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沒有與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時間超過一年末滿二年怎么辦謝謝

2023-01-25 19:25:08 字數 5023 閱讀 9437

1樓:娛樂雞米花

員工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年未滿兩年的,按照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該承擔如下法律責任: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2、由於用人單位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上法律責任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建議員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2樓:

用人單位應該與你簽到勞動合同,給你繳納社保,如果一年多了還沒有籤合同交社保,那單位是違法的行為,你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單位的行為並且申請簽到合同並繳納社保。勞動部門會受理的。前提是你要有證據證明你在單位幹了一年多的勞動事實證明,比如工資卡或者工資條等。

3樓:菩提花

你好,首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肯定是違法的,一告一個準。你可以先和單位理論,拿出勞動法,這些都是有依據的。如果對方不肯理你,那就到當地勞動仲裁去,可以給你滿意答覆。一定要保留證據

4樓:南宮柏

看你想怎麼辦,覺得工作不錯就好好幹,不想幹了,可以找公司要求支付你一年內的雙倍工資

5樓:

員工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可以去勞動局投訴。

6樓:新生崛僚

只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有你的合法利益。

公司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各需要承擔什麼責任或者義務

7樓:裝機大師

一、未籤的合同並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係,即使是沒有籤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

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二、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有的地方性法規甚至規定未籤勞動合同的,不得解除勞動關係),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三、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辭退員工)造成員工失業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損失

如果因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失業保險費,導致員工被辭退後無法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時,員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有的地方甚至規定,要按應得失業保險待遇的2倍進行賠償。

四、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則不存在試用期(因為口頭約定的試用期是無效的),單位雖然可以辭退員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五、不籤勞動合同不利於單位保護商業祕密

商業祕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單位必須對所謂商業祕密採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是對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的表現形式之一。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範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於商業祕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祕密採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祕密。

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六、不籤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後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七、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並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比如廣西的規定是給予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上海的規定是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元的給予單位罰款處罰。

八、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拓展資料:

勞動合同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8樓:生活即是金錢

公司沒有與

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各需要承擔以下責任或者義務: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員工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等;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員工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

拓展資料

關於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3、勞動關係是指受勞動法調整的,在勞動者運用勞動能力、實現勞動過程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使用者)之間的社會勞動關係。由於我國就業競爭激烈的國情以及《勞動合同法》發展歷史,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建立、變更和終止的一種法律形式。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係,但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勞動關係包括了勞動合同關係和事實勞動關係兩種形態。

4、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可以約定兩種形式,第一種賠償損失的方法。即約定由違約一方賠償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第二是約定違約金,採用這種方式應當注意根據職工一方承受能力來約定具體金額,不要出現顯失公平的情形。另外,所謂的違約,不是一般性的違約,而是指比較嚴重的違約,造成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如職工違約離職,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合同等。

9樓:西政自由鳥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等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0樓:深圳張勇律師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雙倍工資的請求訴訟時效是逐月失效的。

你要保留好你與公司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考勤記錄,工資條,工作證,社保紀錄等等一切能夠證明你在這家公司工作過的證明材料,也包括人證。

勞動仲裁要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證據,立案,排期,通知**,**,裁決。

一般仲裁在受理立案後45天完成,**,後一個月左右出裁決書。

要根據具體案情作出分析,建議帶上材料諮詢律師。

1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法,公司責任:

1、公司必須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每個月支付2倍的工資作為補償,直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為止。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員工沒有任何責任,但有權根據以上規定維權。

12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必須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每個月支付2倍的工資作為補償,直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為止.

作為員工,應該在第一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開始保留好自己在該單位工作的相關資料(打卡記錄,工資條等等可以證明自己在該公司工作的一切證據),保護自己在依法追討補償的時候不會因為證據的缺失導致最終無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僅供參考,謝謝

13樓:豫長泰58陳乃會

公司與員工沒有鑑定勞動合同情況下,員工死亡在公司,工種是保安,公司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對招聘員工沒有做健康體檢和沒有健康證,導致員工死亡,請問用人單位有沒有責任?

14樓:呦一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現在如果您想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可以向公司提出,公司有義務與您簽訂。如果提出後公司不簽訂,那麼在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您支付每月雙倍的工資。

最主要的是確定您在公司工作的起始時間,還有是否保留了工資條、工作牌等證據,證明您在公司工作已達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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