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時,次債務人有哪些權利

2021-03-03 21:34:09 字數 1877 閱讀 6628

1樓:敏

抗辯權債權人代債務人行使權利,一般不會影響債務人的債務人的權利和利益。因為即使不行使代位權,他們也要履行其應盡的義務。在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後,次債務人對債務人所享有的一切抗辯權,如同時履行抗辯權等均可以對抗債權人。

尤其應當指出,在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情況下,次債務人不能以債權人與其無法律關係為由拒絕履行自己的義務,而必須應債權人的請求及時向債權人作出履行。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時,次債務人相關的權利有哪

2樓:乳酪豆漿

你好,次債務人對於債務人的一切抗辯權利以及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權,次債務人對債權人都可以主張。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效力有哪些方面

3樓:原野茫茫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效力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對債務人的效力。雖然債權人是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的權利,但權利行使的結果仍歸屬於債務人,即債權人對第三人的請求權或有關權利歸於消滅,所獲得的利益應歸債務人。代位權並非是優先受償權,只有債務人怠於受領時,債權人才可代位受領,但仍將受領的財產列為債務人總財產之列,以作為強制執行之預備。

此外,債務人還有請求債權人交付所受領的財產的權利。

2、對第三人(即債務人的債務人)的效力。對於第三人即次債務人來講,無論權利是由債務人還是由債權人代位行使,對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及利益均無影響。因此,凡是第三人對抗債務人的一切抗辯均可用以對抗債權人,如同時履行抗辯權、訴訟時效屆滿的抗辯權。

需要指出的是,第三人不得以其與債權人沒有合同關係為由拒絕履行自己的義務,而必須應債權人的請求及時向債務人作出履行。否則,不僅構成對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構成妨害,而且因其到期不履行債務而承擔違約責任。

3、對債權人的效力。債權人行使的是債務人的權利,因而不得超出債務人的權利範圍,也不得超出債權的範圍。債權人在債務人怠於受領時雖可代位受領,但受領的財產不得專供清償自己的債權,也不得自行抵銷自己與債務人的債務,如欲以自己受領的財產清償自己的債權,需經債務人同意且必須是僅有一個債權人。

如果有數個債權人時,對各個債權的清償,應依法律規定的清償原則,行使代位權的債權人,不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所支出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如果其行使代位權所獲得的利益已由數個債權人分享,或由數個債權人平均分擔,則其支出的費用應優先受償。

4樓:爵

行使代位權的效力有如下幾個方面:

其一,債權人行使代位權以後,

債務人對其權利不得處分,否則債權人可以主張該處分無效。

其二,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直接向該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係即予消滅;當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債權人以同一次債務人為被告提起代位權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合併審理,財產不足的,依據各自債權數額的大小按照比例分配。

其三,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請求數額超過債務人所負債務額或者超過次債務人對債務人所負債務額的,對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其四,債權人可以代位債務人向次債務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無論債務人是否參加訴訟,人民法院的判決均對其產生效力;如果其他債權人蔘加訴訟,該判決也對其產生效力,反之則否。

其五,在代位權訴訟中,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債權人已著手實行代位權並在通知債務人之後,次債務人才取得的對債務人的抗辯是否可以對抗債權人要視情況而定:如因債務人的處分行為而對債務人所取得的抗辯,不得以之對抗債權人;如因其他事由取得的抗辯可以對抗債權人,例如對債務人的清償等。

其六,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勝訴的,訴訟費由次債務人負擔,從實現的債權中優先支付。

其七,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請求人民法院對次債務人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財產擔保。

債務人對債權人代位權有什麼要求,專屬債務人自身,不能行使代位權的債權有哪些

債權人的代位權的成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務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 二 債務人須享有對於第三人的債權或返還請求權等現實的權利 三 必須是債務人怠於行使債權人到期的債權 四 債務人怠於行使債務的行為給債權人造成損害。合同法 第七十三條規定的代位權,應當滿足四個條件 1...

債權人和債務人怎麼區分,債務人和債權人的區別是什麼

哎,其實要完美解釋這個問題,可以寫一篇 了。簡單的講,基於法定或約定的原因,你應當給我100萬,這時,對我來說,你就是我的債務人,我就是你的債權人。第二 絕大多數的合同均為雙務合同,也就是說,任何一方當事人即是債權人,也是債務人 其兩者之間的債權 債務是相對應的。導遊,呵呵,其屬於職務行為,屬於旅行...

代位權訴訟中債務人與次債務人間債務應是明確的到期債權嗎

是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十一條 內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 容七十三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二 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三 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 四 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第3項要求即為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