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家裡只有女兒,女兒嫁人後父母養老怎麼辦

2021-09-18 10:45:49 字數 3732 閱讀 9746

1樓:逗青春攝影

現在沒有了古時候的封建思想嫁出去閨女還是一家人,女兒女婿養。

2樓:尹朶月

女兒將父母接到家中養老,這樣才能盡到養老的責任。畢竟贍養父母是我們的責任和義務,是不可以用金錢就能打發的。

3樓:炒蛋哥

出嫁,女兒也是要養老的,那是我們的父母,就我們一個孩子,就算是女兒我也得給他們寄生活費過去。

4樓:bd小葵

國家為了保障我們的老人們能夠在晚年更加好的生活還有了新的補貼,就是家裡獨生女或者是雙女戶的可以申請養老補貼。

5樓:匿名使用者

子女對自己的父母有贍養義務,媳婦對婆婆沒有贍養義務。結婚了也得養自己的父母,不能忘恩負義,定時給他們生活費。

6樓:消化

做女兒的可以給父母請一個保姆,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也算盡到做女兒的一片孝心。我們的父母需要我們來養的。

7樓:**加速度

女兒嫁人了,也是有義務給父母養老的。不能因為嫁了就不養老。

8樓:小皓粉絲團

把老人餘下的土地承包或者入股,通過租賃土地的補貼錢結合養老金養老,這樣既解決了父母的問題還減輕自己的負擔。

9樓:以心

這樣的情況下養老其實很簡單,只需要每個月寄錢過去就行了,而老人有了經濟保障,生活上也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10樓:沈平凡

誰的父母誰多出力,另一方應該輔助,哪個也別講那一輩子不求人的大話。無**婆還是岳父母,臨老手裡要有錢,別傻傻的都貼了孩子們。

農村倆個女兒該怎麼養老

11樓:用途功夫

“端午節”由來已久。分大端午和小端午。小端午是農曆五月初五大端午是在五月十五。

“端”字有初始的意思,“端午”就是五月的第一個逢五。端午節又叫“龍舟節”“詩人節”“燈節”。說起這些節日,還有一段悲涼悽美的故事呢!

戰國時期,愛國詩人屈原投江自盡,周圍的人紛紛走到江邊划船打撈。人們爭先恐後的,要把屈原救上岸。打撈了很久以後,人們還不見屈原的屍體,就回家拿米團扔往江中,不讓江中的魚、蝦、蟹、鬮等把屈原的屍體吃掉,於是有了現在的吃粽子、賽龍舟。

“端午節”最重要的習俗就是吃粽子了。粽子一般用黃米和糯米做成。把黃米或者糯米,還有包粽子的竹葉泡在盆裡一天一夜。

再用葉子把粽子包成三角形,每一個角放上大棗或花生,為的是不讓米溢位來。粽子包好後,連同雞蛋一起放到大鍋裡,慢火煮一下午。粽子煮好後,開啟鍋,芳香四溢,竹葉的香味,粽子的清香,沁入到雞蛋中,使人忍不住要多吃幾個。

端午節還有一個傳統;用艾子葉驅蚊。以前醫療不發達,有些體弱殘疾的人被蚊蟲叮咬後會死亡,把艾葉放在門上有一種避邪的作用。人們還在端午節這天綁許多五彩的小掃帚。

小掃帚是用麻線做成的。人們用各種染料把麻染成七彩線。綁製成1釐米長的小掃帚,再用一些小果殼染成各種各樣的顏色,中間有一個小孔,將七彩線把小果殼穿在一起,綁在孩子們的手腳上,以示吉祥如意。

中華民俗源遠流長,這不是迷信,而是傳統習俗。我們應該去尊重它、保護它。讓古老的傳統文化成為民族的和諧,為經濟的騰飛做出貢獻。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姐妹倆能有一人留在家裡固然好,但是如果都嫁出去也是可行的,沒有什麼大的就該留在家的說法,大小都一樣都有盡贍養父母,孝敬父母的義務,如果有一個留在家裡那在外的一個就該多出些錢,畢竟在外的一個要少很多事。如果都嫁出去了,在你們父母不能自理生活的情況下,你們姐妹兩就應該商量把老人接到你們自己的小家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總之姐妹2個應該商量著辦,別太計較也別太虧了哪一個就行!

13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都能動的時候,一方與父母同住,另一方按月付贍養費。如果父母沒有自理能力了的話,最好是輪流贍養,共同負擔費用。如果你父母有房,那麼通常情理是由得房的兒女撫養。

14樓:死般的疼某

接父母一起住,或者送去當地的養老院,每個月費用你們兩個平攤

15樓:匿名使用者

倆個女二各自出一筆錢,給父母在農村買一個房子,這個不用太大足夠,乾淨就可。然後每個人每月給固定費用給父母,當他們的每個月開銷。如果父母老的不行了,得有人照顧,那隻能你倆看誰有良心了。

誰有良心就誰負責帶回家養。

16樓:歧安寧

你說的這個只是適用於當地實施時已滿60週歲的人員,該部分人員不用繳費參保就可以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但是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該問題中,子女參保不但協助了老人獲得養老金,也是子女自己的參保繳費,是為自己將來做好鋪墊。你若是不屬於上述範圍,就不涉及到子女的事情

17樓:匿名使用者

去律師事務所諮詢吧,好像要幾十塊錢諮詢費就ok啦。依靠法律途徑解決才放心。

18樓:小婧婧

我也糾結這個問題,我是姐姐,快結婚了,妹妹說我嫁出去她也必須嫁出去,不會就在家裡,就算她以後找不到老公在家裡,如果我跟她不一起養爸媽她也不養,我說我嫁出去了該盡的孝是必須的,她非跟我吵架要兩個一起養,只要我嫁出去她決不留家裡,我說既然你不願意非要把父母的責任分這麼清楚,那我留在家裡我來養父母,不需要你養,她也不願意,說憑什麼。說我嫁她也嫁,我好生氣,我的觀點是:養父母是我們的責任,為何要分你我,為何要說出我嫁她也嫁出去這種話,在我們老家兩個女兒的,先結婚的那個嫁出去,然後另一個留家裡,嫁出去的那個女兒平時盡孝心,可她說憑什麼要按照別人的路走

19樓:

爸媽讓二女兒養老啊?

很多農村嫁出去的女兒,都不需要對父母親養老,因為自己嫁出去以後沒分到家裡任何財產,有這個說法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難道你活到結婚以前不用吃穿上學嗎?不全是父母給的!只能說你不孝順

21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都是白蓮花。財產都給兒子了。逢年過節女兒孝敬父母的也都進了兒子的口袋。老了還讓女兒來養老,你幹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我只能說這人不懂感恩

父母將財產全留給了兒子,女兒要不要一樣養老???

23樓:

這個媽媽很明智,給閨女再多也是帶別人家裡,閨女再親生的孩子也得姓別人家的姓。

24樓:其清雅

女兒經濟寬裕了就給父母關照點,經濟窘迫了就不關照父母了。兒子拿父母的財產就應該給父母養老。女兒儘自已的能力。

25樓:小洪紅哈哈哈

女兒報答養育之恩,老了買東西給他,財產都給兒子,兒子照顧養老

26樓:稻子

最討厭這種做父母的, 所有的東西是留給兒子的,心裡掛念的是兒子,女兒有需要幫助時不願出力,請求她過來帶外孫不肯,還稱什麼“你是你家,我是我家”“外孫就是外孫,是別家的人,為什麼要我帶?” 就算帶也要給工資……把女兒完全當外人。 但是一旦要養老了,就說女兒也要盡義務。

個人覺得兒女應該要一樣對待,財產上你可以偏袒經濟困難的那一方,但情感上,兒子女兒都要有關愛,不要只把愛把奉獻送給兒子,只把索取留給女兒! 檢視原帖》

27樓:

我也遇難了,結婚時給了兩被子,說有嫁妝但在銀行到期了再給!婚後又主動說買車不給錢了。現在結婚都幾年了給兒子買房,自己買房還要準備給兒子買車,今天去問他什麼兌現結果說就想憋他們錢!

你說我能怎麼辦?當初給也是他主動說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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