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第一天來公司上班,可是做了半天就不想做了,我該怎麼辦

2021-04-15 23:45:00 字數 3319 閱讀 1798

1樓:善良的心

有怎麼辦?路在自己腳下,該怎麼走就怎麼走,但你一定要記住一點,做任何事要有信心,決心和恆心,否則你的人生會一片傷心……

2樓:匿名使用者

咬咬copy牙挺過去吧,任何工作都不容易出頭,世上也沒有免費的午餐,你想得到什麼,必將付出什麼,這個是沒有人可以幫你的,你只能靠自己。或許多年以後,你成功以後,再看這時自己的心理,會覺得當時的自己,真是脆弱,但,總會蛻變的。

3樓:小西湖

給上級說聲。不適合這工作。就行了

急 我今天第一天上班,不想幹這分工作,怎麼樣和老闆說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告訴老闆,你上了一天班,感覺不適應這份工作,想離開這裡,請老闆成全。

我今天第一天上班,但是發現這個工作不適合我,可以直接走人嘛

5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不適合就算了~辭職的原因有很多,這沒對也沒錯,你也沒有對不起誰,工作本來就是雙向選擇。 但是你不跟別人說一下,交待一下,這不符合職業道德,

6樓:雲南新華電腦學校

如果發現工作不抄適合自己,你需要和人事進行溝通,說明原因,然後把門禁卡和名牌還給人家,要回自己的身份證,這樣顯得禮貌一些,也會給企業留下好的印象,不能直接走人。這個是最基本的職業道德。

否則,企業認為你沒有禮貌,交給你的任務沒有交接,可能會把你的行為公佈出來。

7樓:言午

你可以直接走人!

把他們給你的東西還了,

要回自己的身份證,

就可以走了!

8樓:我來自火星

不太好吧,還是先辭職吧,做人要有始有終

我第一天簽了勞動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幹了可以直接走人麼

9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不可以直接走人的,試用期需要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單方面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我第一天簽了勞動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幹了,不可以直接走人。

如果直接走人的話,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規定進行處理的,有可能會要求你支付違約金,甚至有可能影響到接下來的新工作。

按照《勞動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條的明文規定,如果勞動者想要辭職,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樣子便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那麼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11樓:

不用交任何證件,以前的勞動合同對你也沒什麼影響,因為原來的公司沒有給你安排工作,你有權解除合同。也不用通知他們。你有權利另外找工作、另外籤勞動合同。。

12樓:

一般來說,在試用期期間天前3天跟公司申請離職就可以了。你擔心的社保問題是沒有必要的,人力資源要求你提交的材料,你可以去要回來,如果不要回來對你自己也沒什麼影響。你應該是剛畢業的吧,到下一家單位一樣是把要交的材料交齊給新公司就可以了。

一般來說公司收到你的材料,不會立馬給你去辦社保,一般公司都會在規定的時間去辦理社保的增加手續。

13樓:頂級功夫

試用期可以隨時走人

兩不相欠

資料什麼的到新單位重新辦理

剛到新公司上班一天,覺得不合適,不想去了,可以直接不去嗎?我知道應該跟領導講一下,可是不好意思講。

1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把「不合適,不去上班了"這一資訊通過打**或同事傳達給領導,這是對別人的尊重和禮貌,也是做人的禮儀和態度,

15樓:匿名使用者

有時候合適與不合適,用一天的時間取決不了。如果你真的不想到那裡上班,必要的禮貌咱還是要有的。

16樓:灰太狼唐

一定要說,如果是我員工我會很在意這點,說和不說區別很大,說了是你在進步,可能n年後你是老闆,如果不說邁不出這步,你會永遠把自己圈起來,逃避心理,打個**最好,要學會尊重人 !那就是成長!

17樓:

我覺得還是應該去方面跟領導辭職,說出原因,這樣即使你不幹了,也會給領導一個好的映像,萬一這個領導以後又去其他地方又做了你的領導呢。做事情也應該有始有終。對你以後有好處,最好能以書面的形式辭職,這樣你以後得路才會越走越寬。

18樓:石子相簿

應該,不然背後別人會罵你的。

19樓:year芥末三文魚

覺得不合適就儘早提出來,別等到自己覺得難受了再講

20樓:匿名使用者

沒關係。把你的想法告訴領導。領導會原諒你的

21樓:

沒辦手續和沒簽合同就沒必要去了

22樓:善彭薄

再堅持兩天吧?畢竟剛第一天!

23樓:獄鎖狂龍蕭南天

應該去講一下,這是態度問題

24樓:絕情紅豆福

還是告訴人家一聲都好

25樓:請勿靠近、此人沒心沒肺

最好是打個**講一下

26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講一下好,總比不講的好吧

27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直接不去。又沒什麼損失

28樓:匿名使用者

跟領導打**找個理由說一下

29樓:

不去就不去唄。反正他又不給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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