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行政訴訟證據,什麼叫行政訴訟證據

2025-06-09 06:16:21 字數 4062 閱讀 3166

1樓:成都張伯樂

行政訴訟證據指在行政訴訟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用以證明案件事實的根據,材料以及手段。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穗扮物行政訴訟法〉的解釋》,能夠反映案件真實情況、與待證事實相關聯、**和形式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應當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缺姿。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三十八條。

對於案情比較複雜或者證據數量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組織當事人在**前向對方出示或者交換證據,並將交換證據清單的情況記錄在卷。

當事人在庭前證據交換過程中沒有爭議並記錄在卷的證據,經審判人員在庭審中說明後,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第四十二條。

2樓:惠企百科

行政訴訟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巖戚襲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粗兄仔圓織的起訴權利,對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阻礙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

不能出庭的,應當委託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

什麼叫行政訴訟證據

3樓:李俐

行政訴訟證據,是指在行政訴訟中用以證明案件事實的一切材料和手段。證據如果能夠反映案件真實情況,與待證事實相關聯,並且**和形式符合法律規定,則其應當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行政訴訟中證據具如果要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其需要具備以下三個特徵。

1)客觀性,或稱為真實性,即作為可定案證據的事實和材料必須是客觀存在的,而不是主觀捏造或者想象的。

2)關聯性,或稱為相關性,即作為可定案證據的事實和材料必須與待證的案件事實有聯絡,它們或者是案件事實形成的條件,或者是案件事實發生的原因,或者是案件事實所導致的結果。

3)合法性,即作螞歷為定案證據的事實和材料的適格性和可得性。即證據必須合法,包括取證的程式合法和證據的形式合法。證據的合法性要求通常包括如下幾方面內容:

證據的收集、調査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式;某些事實必須具有法律所要求的特定形式,例如法律對證人證言的提供形式就有要求;證據必須經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八條 在起訴被告不履行法定職清姿責的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請的證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應當依職權主動履行法定職責的;

二)原告因正當理由不能提供證據的。在行政賠償、補償的案件中,原告應當對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提供證據。因被告的原因導致原告無法舉證的,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證據種類】證據包括:

一)書證;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電子資料;

五)悶正蒐證人證言;

六)當事人的陳述;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以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行政訴訟的證據是什麼?

4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行政訴訟證據規則是指在行政訴訟的過程中的的基本準則,是有關可以證明行政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根據中國行政訴訟的相關法律規定可以知道,行政訴訟的證畢滑據規則主要包括下面幾點:

第一,所有證據,無論種類,都只有經過法庭的審查屬實,才能做為定案依據;

第二,在舉證責任方面。被告也就是行政機關,在行政訴訟中承擔舉證責任,有責任證明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具有合法性的證據以及所依據的規範性檔案;

第三,在收集證據方面。在行政訴訟進行時,被告不能擅自向原告和證人收集證據;並且,人民法院有權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者補充證據,並有權向有關行政機關以及其他組織、公民調取證據;

第四,大宴在鑑定方面。在行政訴訟過程中,針對專滾數銀門性問題,如果法院認為需要鑑定的,應當交給法定鑑定部門進行鑑定,如果沒有法定鑑定部門的,必須由法院進行指定,只有法院指定的鑑定部門才有法律效力;

第五,在證據保全方面。如果證據有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訴訟參加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保全證據的申請,法院也可以依職權主動採取保全措施。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檔案。 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視為沒有相應證據。但是,被訴行政行為涉及第三人合法權益,第三人提供證據的除外。

行政訴訟中有哪些證據

5樓:何紅雨

法律分析:證據包括:

一)書證(二)物證(三)視聽資料(四)電子資料(五)證人證言(六)當事人的陳述(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以上證據豎培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書證(二)物證(三)視判段聽資料(四)電子資料。

五)證人證言(六)當事人的陳述(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以掘纖譽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行政訴訟的證據有哪些

6樓:程志君

法律分析:《行政訴訟法緩缺派》規定的證據有以下幾種: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材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六)鑑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六條擾賀 除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可以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外,行政機關發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的,必須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扮老集有關證據;必要時,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檢查。

行政訴訟的證據

7樓:手機使用者

行政 訴訟 證據 是能夠證明行政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具有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有書證、物證、視聽材料、 證人 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和現場筆錄。

行政訴哪空訟的證據的作用是證實或說明行政案件的真實情況是否存在,任何乙個行政案件的真實情況都需要用證據來加以證明。在行政訴訟中,需要以證據加以證明的證明物件包括:當事人主張的法律事實和程式性事實、人民法院依職權調_的事實;習慣經驗、定理和專門知識;法律 法規 和其他行政規範性檔案等。

人民法院在收集和運用證據時,必須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李伍瞎重證據、橘磨重調_研究,各種證據都須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做為定案的根據。

行政訴訟證據包括什麼

8樓:李俐

行政訴訟激歷褲證據是指在行政訴訟中用以證明案件事實情況的一切材料和事實。真實可靠的證據是法院判案的根據。這部分證據稱為「可定案證據」。

受行政訴訟性質決定,其證據制度具有如下特點:(1)行政訴訟證據所要證明的最終事實是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2)行政訴訟被告必須自始至終地承擔證明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的法定舉證責任。

3)行政訴訟被告在訴訟過程中,不得自行向證人和原告收集證據,作為被告**人的律師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證人收集證據。(4)人民法院在行政訴訟中有收集證據的權力,而無收集證據的義務,其主要任務是審查判斷證據。具體包括:

書爛如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一、行政訴訟證據中的書證的含義。

行政訴訟中的書證,即以文字、符號、圖案等所記載的內容表達的與案件事實有關的人的思維或者行為的書面材料。如行政機關的檔案、文書、函件、處理決定等。作為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的規範性檔案,是行政機關在訴訟中必須提交的書證。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書證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書證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屬於書證的原件。提供原件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影印件、**、節錄本;

二)提供由有關部門保管的書證原件的複製件、影印件或者抄錄件的,應當註明出處,經該部門核對無異後加蓋其印章;

三)提供報表、圖紙、會計帳冊、專業技術資料、科技文獻等書證的,應當附有說明材料;

四)被告提供的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詢問、陳述、談話類筆錄,應當有行政執法人員、被詢問人、陳述人、談話人簽名明簡或者蓋章。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規章對書證的製作形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是為準確認定案件事實,公正 及時地審理行政案件,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以下簡稱行政訴訟法 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行政審判實際而制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的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書證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提供書證的原件,原本 正本和副本...

請問什麼是行政複議,什麼是行政訴訟 什麼時候適用行政複議,行

行政機關會付出行政處罰決定,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是不服下級行政機關的決定而往上級行政機關申請複議。行政訴訟是不服行政機關的決定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不服行政機關決定的時候可以二選一。不過不服複議決定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法...

行政訴訟法規定的證據有哪些,法律規定的行政訴訟證據有哪些?

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 書證 二 物證 三 視聽資料 四 電子資料 五 證人證言 六 當事人的陳述 七 鑑定意見 八 勘驗筆錄 現場筆錄。以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根據 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一條規定 證據有以下幾種 一 書證 二 物證 三 視聽資料 四 證人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