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工作滿10年用人單位無條件將其轉正勞動

2021-08-03 02:13:21 字數 3092 閱讀 9948

1樓:監理師

沒有。勞動合同法規定:合同滿10年,就可以籤無固定期限合同。

現在沒有轉正的說法。全部是合同制。

2樓:興洪崛起

《勞動法》中的工作滿10年是指連續工作滿十年,中間是不能有間歇的;連續工作滿十年,不是無條件轉正,而是視為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長期勞動合同.

不知道你說的轉正,是不是轉成公務員.如果是,你需要參加公****才能轉正.如果是試用期轉正.

按國家規定,你實際上早轉正了,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你可以向單位要求實行同工同酬來保障你個人權益.

4樓:匿名使用者

轉正的概念並不準確,準確的說,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十年以上,且勞動者本人同意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在一個企業幹滿10年以上必須無條件轉為正式員工?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沒有這個規定。而按勞動法,企業也沒有正式職工和非正式職工之分,都是勞動合同制職工,只有合同期限的不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一)款規定,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樓:韓飛律師

現在都是正式職工,沒有「臨時工」這一說法!

在同一單位工作滿十年以上,再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7樓:匿名使用者

正確的說法是: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在企業連續工作滿十年,或者簽訂兩次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8樓: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9樓:

市太和區首山農場農墾鍍管廠知前化工廠重工業非常不容易,不容易,幹十二三年,他們不給出手續了,就已經是無固定期限了,他們得給我們交社保,檔位主管部門勞志科已經違法了,趕緊給我們社保交上

勞動法對轉正有什麼規定?

10樓:鄧志華我愛你

依次回答:

1、簽訂正式合同後才有試用期,試用期的長短依據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而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見習合同的意思是你現在還沒有畢業,不能作為正式就業,等於單位給你一個機會勤工儉學,不能算是正式建立勞動關係,所以很多待遇你享受不到。這個是允許的。

3、至於簽訂到年底是否影響正式合同這要有一個處理過程,因為如果年底前拿到畢業證,雙人單位也承認你的工作能力,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見習合同而簽訂正式合同,當然,拿到畢業證有你也可以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你已經畢業,可以正式就業。

11樓:周律師說

轉正實際上就是試用期長短的問題,用人單位約定的試用期不得超過法律規定,否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12樓:

廣東胡律師:

你未取得畢業證根據相關法律用人單位是不得和你簽訂《勞動法》保護的勞動合同的,你們之間簽訂的是大學生就業三方協議(也有稱是見習合同,屬於受《合同法》約束的範圍)。

你要籤正式的合同必須得到你拿到了畢業證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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