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職場幫手小未
可以的。1、企業由於經濟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停工停產,員工無法正常到崗工作,或者只能從事輔助性工作,無法參與正常生產活動的。企業在生產任務不足,停工停業時可以安排員工待崗並支付待崗工資。
但公司應提供生產任務不足或經營情況不佳的證據。
2、公司出資安排員工參加培訓,在培訓期間,員工無法正常參與工作,可以視為待崗。
3、企業因生產經營。
困難無法安排職工崗位,暫時性安排職工下崗但超過乙個月的時間,在度過困難時期後再考慮安排職工重新上崗。待崗期間,職工可以領取一定的生活費,並由企業繼續為其繳睜慎納各項社會保險。
費用。4、企業由於改制或者被兼併、收購其他企業或者與其他企業合併的情況下,需要對機構或者崗位進行調整,暫時無法安排勞動者工作,但按照法律規定企業又不能隨意解除勞動者的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各地的政策一般明確企業可以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不僅需要支付生活費,還應該為職族清工繳納悉穗敬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2樓:僕瓊嵐
勞動法中沒有這一規定,也不支援這一行為,但如果是已經入職了,已經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然爛櫻後公司讓你「帶薪留衫態職」,這種情況是可以的,也不違反勞動法。除此之外,都是不合規的。
希望我的對您有所幫助,並或歷源受到您的
3樓:師傅又被抓走啦
回答您好,企業可以在暫時停止經營的情況下,讓勞動者待崗。具體多少時間,法律無明確規定。待崗期間,第1個月應該支付全額工資,第2個月開始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70%的生活費。
並且告知勞動者什麼時候恢復崗位。《勞動合同法》沒有關於待崗的問題的規定;但是待崗不同於解除合同,待崗期間員工與單位之間勞動關係仍然存在,待崗期間單位應發放最低生活費,仍然要為員式交納各項社會保險。
公司讓員工待崗合法嗎
4樓:黃帥
法律分析:看具體情況定。如果企業生產經營並不困難,且員工沒有待崗意願的,企業讓員工待崗是不合法的。
同時公司出資安排員工參加培訓,在培訓期間,員工無法正常參與工作,可以視為待崗,為合法待崗。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勞動者待崗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當地**規定的標準發給生活費。
待崗期間公司沒出具任何待崗檔案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能拿到失業保險金嗎?不離職的話,我應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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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讓員工籤合夥人協議 法律分析 合夥人協議與勞動合同是不一樣的,合夥人協議指依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 以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夥企業的契約。勞動合同是勞動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勞動合同約定了勞動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
公司讓員工提前轉正要答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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