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 應付的購貨合同違約金,計稅基礎等於賬面價值嗎?為什麼

2021-04-21 06:34:59 字數 434 閱讀 9059

1樓:愛小旋旋

這個題,如果是應試學習,按現行中級教材的思路,正確答案為a b d,原因是負債專的計稅基礎等於負債的屬賬面價值-稅法允許未來期間可稅前抵扣的金額,a和d本未來可抵扣的都為0,所以賬面價值等於計稅基礎。但是現行實務中,企業因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合同違約金,稅法是允許在以後期間實際發生時稅前列支的,所以根據實務判斷的話a賬面價值就不等於計稅基礎,b選項是永久性差異,當期稅法允許全額抵扣,未來可抵扣為0,以負債的角度來看則計稅基礎=賬面價值0-未來可抵扣0=賬面價值,因其隻影響當期應交所得稅,所以實際上賬面和計稅本身就是相符,以資產的角度來看未來可抵扣為零,賬面價值為0,一樣是相等的。c是點型的以後可抵扣,賬面為會計賬面,計稅基礎為0,所以不相等。

以上可以給分否?

2樓:嘟嘟熊沈

不等於,因為含稅 這是含稅**,選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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