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

2022-12-05 19:35:11 字數 5506 閱讀 6922

1樓:四川文典律師事務所

勞動合同的簽訂:

一、首先要認真審查勞動者的主體資格

(1)勞動者身份的審查:

hr人員首先要對勞動者提供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進行審查核對,然後讓其在影印件上簽字確認。明確「影印件與原件一致,由本人提供。如有虛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勞動者學歷、資格及工作經歷的審查:

用人單位應讓勞動者提供學歷、資格的原件及影印件,並讓其簽字確認提供的原始證件是真實的。同時對勞動者提供的工作經歷也應讓其進行書面確認,明確「若有虛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3)審查勞動者與其他用人單位是否還存有勞動關係:

一個勞動者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確認一個勞動關係。如果錄用了與其他用人單位還存在勞動關係的人員,對原錄用單位造成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且這種賠償要承擔較大的責任(一般法院會判定70%的責任比例)。用人單位一定要勞動者提供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主要審閱《勞動手冊》的有關記載,還包括要求勞動者提供失業等證明。

另外用人單位還要注意審查勞動者是否存在競業限制和竟業禁止的情況。對此,用人單位一定要讓勞動者作出書面承諾,並簽字確認。

(4)查驗勞動者身體健康證明:

因可能涉及錄用條件和醫療期及職業病的可能,用人單位為了減少風險,可要求勞動者提供縣級以上或用人單位規定的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最為妥當的做法是用人單位組織錄用員工一起到掛鉤的醫院進行體檢。

二、雙方履行告知義務: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詳細解答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應當讓勞動者簽署用人單位設計好的《告知書》,並妥善儲存。同時,聽取勞動者相對應的告之情況,並做好書面記錄,讓錄用員工簽字確認。

三、簽署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文字應該提前一天時間交給勞動者看閱。對於雙方要協商的情況,有一定的時間進行溝通,達到有效溝通,協商一致的目的。

在簽署勞動合同時,應當注意必須雙方當事人在一起當面簽字。一般先讓勞動者簽字,再用人單位法人或委託人簽字,後統一蓋章。蓋章要做到最後有蓋章,每頁還有騎縫章。

這樣確保書面合同簽字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以防被篡改。最後將兩份勞動合同,一份交給勞動者保管,並有勞動者領取的簽收憑單;另一份用人單位儲存並及時歸檔。

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一般在正式入職報到後的一週時間內完成。已經建立勞動關係的,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到此,勞動合同的簽訂手續基本告一段落。將進入辦理入職手續階段。

辦理入職手續:

入職手續一般包括填寫《入職登記表》、提交入職材料、辦理報到手續、建立職工名冊等。同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所在區縣的職業介紹所進行用工登記備案和相關的社會保險的轉移。

給員工續簽合同的流程:

1.公司在該員工的勞動合同到期前提前一個月向該員工發出續簽勞動合同意願徵詢書,說明公司願意維持或者提高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續簽合同,徵詢該員工是否願意續簽。員工選擇並簽字後由公司收回徵詢單。

2.如果該員工願意續簽合同,那麼在勞動合同到期前幾天或者到期當天與該員工重新簽訂一份新的勞動合同。要注意如果該員工從2008.

1.1起已經連續兩次簽訂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或者該員工在本公司已經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在此次簽訂時,公司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員工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變更程式如下:

(1)提出變更的要約: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說明變更合同的理由、變更的內容以及變更的條件,請求對方在一定期限內給予答覆。

(2)承諾:合同另一方接到對方的變更請求後,應當及時進行答覆,明確告知對方同意或是不同意變更;

(3)訂立書面變更協議:當事人雙方就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協議載明變更的具體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解除流程:

一、協商解除

協商解除,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互相協商,在彼此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且不違背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後、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3、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

流程: 負責部門:人力資源部參與部門:用人部門財務科

1、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員工均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2、達成一致: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

4、結算薪資和經濟補償: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後,財務科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薪資;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還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經濟補償;

5、勞動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後,勞動合同按雙方約定解除;

6、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人力資源科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7、備案:對解除的勞動合同的文字原稿及原電子檔案進行備案,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二、法定解除

(一)單位解除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流程: 負責部門:人力資源科參與部門:用人部門財務科

(3)結算薪資: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後,財務科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薪資;

(4)勞動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並結清薪資後,勞動合同即時解除;

(5)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人力資源科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6)備案:對解除的勞動合同的文字原稿、原電子檔案以及員工過失的證據進行備案,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無過失性辭退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流程: 負責部門:人力資源科 協助部門:工會用人部門財務科

(2)提前通知:人力資源科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4)結算薪資和經濟補償: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後,財務科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薪資和經濟補償;

(5)勞動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並結清薪資和經濟補償後,勞動合同即時解除;

(6)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人力資源科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7)備案:對解除的勞動合同的文字原稿及電子檔案進行備案,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3、經濟性裁員(20人以上)

三、約定解除

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解除的條件,當條件符合時,合同解除。

流程: 負責部門:人力資源科參與部門:用人部門財務科當約定情形發生時:

(1)工作交接:用人部門安排員工依照規定進行工作交接;

(2)結算薪資和經濟補償: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時,財務科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薪資(如果有經濟補償的,應當支付);

(3)勞動合同解除:辦理完畢工作交接並結清薪資、補償,勞動合同即時解除;

(4)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人力資源科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員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5)備案:對解除的勞動合同的文字原稿及電子檔案進行備案,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如何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和終止

2樓:匿名使用者

作為單位,一般是人事部門或人力資源部辦理,不是簡單一句話能說清的,要有專人管理或聘請法律顧問指導

縱橫法律網 包敬立律師

3樓:

就是要遵循合同法的意思的呀

如何處理勞動合同的建立,履行,變更與解除

4樓:錦曄

勞動合同法上有詳細的規定的,建議你還是祥讀一下

5樓:匿名使用者

如何處理???是什麼意思,是不知道怎樣進行操作還是不知道內容改寫些什麼????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怎麼寫

6樓:南京錦隆律師事務所

你的問題並不是很明確,我個人認為勞動合同管理制度,根據單位具體情況制定。

每年都要為續簽勞動合同的員工辦理勞動用工備案?

7樓:亮爺說娛樂

不用。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7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型別、組織機構**發生變更後,應在30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變更手續。用人單位登出後,應在7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登出手續。

用人單位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的資訊應當包括: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型別、組織機構**,招用職工的人數、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起止時間,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人數、職工姓名、時間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增加備案資訊。

8樓:用q戶名

不是,新入職的員工辦理勞動用工備案。

辦理勞動合同備案的情況分為除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和勞動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一)初次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1、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內日、新成立的用單位應當在工商註冊後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合同備案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核實後,在《勞動合同備案表》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合同備案專用章」。

(二)勞動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1、應當在勞動合同發生變更後30日內進行登記備案,其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登記。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用工登記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核實後,在《勞動用工登記證》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用工登記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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