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給工傷超時申報了怎麼辦

2025-06-08 18:15:30 字數 4014 閱讀 4761

1樓:網友

個人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檔耐局申請認定工傷,工傷認定前支出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工傷認定後支鬧段出的費用由工傷保險**支液蠢譽付。

2樓:網友

1.用人單位超出工傷申報時效的,工傷職工可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自行到當地人社局衡蠢塌申請工傷認定。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咐圓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在檔鄭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長工傷申請時效,勞動部門就不會受理該工傷認定申請,該傷者也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

4.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3樓:網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單位申報超耐櫻時了也就是單位的責任,這錢該由單位承擔,如果單轎芹位拒絕承擔,勞動者則須提供相關資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閉畝畢定過後則可持認定文書向用人單位追討該費用。但7月1日後,社會保險法生效後,該費用則由當地社會保險**管理部門支付,該部門再向用人單位追討。

4樓:卓行天下

企業承擔補賠償責任。

工傷超時申報怎麼處理

5樓:周業懇

如果工傷超時申報,那麼就不能申請認定工傷了,一般是會按照人體損傷進行索賠。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或者用人單位對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鑑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複查。

一、工傷出院後多久可以去做傷殘鑑定。

出院後只要工傷職工傷情穩定的,就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一般出院當天就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二、有知道工傷鑑定重新鑑定流程有哪些嗎?

不服工傷鑑定,用人單位,工傷勞動者及其近親屬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三、申請工傷鑑定的程式是怎樣的?

申請工傷鑑定的程式如下:

1、員工發生工傷,**後殘疾相對穩定,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鑑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相關資訊;

3、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4、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

5、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內,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單位或經辦機構認為殘疾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單位申報工傷超期,現在應該怎麼辦

6樓:王金虎

單位工傷認定時間超期 ,依據勞動法規定,工傷申請應當在事故發生一年期限內申請,超過法律規定期限,勞動保障部門將不在受理,不能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無法獲得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保險待遇,工傷申請應當提供工傷認定申請材料,在認定期限以內上交。 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須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在上述之日起1年內凱高提出申請。

一、工傷廠裡不給員工賠償怎麼辦?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後的維權程式複雜,並且週期特別長,如果職工在工廠發生工傷事故,並且工廠經營者拒絕承擔賠償責任,律師建議工傷職工可通過以下途徑主張相關工傷待遇權益:

1、工傷職工應在保障傷情可以及時得到**的情況下,應及時蒐集勞動關係的證據,工傷傷情診療的證據、和工傷事故發生事實的證據,自受傷之日起乙個月內要求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畢孫餘申請,職工可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自行申請工傷認定,切記期限為一年。

2、如傷情較重,比如已經構成骨折等,可在病情穩定後向市一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工傷職工依據鑑定結果,可確定是否可享受工傷傷殘待遇。

3、如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可要求單位全額承擔賠償費用,具體賠償額度,需要依勞動者工資、傷殘程度、離職時間等實際情況經過計算才能得出,最終才能確定賠償專案與賠償額。如用人單位拒絕依據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結果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勞動者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通過司法途徑主張工傷賠償待遇。

二、工傷過期兩年怎麼賠償?

司法實踐中針對超過法定申請期限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而喪失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的工傷手滾職工,其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情況,主要有以下三種處理意見:

1、依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直接駁回起訴;

2、直接認定工傷,由用人單位以工傷賠償標準承擔賠償責任;

3、參照僱員人身損害賠償處理,由用人單位以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須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在上述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以上就是為您做出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企業申報工傷時限超了怎麼辦?

7樓:姜倩

法律分析:企業申報工傷時限超期,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說明情況,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的話,由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物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數螞臘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薯滑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工傷超時申報材料怎麼辦理?

8樓:汪世龍

工傷超時申報之後,當事人就不能申請認定工傷,但是一般可以按照人身損害進行索賠。單位的工傷申報時間一般是三十日內,而職工一方的申報時間是一卜轎年之內。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笑模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碰弊緩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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