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單位及其勞動者適用《勞動合同法》

2023-02-01 17:25:18 字數 5234 閱讀 6785

1樓:律師張立

《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了該法的適用範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包括以下4種型別:

1、中國境內的企業;

2、個體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

4、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而《勞動法》的適用範圍僅包括3種型別:

1、中國境內的企業;

2、個體經濟組織;

3、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

可見,在用人單位的適用範圍上,《勞動合同法》比《勞動法》多了一個「民辦非企業單位」,顯然又比《勞動法》前進了一步。  因此,不管是國家機關還是事業單位,不管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還是以非營利為目的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只要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係,就應當簽定勞動合同。而只要簽定勞動合同,都要依照《勞動合同法》執行。

2樓:李建成律師

您好,基本上,中國境內自然人與自然人、單位(哪怕是國家機關)與自然人之間的勞動關係,都適用勞動合同法。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3樓:

只要存在僱傭關係都適用

《勞動合同法》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4樓:八戒財稅

《勞動合同法》第 2 條規定了該法的適用範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包括以下 4 種型別:

(1)中國境內的企業;

(2)個體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

(4)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而《勞動法》的適用範圍僅包括 3 種型別:1、中國境內的企業;

2、個體經濟組織;

3、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可見,在用人單位的適用範圍上,《勞動合同法》比《勞動法》多了一個「民辦非企業單位」,顯然又比《勞動法》前進了一步。因此,不管是國家機關還是事業單位,不管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還是以非營利為目的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只要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係,就應當簽定勞動合同。

而只要簽定勞動合同,都要依照《勞動合同法》執行。

適用《勞動法》調整的用人單位有哪些?

5樓:民商法苑

適用勞動法的用人單位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6樓:匿名使用者

1、2023年和2023年釋出《勞動法》、《勞動合同法》都明確確定了適用勞動法調整的用人單位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又補充規定,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夥組織和**會,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

2、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三條 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夥組織和**會,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

7樓:巫覑錄

(1)企業。企業是指依我國法律設立的從事產品生產、流通或服務性活動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經濟單位。具體包括國有、集體、私營、中外合作、中外合資、外商獨資以及股份制企業等。

(2)個體經濟組織。原勞動部《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個體經濟組織一般是指僱工在七人以下的個體工商戶。至於是否必須以僱工在七人以下為條件,我們認為只要有僱工同時又以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的就應適用《勞動法》,僱工人數一般不宜作為是否適用《勞動法》的唯一界定標準。

(3)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與社會團體。 國家機關:指從事國家管理或行使國家權力,以國家預算作為獨立活動經費的**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包括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審判機關和法律監督機關、國家軍事機關。

事業組織: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社會團體:

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包括黨派團體、人民群眾團體、文藝體育工作團體、學術研究團體、社會經濟團體、行業協會、專業協會以及各種經濟技術諮詢、宗教團體、愛好者團體和其他社會團體。 根據現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只有通過勞動合同或應實行勞動合同與其工作人員之間建立勞動關係時方適用《勞動法》;事業組織中,只有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組織,以及通過勞動合同或應通過勞動合同與其工作人員建立關係的事業組織方適用《勞動法》。

8樓:慕光遠

勞動合同法中的單位是指:

一、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

本條第一款採取列舉加概括的方式明確了用人單位的範圍,就是說除列舉的三類用人單位外,本款還規定「等組織」。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等」,屬於「等外」,也就是說除列舉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三類組織外,其他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也適用本法。這三類組織以外的組織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它們的組織形式比較複雜,有的採取合夥制,有的採取合作制,它們不屬於本條列舉的任何一種組織形式,但他們招用助手、工勤人員等,也要簽訂勞動合同。

因此,也需要適用本法。

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根據本條的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1.國家機關。國家機關錄用公務員和聘任制公務員,適用公務員法,不適用本法,國家機關招用工勤人員,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就要適用勞動合同法。

2.事業單位。事業單位適用本法,一種是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的是勞動合同,適用本條的規定。

還有一種事業單位如醫院、學校、科研機構等,有的勞動者與單位簽訂的是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的。

3.社會團體。社會團體的情況也比較複雜,有的社會團體如黨派團體,除工勤人員外,其工作人員是公務員,按照公務員法管理;有的社會團體如工會、共青團、婦聯、工商聯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文學藝術聯合會、足球協會等文化藝術體育團體,法學會、醫學會等學術研究團體,各種行業協會等社會經濟團體。

勞動合同法中的勞動者是指:

「勞動者」具體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獲得收入為主要生活**,依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並獲取勞動報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但並不是所有自然人都是合法的勞動者,要成為合法的勞動者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並取得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區別於「非法勞動者」,如偷渡者打工。

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9樓:昆明胡俊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執行。

10樓:

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包括民辦非企業單位、**會、合夥合作律師事務所等組織。

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1. 下列糾紛適用《勞動合同法》的是()。  a.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因確認勞動關

11樓:上圩農場主

1. 下列糾紛適用《勞動合同法》的是(a)。   a.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

12樓:匿名使用者

符合《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的,都適用於《勞動合同法》的糾紛。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事業單位正式編制員工《勞動合同法》是否適用?

13樓:美食專業選手

事業單位正式編制員工適用本法,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1、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如**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其錄用工作人員是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不適用本法。

2、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的是勞動合同,適用本條的規定。

3、事業單位如醫院、學校、科研機構等,有的勞動者與單位簽訂的是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的,就要按照本條的規定執行;有的勞動者與單位簽訂的是聘用合同,簽訂聘用合同的,就要按照本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即法律、行政法規和***規定另有規定的,就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沒有特別規定的,也要按照本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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