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派員工去別的公司工作,別的公司讓他休的假比原定的假要多幾天,該怎麼

2021-06-18 18:27:38 字數 5236 閱讀 8311

1樓:

沒活就休息吧!派遣說明公司就沒有活了,所以你就服從安排吧!也沒有太好的辦法了。

要是工資和待遇額度一樣那就沒有問題了,加油吧!乾乾自己的吧!現在這時候能有個工作混口飯就可以了。

2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你們公司派出去的員工到別的公司去上班,當然要睡別的公司的 作息時間去上班了 他們讓多休的假期也算正常 所以沒有必要糾結這個該怎麼給他發工資,就怎麼給他發工資 否則的話 拍到別人那裡上班公司的作息時間是非常不合理的

3樓:搗鳥巢蛋

派出去了,就是要按工作公司要求做事!和原公司沒關係

4樓:生活情感老師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爭議的,屬於勞動仲裁範圍的,用人單位是有權通過勞動仲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作為勞動者,也可以依法適用相關法律規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並不是說用人單位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就等於沒天理。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一條 為了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樓:在北固山看美麗人生的紅楓

這個應該是別的公司發工資吧,如果是的話就按照他們公司的規定來的吧。既然是你們公司派出去的員工到別的公司去上班,當然要按照別的公司的 ,作息時間去上班了 ,他們讓多休的假期也算正常, 所以沒有必要糾結這個該怎麼給他發工資,就怎麼給他發工資 否則的話 ,拍到別人那裡上班公司的作息時間是非常不合理的派出去了,就是要按工作公司要求做事!和原公司沒關係。

6樓:端木我的

他應該按照那個公司的規定休假,因為他不在原公司上班。

7樓:小丫子

在哪工作,就得遵守哪的規章制度。既然派到別的公司,自然也得跟著別的公司的規定辦事。

8樓:茹驕

你們的公司派員工,去別的公司工作,別的公司讓他休的假,比原定的假要多幾天的時間,那麼按照原來的公司工資標準,進行計算工資。

關於工資支付。

我們先看規定,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當然各省也有自己的規定,比如《海南省最低工資規定》第七條規定,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勞動合同雙方可以重新約定其崗位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從上面規定,我們可以得到三個結論:

首先,停工停產不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每個週期最多不超過一個月)的,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勞動者照常發放工資,這裡是發全額工資。

其次,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要區分勞動者是否提供了正常勞動。所謂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在“放假”期間,仍然按照用人單位的指示,完成特定工作,而不是真正處於“放假”的狀態。提供正常勞動的,需按正常工資標準支付勞動報酬;未提供正常勞動的,發放不低於最低工資的勞動報酬。

最後,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並不是說發工資一定是發最低工資標準,這裡的工資是要雙方約定,公司不能單方決定是否發放多少。如果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才可以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放假期間,員工可以去其他公司上班嗎?答案是可以的。

請假的理由?

9樓:景田不是百歲山

1、自我詛咒版請假理由:生病,比如過敏、腸胃炎等。要求出色的演技,合理的**。成功率80%,技術100%。被識破率極高,只是老闆們識破也不好意思點穿罷了。

2、俗套肥皂劇請假理由:飛機延誤了,火車晚點了,家裡遭竊了。成功率50%,技術0%。為了請假這樣的小事,犯不著劇情大逆轉吧。

3、最常見的請假理由:去外地看望父母,或者父母來看望需陪同。主打親情牌,採用聲淚俱下的煽情說明父母老邁,希望抽時間陪他們。

成功率80%,技術80%。不過只適合家在異地人士。

4、充滿挫折感的請假理由:我失戀了,我分手了。失戀、分手,導致最近心情非常低落,想放假出去散散心。

成功率70%,技術70%。你以為你失戀最大,其實老闆懶得教導你才讓你偶爾得手一次罷了。

5、積勞成疾可憐版請假理由:前段時間工作壓力太大。工作疲勞,效率好低,需要調整。成功率30%,技術30%。老闆眉頭一皺,這算什麼話,他比你累多了。

10樓:箬淺箬漾

請假的理由有很多種。比如說朋友結婚,我要回去,水分子這個。原因就比較真實,並且有很多人相信,同樣你說你生病了,去醫院開個病例單記得請假也是最真實的,別人不會懷疑的。

11樓:小田粽

生病,生病請假是最不好判斷的,只要裝作很痛苦的樣子,這個時候公司也沒辦法要求你提供病假條,只需要後補就可以了,後補的方法就多了,所以生病請假最真實也最容易。

12樓:舍予

請假的理由合理就可以了,

短時間的請假一般都說是身體不舒服的,

長時間的請假那就說家裡有急事需要回家一段時間。

13樓:ever一

用生病的理由請假是最真實的,因為你如果生病的話,你自然會有診斷書,把診斷書放在上級領導面前,他肯定會批你的假。

14樓:匿名使用者

請假理由一:火車票難買

一年一度轟轟烈烈的春運再次上演,搶票,也就成了“漂”一族最大的痛。當然,挑戰與機遇並存,藉著之一節點,不妨這樣給上司請假“領導,年三十的火車票全部沒了,連站票都賣完了,我只能買xx號的了。票已經買好了,你看,能不能提前讓我走。

”請假理由二:家遠、路難走

大過年的,領導一般不會大動肝火。家遠車程長的小夥伴,不妨抽空去找領導“訴訴苦”,你可以這樣說“領導,我也不想提前請假,可我家實在太遠了,坐著一來一回就得n天。放假時間本來就長,再去掉在路上浪費的時間,在家就沒幾天可呆的了。

一年就團聚這一次,老長時間沒陪老人了,你看,能不能……”

請假理由三:急著回家相親

個人問題比天還要大。特別是一些大齡青年,“回家相親”無疑是最好,且最難讓人拒絕的請假理由。請假的時候,你就說“家裡安排相親,不過,相親物件過幾天就要回ta的老家,所以,想趕在ta走之前見一面。

”請假理由四:病了

年底了思鄉情切,容易抵抗力下降,甚至生病,精神不振的人不能安心工作,反而容易出錯,給領導添堵。所以,這時候請病假,似乎也很能說的過去。

請假理由五:家裡有事

誰家都會有點大事、小事,即使過年,也不例外。大到親戚結婚、去世,小到家裡漏水等等,事出緊急,無法預知,也不容抗拒。用這些理由請假,雖說藉口有點牽強,但保不齊領導心情好,大筆一揮,就把請假申請給批了。

終極請假理由:我要回家過年

如果以上四個理由都不太適合你,那乾脆,你就直接找領導說“我要回家過年。”怎麼想的就怎麼說,領導也不是傻子,誰都知道怎麼回事,想給你說啥都能給,不想給啥理由都是白搭。

15樓:匿名使用者

1.身體不舒服:「身體不舒服」是每個人最常用的請假理由,舉凡感冒、頭痛、拉肚子、嘔吐或是急性盲腸炎,都是可以作為身體不舒服的理由,而且,通常身體狀況不佳,往往可以明顯看出來,所以,這個理由也是位居十大請假理由的首位。

2.家裡有事:「家裡有事」的定義很難確認,雖然也常被作為請假的理由之一,但最好先了解你的老闆想法,確定可能會通過核准的理由再提出請假申請。

像是父母生病或是親人發生意外等,需要幫助處理,這時請假獲准的可能性比較高,另外像家裡廁所壞了、要找人修理…等事,有的老闆會認為那是你的家事,不該影響他付給你薪水工作的時間,獲准的可能性就不高。 而且,萬一你常提出請假理由卻未獲得准許,不但假沒休成,可能還影響老闆對你的印象,年終績效獎金可能就得有縮水的心理準備。 3.

小孩生病:對許多職業婦女或是先生來說,「小孩子生病或是小孩子學校有事」是最常見的請假理由,尤其是現代許多家庭都是雙薪家庭,不論是先生或是太太,都是上班族,所以,小孩子一旦有發生任何事情的話,常常夫婦兩人,其中一人就得要請假處理。不管小孩生病情況嚴不嚴重,只要一拿小孩子名義出來,誰敢不答應你的請假?

感情豐富的主管甚至還會眼含淚要你多保重,小孩沒好之前不急著上班;誰知道你是真的帶小孩到醫院掛急診、打點滴,還是到麥當勞吃漢堡玩溜滑梯?不過未婚的上班族可千萬不能利用這個理由,一來會引起老闆的懷疑,二來反而讓人懷疑你的私生活。4.

交通意外事故:對許多通車族來說,最令人頭痛就是「交通問題」,尤其是在上班時間發生任何交通事故,使得交通運輸受到影響,所以,「公車」或「火車誤點」都是許多上班族遲到請假的理由。這個理由通常會讓老闆感覺不高興,但絕對會被承認,不過先決條件是你必須要有誤點證明單。

5.車子拋錨:許多自己開車的上班族,最害怕的是碰到車子拋錨,往往就會動彈不得,不僅要趕快請修車廠來拖吊,還得向公司請假。

不過,小心點,有的老闆不願認同這個理由,反而會教你用自己的年假代替,除非不得已,否則請善用! 6.搬家:

搬家或是其它突發事件,像是家?遭小偷或是遇到扒手,往往就會有財物損失,所以,就得請假處理後續事情。這種理由一年大概可以發生2次,但如果超過2次以上,老闆可能會懷疑你沒什麼定性,甚至不易與人相處,否則怎麼會三天二頭地搬家?

7.結婚:有人說:

「結婚是人一輩子最重大的事。」對於要當新娘或是新郎的上班族來說,是個很好請假理由。不過,同樣地,就算常用,一年最好也不要超過2次,否則可能不會有人相信。

8.當伴郎、伴娘:即使不是新娘或新郎的話,要當伴郎或伴娘也是個常見的請假理由。

9.喪假:萬一碰到親人去世,尤其是直屬親戚,這時就得請喪假,通常最長請假期間為7天,但是,必須要事先報備。

10.天災:俗語說: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天災也是辦公室十大請假理由之一,尤其是上海,是個颱風、暴雨頻頻的地區,這種天災往往會對交通造成阻斷,有些人因此無法上班,所以,不得不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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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別的公司面試你想揹著公司去你會用啥辦法請假呢?我現在的目前的狀況是在崗

樓主 1.如果你有年休就用年休,那個老闆也不能管你年休請不請啊?他不給你到年底專還得三倍工資 屬給你發著,肯定能答應。2.年休不行就說女朋友,親戚什麼的來了。人生地不熟的要你幫著安頓。3.上面都不行就直接請病假或者事假。我認為事假好請,畢竟病假公司還要給你70 工資呢。老闆不好對付就跟丫屁股後面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