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2年,公司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會保險

2021-03-04 09:19:29 字數 494 閱讀 6667

1樓:監理師

雙倍工資補償是從2023年才開始的。而且仲裁期限為1年,你的情況比較特殊。雙倍工資回補償估計已經答

過了期限。但公司沒有給你買保險,可以要求補買或者給你經濟補償。保險的多少和你的工資有關,個人應該繳16%左右,企業承擔36%左右。

從01年到現在應該不少。因為你一直沒有合同,你應該算無期限合同。這樣你辭職的話,沒有補償。

如果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你應該有12月的工資補償。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2樓:阿木

您好·! 新的勞動法是08年開始頒佈的~!所以申請補償 按道理應該從08年算起!您直接跟企業溝通,80%沒人會管理! 法律途徑和信訪途徑 是最有效的!

建議諮詢正規律師事務所!

3樓:紫珊瑚

是公司違法在先,勞動者提出辭職,應該給補償金。

4樓:百合

從01年開始算。保險可以補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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