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住旅館問題,三個人住旅館問題

2021-05-12 22:22:18 字數 4292 閱讀 7674

1樓:

如果按題目回答,確實是在老闆那。老闆退了五塊,假設小二沒**全部分出去,那就是5/3=1.66666......

那麼每人的花費就是10-1.6666666..=8.

33333333....那麼花費的8.3333333....

*3=老闆剩下的25.這樣就算出來了,如果以智力題的方式回答的話,為什麼說那一元在老闆那呢?因為老闆給了五元給服務員,服務員給了每人一元,那每人的花費是九元,加上服務員的兩元就是二十九元,那剩的一元自然在老闆那,同理如果服務員沒**分了,那就是每人多分0.

6666...那麼每人花費是9 0.6666..

=9.666那麼三個人共就花費了9.666..

*3=29,可他們一共給了三十,那麼**的只有老闆。這個問題的思維誤入就出現了,有人該問了,老闆收了三十,掏出五塊,還剩二十五,在**一塊不是三十一了?其實這就是一個誤區。

因為那**的一塊就是三十里的,就是已經得到的,所以不應該算成25 5 1。那麼假設是x**的,那麼30=1 5 x x=24。24 **的一塊=老闆的二十五元。

所以這一塊是老闆**的

2樓:

很簡單 我們就算應找多少錢 是不是5除以3? 但服務員怎麼找的呢 (2+3)除以3也是對的 但怎麼錯了呢 他說三塊錢推給每個人也就是說錯誤的演算法是2+3除以3等於2加上每個人的一塊錢所以少一塊 另外5除以3≈1.6在0.

6×3=1.8 你們懂得

3樓:說好的伏筆

這種演算法我感覺是錯誤的,其實不應該問那一元錢在**,我們解題一開始的假設就是錯誤的

首先是三個人住旅館每個人都有10元錢,這10元錢就相當於是資產,而在消費的過程中變成了費用。老闆退還給顧客手裡的錢是實際存在的,也是資產,而花費的9元錢則是費用,已換取了住旅館的權益。而我們現在將費用和實際的資產相加是沒有意義的,這道題的巧妙就在於數字的設定上,隱藏了它的矛盾,我們可以將題改一下,就不攻自破了。

有三個人去住旅館,每個人10元錢,一共30.這天老闆高興,就免費讓他們入住,讓服務員把30元錢還給顧客,但是服務員愛佔便宜,把事情隱瞞了下來,沒有將錢退還給顧客,而是塞進了自己的腰包.這下好了,每個人花了10元錢就是30,加上服務員身上的30元,豈不是就是60元,請問這多出來的30是**的?其實就是我們將顧客一方的費用和服務生一方的資產重複的計算了一次

所以針對這樣的題目,在計算時要搞清楚資產和費用的方向,注意區分

4樓:

27+2,沒有任何意義,這兩個數字根本不能相加。道理很簡單,27是什麼,是25元的實際房費和服務生藏起的2元的總和。裡面已經包含2了,再加2就說不通了。

正確演算法:實際房費25元,服務生藏起的2元,一共是27元;“把剩下的3元錢分給了那三個人,每人分到1元”,27+3=30,就是最早三個人掏的錢。這樣,就沒有矛盾了

5樓:pp新

一種考慮是再分配:30(三人給老闆的,也是老闆再分配的錢)=25(給老闆的住宿費)+2(服務員小費)+3(退回的)

第二種考慮:每個人就出了9塊,然後住宿費25,給額服務員小費2塊問題中的27+2沒有意義,怎麼能支出的再加支出的呢?

就跟你去超市買了27塊錢的東西,一件25,另一個2塊,然後人家問你花了多少錢,你說花了27+2=29塊……

6樓:

假設問題變一變:1個搶劫犯同時打劫了三個人30元零錢,逃跑的時候掉了5元,被路人窮追揀到,三人見路人見義勇為的精神決定給路人2元買水喝,最後三人只分到1元,自認倒黴,每個人被搶了9元,那1元去**了?

答案你就知道去**了!

7樓:手機使用者

已知:退回5元,三人一共交了25元,管理員藏了2元,還剩28元,

解:28÷3=9.33333(迴圈),9.

33333(迴圈)四捨五入保留一位小數=9.3, 9.3×3=27.

9,再加上管理員藏的2元=27.9+2=29.9元,29.

9元四捨五入成整數,9大於5,進一,29.9元=30元。

答:所以正好30元

8樓:若在江楠papa喃

可以假設老闆給了小二6元,小二貪了2元,剩下4元,三人每人1元,就有3元還剩1元,小二還給了老闆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個題目是這樣的,是我們的固定思維在做怪,我們一直認為服務員和老闆對著幹的,就預設為服務員和顧客是一邊的,所以才有了用顧客的錢加服務生的錢。

從題目中可以看出,錢分兩類,一類是顧客的,三九二十七,另一類是旅館的,注意,是旅館的,旅館的錢由兩部分組成,老闆的,服務生的,其中老闆的是二十五,服務生的是兩元,加在一起也是二十七,剛好對等。

如果把顧客換成你的三個兄弟,把老闆換成鄰居的父親,服務生換成父親的兒子,就容易理解了,你家的錢給了對方,父親讓兒子還給你,兒子沒還,那麼不管怎麼說,他們兩個是一家的,那麼兒子扣的錢還是算他家的,並不屬於你家啊,對吧。你以為他兒子扣的錢你能支配嗎?不是你家的就不可以相加滴。

呵呵,說多了,其實,服務生的錢,理論上屬於顧客的,但是,實際上卻不是顧客的,是旅館的。理論上屬於你的,實際上並不一定是你的,明白了嗎?

從中也可以看出,敵人的敵人,不一定是朋友,

10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很簡單,你只要想這30元怎麼分的就好了,老闆那有25,服務員那有2元,旅客手中各1元。這樣還是30元。

這個問題問的就有問題,因為服務員手中的2元包含在了總花費的27元中。不能用這個2來加27 ,而應該用花費的27元加未花費的3元

11樓:jony丶

我來給你說 根本不是這樣算 根本不是沒人花了九元住店 而是先給了老闆30塊錢 老闆退了5元給他們 然後 服務拿了兩塊錢 三個人 一人得一塊錢 就是25+2+3=30 題目只是在擾亂你的邏輯思維!

12樓:匿名使用者

三人一人9元

一共27元

30是三人出的

返還了他們3元

還是27元

至於你說的

27+2=29不對

27就是他們的淨支出

這個27包括老闆的25和店員的2

明白麼不懂再看

一共30

客人3服務員2

老闆25

13樓:豬早睡早起

那一元本來就到哪兒去,你想,他們花了25住旅社,再加上他們每個人手裡的3元,服務員2元正好等於30

14樓:薛_小靜

什麼叫做在老闆那裡?這其實是個很簡單的數學問題,大家都被誤導了。其實每個人出的錢不是9塊,而是25除以3,每個人實際上花的錢不是9塊而是25/3,也就是8.

33333.......塊。

這樣算來,三個人出的房費就是25/3塊,乘以3,還是25塊。加退回來的每人一塊,服務員兩塊,一共三十。

15樓:東風破我愛你

三位客人只出了27元,服務生**的2元是包含在這27元裡的,用這公式你就看出來了3*9(三位客人出的錢)=25(老闆收的錢)+2(服務生**的錢)。

把兩次分開來看就行了。

16樓:凌風淨逍

(10-1)×3

=10×3-1×3

=30-3

=27所以27應該加3,不是加2。

看懂的頂。。

17樓:弘語海

這道題本身就有誤導性,25元,兩個人花了8元,一個人花了9元,服務生退回去三元,那麼不是三個人各花了九元,而是兩個九元和一個十元,然後再加上服務生藏起來的兩元,就是三十元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追加50分!我們列一個等式你就明白了!營業額等於三個人的支出!所以三人3x9=老闆25+2服務員!不要進入誤區三人還加服務員!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論題本身就是一個偷換整體概念的悖論題。答案是不存在這1塊錢。因為出題者把30塊錢整體順推,再反推提問。

順推的時候,整體是30塊錢,但是反推的時候,整體應該是27,因為每個人出了9塊,而不是出題者說的27+2=29,因為那2塊錢是包含在27這個整體裡的。他們付出的27塊錢裡面2塊給了服務員,25塊給了老闆。所以根本不存在這1塊錢的問題。

20樓:帥哥冬瓜

應該每個人花了9元。你們可以用30個硬幣來算,先給旅社30元,營業員要拿出5元找給旅客,營業員從5元中拿出2元,那要找的錢還有3元,這3元又給了旅客。那就30-3=27元是要消費的錢,27元中包含營業員**的2元,這27元中也是三個旅客消費的錢,拿27/3=9元。

9元就從這來了。

驗算一下:9*3=27元,再加上旅客手中的3元不就等於30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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