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解釋:最高人民法院作為我國最高審判機關,其審判案例具有很高的權威性和指導性。在適用法律時,按照最高院案例的規定進行,能夠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和統一。
如果不參考最高院案例,容易產生不同法官對同一案件的不同處理結果,導致司法裁判結果的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因此,不參考最高院案例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解答方式和對策: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應當充分認識到最高院案例的重要性,積極學習和運用。可以通過閱讀法律文獻、參加培訓班、交流學習等方式,提高自己對最高院案例的理解和運用能力。
搏滲同時,也應當注意最高院案例的適用範圍和具體情況,避免盲目套用和死板教條。
拓展說明:在適用最高院案例的同時,也應當注重法律的靈活運用和實際情況的考慮。在具體案件中,應當結合法律規定和最高院案例的精神簡銀扒攔昌,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和判斷,確保司法裁判的公正和合理。
2樓:網友
不參考最高院灶肢案例屬於干預適用法律,是一種法律錯誤。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國最高的司法機構,其制定的案例具有指漏巨集導性和權威性。不參考最高院案例會導致裁判結果與法律規定、司法實踐相悖,破壞司法公正、穩定和權威性。
此外,最高院的案例制定也是經過多方面考慮和充分討論的,具有較高的普遍適用性和法律規範性。因此,法官在審返辯冊理案件時應當參考最高院的案例並結合實際情況,合理適用法律。不參考最高院案例的做法容易導致不當判決,影響司法公信力和社會穩定。
5位權威法律專家一致認為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錯誤,有哪些法律依據?
3樓:匿名使用者
專家們形成了如下五點法律意見:
一、根據《合同法》規定,本案《借款合同書》中的擔保條款應定性為附生效條件的擔保條款,因所附生效條件未成就,擔保人不應承擔擔保責任。法院判決對合同擔保條款的隨意解釋存在明顯錯誤且不符合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二、根據《合同法》規定,本案《補充協議》中的擔保條款應定性為附解除條件的擔保條款,因債務人故意阻卻解除條件的成就,應視為解除條件已成就,擔保人無須承擔擔保責任。
三、根據《公司法》規定,本案。
一、二審判決在未查明博彙公司的擔保宣告是否已履行法定決議程式情形下,即認定其擔保責任成立,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四、本案二審法院對當事人提供的關係案件核心事實的重要新證據疏於查明認定,對案件的基本事實認定不清。
五、本案。一、二審判決中僅基於博彙公司的自認即將其增列為被告與連帶責任保證人屬於訴訟主體認定上的重大錯誤。
我國不承認判例,但司法實踐中能否引用,具體的案例是什麼
4樓:包玉韻
你說的很對,我國雖不承認判例,但是有的時候可以做為參考,用來解決其它類似的案件。
在以下案例中,法院的判決是否合理?
5樓:網友
首先,你要搞清楚,你們買賣發生的事實(客觀事實),不是法院認定的事實。法院要認定的事實,需通過法庭事實調查後確認,這就需要證據槐蘆來證明。我猜本案悶螞你是原告,有舉證義務。
另:銀行的交易憑證,只能證明該筆錢款的流向,而不能證明該筆錢款的性質。如合同中無明確的約定,你又無充分的直接證據,(我不知你說的證人證言、履約催告函、李豔秋父母的錄音,從證據的形式,來螞明埋源等情況,是否可無爭議的同時指向一點---對方手中有定金收條。
否則,法院的不支援,也是可以理解。
6樓:匿名使用者
到法院打官司是要證據的,誰主張誰舉證,你主張是定金就要拿出證據來。
如何能查到最高院的歷年的司法解釋
我的迅雷部落格裡有個法條庫,給你地址你找好看吧 名字叫 中國法律法規大全 可以去圖書館查中國法律大庫,很全。而且每年都有更新的。如何查詢最高院的相關司法解釋是否有效 您好,最高法院的裁判文書不屬於規範性法律檔案,其效力要低於法的正式淵源,不屬於司法解釋的範疇。兩者屬於不同概念,我國不是判例法國家,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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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b18667 2002附錄b中,列出了多等級傷殘者的傷殘賠償計算公式,這個公式是根據傷殘賠償總額 賠償責任係數 賠償指數等來計算多等級傷殘者的傷殘賠償金的法定公式,公式如下 n nc ct c1 ih ia,i ia,i 10 i 1,2,3 i 1 i 1 nn,多處傷殘 ih ia,i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