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作時間員工喝酒造成身亡公司是否承擔責任

2021-03-04 01:38:35 字數 2189 閱讀 6090

1樓:匿名使用者

2、承擔「酒責」的幾種常見情況

①故意灌酒型。

曾幾何時,不少地方「酒文化」中形成了「不喝醉不夠朋友」的潛規則,於是,酒席間相互灌酒成為習慣。在灌酒導致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由於灌酒者明知過量飲酒會對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而仍然實施這種行為,因此造成損害後果發生的,可認定為直接故意的主觀過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灌酒者應當承擔賠償的主要法律責任。

②放縱型飲酒。

「酒友」明知與其飲酒的人患有某種疾病或酒量有限或發現飲酒後的不良反映以及明知其它不良後果(如酒後駕駛)等,但仍不履行勸阻義務而與之對飲,對於該「酒友」的生命和安全不管不問、任其發展因而導致該「酒友」人身損害後果發生的,應認定為與受害人對飲的人具有間接故意的過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對飲者應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其承擔1/3以上賠償的法律責任。

③不予救助型。

「酒友」之間因有「相約飲酒協議」的存在,雙方不僅達成了共同飲酒的默契,而且由於共同飲酒過程中相互之間距離最近,相互之間還具有最容易獲取和發現飲酒者是否酒醉以及是否有不良反應等資訊的便利和特徵,從控制論和資訊傳播原理的角度來看,同飲人之間對於發現有不良反應情況後,均具有及時通知、及時協助救護、及時照顧和幫助等法律和道德上的義務。出現這種情況,如果同飲人違反了這些義務的一項或幾項或所有事項而造成其他「酒友」人身損害後果發生的,應認定「同飲者」的行為對損害後果的發生具有原因力,「同飲者」應按照原因力的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個觀點的根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第二款的規定:

「兩人以上沒有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應當根據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④雙方均無過錯型。

司法實踐中還出現過這樣一種情況:一位「酒友」只勸另一位「酒友」飲用了少量的酒,結果卻誘發了對方疾病甚至死亡後果的發生,而勸酒者先前不知其病情,被勸酒者也認為少量飲酒不會發生危險,這種情況下,根據公平責任,可酌情判令勸酒者適當承擔補償責任。其依據是我國《民法通則》第132條的規定:

「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綜合來看,前三種型別均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第四種型別適用公平責任原則。

公司員工工作時間騎電動車撞傷人,公司要不要承擔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九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版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權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僱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絡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依據上述規定,你要認定是否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如果僱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絡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符合以上情況,公司就要承擔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賠償責任。

員工下班時間喝酒死亡,可以向公司獲取賠償嗎

3樓:潘樹嚴

下班喝酒即使因為工作,也不屬於工傷。要求賠償沒有法律依據,除非公司有過錯,找共同喝酒的人索賠去吧

公司員工上班時間外出,出車禍公司有責任嗎?

4樓:簡簡單單

公司員工上班時間外出發生車禍,如果是工作原因外出的話,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屬於工傷的,用人單位應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5樓:匿名使用者

出差?擅離職守(私自離崗外出)?不管屬於哪種,公司多多少少都要承擔責任吧?如果因公出差,公司要承擔完全責任。擅離職守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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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看從事的工種。凡是和旅客和飛機直接有關係的工作都有夜班,比如運輸 也就是旅客服務,包括換登機牌,引導等工作 安全檢查,燃油供給,機務 飛機檢修 等等大概有10多中工作。一般業務崗位的工作時間是上一天休息一天,一般沒有節假日。如果從事的行政工作,那麼和一般的機關一樣,上5休2,有節假日和帶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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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 患職業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