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殘疾能離婚嗎,我媳婦有精神殘疾證,可能離婚嗎

2022-10-14 01:50:15 字數 4221 閱讀 4195

1樓:知心姐姐小馬老師

能,離婚與其中一方是否殘疾沒有關係,主要看是否構成法定離婚條件。如果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同意,雙方可能協商解決,簽訂好離婚協議,然後共同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不必去法院訴訟。如果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提出離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

另外,法律還有特別規定: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夫妻在結婚的時候就知道一方有殘疾,或是一方本來是健康人,但因為意外或是工傷而導致殘疾的出現。殘疾人由於行動不便的關係需要另一方長期照料,久了也會厭煩。那麼,一方有殘疾可以離婚嗎?

一方有殘疾可以離婚嗎?

婚姻自由,任何一方均有權利提出離婚,一方殘疾的不影響離婚。

離婚有兩種方式:

第一,協議離婚,夫妻雙方達成離婚意見,並且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協商一致後,親自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

第二,訴訟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可以採用訴訟離婚的方式離婚,起訴離婚需要原告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去法院立案。

涉外及涉港澳臺離婚案中的當事人指的是什麼?

(1)雙方當事人或一方當事人系外籍人士或無國籍人士;

(2)雙方當事人或一方當事人系我國、居民;

當事人之間民事法律關係的設立、變更、終止的法律事實發生在外國,或者訴訟標的物在外國的民事案件;

當事人之間民事法律關係的設立、變更、終止的法律事實發生在港澳臺地區,或者訴訟標的物在港澳臺地區的民事案件;

委託人辦理委託**手續時或訴訟期間在境外居住或停留。

什麼是重婚罪?

重婚是婚姻當事人在其婚姻存續期間又締結婚姻的行為。依我國法律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這包括兩種行為,一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經結婚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結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指沒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明知」是構成此罪的界限,如果行為人是蒙受欺騙,不知道對方已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則不構成此罪。

重婚罪也就是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又登記結婚,或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雖未登記結婚或者舉行結婚儀式,但兩人卻是以夫妻關係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公認的情形。因此,重婚的可以區分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兩類。

2樓:

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能獨立自主地處理自己的婚姻問題。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不適用協議離婚程式,只能適用訴訟程式處理離婚問題,以維護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樓:匿名使用者

精神殘疾得有精神病院證明。

沒有可以離婚。

4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都有可能 就看他愛不愛你

我媳婦有精神殘疾證,可能離婚嗎

5樓:

結婚之前就有不能,因為你已知情,如果是隱瞞或後發可以

一方是精神殘疾,另一方能和他離婚嗎

6樓:淮安浙江人

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以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有精神病殘疾證的人可以離婚嗎

7樓:伊擾龍桖

按照現行的精神衛生條例對方提出離婚法院不支援離婚。因為精神病人也有法律保護有婚姻自由權利,除非本人自願提出離婚。

8樓:

一般不可以的,但經雙方協商同意經第三方簽字畫押認可,可以離婚

殘疾離婚好離婚嗎

9樓:張明君律師

您好!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公民有結婚的自由、也有離婚的自由。配偶一方有殘疾,並不影響另一方提出離婚的主張。

但在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如下:

《婚姻法》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資訊,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和一級精神殘疾人可以協議離婚嗎

10樓:奇農嘉嘉普

此類情況不能辦理協議離婚。

需要有精神疾病一方當事人的父母,或成年兄姐,先申請變更為當事人的監護人。

由當事人的監護人和當事人配偶,一起到所在地區法院離婚訴訟。

取得生效離婚判決書,離婚成立。

11樓:天津六月雪

不行,應該去法院起訴離婚。

我是精神**症、精神二級殘疾,能不能*****?

12樓:黃孝偉

2023年實施的《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要求離婚登記的,民政部門不予受理。所以精神病人不能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這一點是毫無疑問、沒有爭議的。

但是現實中存在這樣一個矛盾,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民政部門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應審查當事人雙方是否是無民事行為的精神病人;但是根據目前關於精神病人行為能力程度的認定權在法院不在民政部門,這樣就造成了一個漏洞,即對《婚姻登記條例》的上述規定操作起來難度很大,因為一方面法律要求民政局對申請登記的人的行為能力進行把關,不符條件的不予登記,另一方面對行為能力的認定權又不在民政局,並且法律也並未規定到民政局辦理登記手續的人必須先到法院作行為能力的認定。這樣民政局工作人員在辦理登記時,只能通過言談舉止等表面現象來判斷,如觀察雙方神態舉止,對問題的反映程度等,如果表面上看不出雙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那麼民政部門只能依法頒發結婚證或者離婚證。但是很多精神類疾病通過這樣簡單的交談是看不出來的,對這類病人一旦民政部門頒發離婚證,日後其近親屬以其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為由要求法院撤銷該離婚證,民政部門通常都會敗訴,離婚證也要被撤銷。

目前只有法院通過法律程式才能做到這一點,經精神病患者的近親屬或者利害關係人(如債權人、債務人等)的申請,法院會委託相應的司法鑑定機構對其患病情況以及行為能力作鑑定,從而對被申請認定的行為能力狀況作出判決。此外,還有另一種情況,如果被申請人患有的是公認的精神病,法院也可以根據醫院的診斷書,做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判決,而不必進行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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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部如果你能證明結婚時他隱瞞了精神病病情的話是可以離婚的,先和他或他家人協商,協調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精神病還能上班?而且5000一個月?我看他不是精神病,而是暴力傾向嚴重,你要特別注意自我保護。為了你們的安全,建議你馬上帶著孩子跟他分居,然後就通過訴訟離婚。最好能提供他精神問題的證據,以及他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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