道你公司的相關 曠工 規定,否則員工要說不知道有曠工一事,你就不能按照曠工處理。3.如果按照曠工處理,當事人必須在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上簽字,否則必須要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果沒有通知到,還要登報通知他,不然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