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離婚要多久才能離,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判離

2022-09-15 09:20:20 字數 5872 閱讀 3112

1樓:華律網

訴訟離婚需要的時間要分以下兩種情況:1、簡易程式的審理期限: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離婚案件,可以採用簡易程式審理。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第一百四十六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2、普通程式的審理期限: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綜上,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2樓:匿名使用者

重點看你的案件究竟適用何種程式審理,簡易最長三個月,普通最長六個月

3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結婚不易,離婚更難。判決離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司法實踐中,第一次起訴,都不會判決離婚,所以起訴離婚至少準備一年半左右,起訴兩到三次才行。

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判離

4樓:華律網

我國法律規定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審理期限到期後,雙方當事人同意繼續適用簡易程式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審理期限。延長後的審理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六個月。

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如果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後可以延長。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而另一方又堅持不離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法院是判決不準離婚的,目的是再留給雙方一個機會,希望通過雙方特別是不願離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現以及溝通能使夫妻關係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繼續維持下去。

如果一方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的六個月期限屆滿仍然堅持離婚,則可再次起訴,那時法院基本上就判決離婚了。因此,一個普通的離婚案件,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可能需要一年的時間才能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

5樓:竹子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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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您好,通常一審按照簡易程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

第一次起訴離婚一審判決不予離婚的,

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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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橢徘著詭

訴訟離婚最快的時間應該在三個月之內。如果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法院會適用簡易程式,簡易程式的審限為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收到以後,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

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但是婚後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予以受理離婚起訴的。單方向法院起訴分為三個階段:

起訴階段、審理階段、判決階段。單方面起訴流程如下:

一、法院起訴離婚程式的起訴階段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式也隨即開始。

二、法院起訴離婚程式的審理階段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後,開始訴訟程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審理。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日期。

**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法院起訴離婚程式的判決階段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式。

7樓:奇農嘉嘉普

訴訟離婚,法院立案後如果採取普通審理程式,會在6個月以內審結采取簡易程式是在3個月以內審結。

是否判決准予離婚,依據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8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結婚不易,離婚更難。判決離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司法實踐中,第一次起訴,都不會判決離婚,所以起訴離婚至少準備一年半左右,起訴兩到三次才行。

上訴離婚需要多久才可以離完成

9樓:匿名使用者

一審判決不予離婚的,二審很難改判。

10樓:緣曾來過

我知道的,離婚官司要僱律師(費用大約二千左右),第一次**,以調解為主,一般不會判的,法官讓雙方回去調解,仍然要離,半年後,第二次**,如果雙方協商的差不多了,就會涉及到實質性的問題(財產分割,債務,撫養費等),沒意見,簽字就判離婚了,如果有一方有額外要求仍然達不成統一意見,還離不了,回去後,庭外再協商(一般雙方律師協商),我陪同親戚、朋友參加了幾次離婚案,在第二次**時,往往都是一方提出要多少錢,經過協商(即使協商不成),為了儘快離婚,另一方忍讓答應,雙方簽字就離成了。

11樓:雨後落葉

通常離婚案件按照簡易程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因此,離婚糾紛一般少則三個月,多則六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時,若對方堅持不想要離婚,法官認定夫妻感情沒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訴一般不會判離,需要等判決生效六個月之後再提起第二次訴訟,第二次起訴離婚,不管對方同不同意離婚,法官一般情況下都會判離。

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那差不多就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在涉外離婚訴訟中,由於程式更為複雜,若另一方存心拖延的話,時間就會更久。

12樓:愛喝粥

在實踐中離婚所需時間的長短會因個案情況不同或離婚方式而異,協議離婚在證照、手續齊全的情況下,也許不到一小時就能搞定。

但是如果是訴訟離婚或先談判、後訴訟離婚的情況,時間就難以確定了。通常來說一個簡單普通的離婚案件法院會採取簡易程式審理,一般從法院立案到最終作出判決的時間為3個月,但是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標的額較大或是案件相對複雜的離婚案件,法院一般都會採用普通程式審理,審限為六個月。

當然以上所說的審限都是在案件沒有特殊情況可以很順利進行的情況下,倘若案件進展不順利,遇到對方逃避離婚傳票無法送達或需要鑑定等這樣那樣的情況的話,具體的時間就只能應案而定了。

如果遇到無法協議離婚第一次訴訟離婚法院又未能判離的案件,想要離婚一方的當事人就只能在六個月後再此起訴,而訴訟離婚的時間又要重新計算。

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一般要多久能離

13樓:華律網

訴訟離婚需要的時間要分以下兩種情況:1、簡易程式的審理期限: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離婚案件,可以採用簡易程式審理。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第一百四十六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2、普通程式的審理期限: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綜上,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天可以立案,如果需要審查則要在7天內決定是否立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1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法院在第一次會給雙方一次調解和好的機會,不會判離,半年後如果還是想離婚就可再次起訴離婚。法院看,雙方感情確實破裂了,一般就會判離了。

16樓:嬋梓若

第一次不判離 一年知後在起訴就判離了

17樓:加油努力衝啊

為什麼要離婚?要珍惜

18樓:蓚莵xdq笌菩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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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離掉

19樓:華律網

通常離婚案件按照簡易程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因此,離婚糾紛一般少則三個月,多則六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時,若對方堅持不想要離婚,法官認定夫妻感情沒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訴一般不會判離,需要等判決生效六個月之後再提起第二次訴訟,第二次起訴離婚,不管對方同不同意離婚,法官一般情況下都會判離。

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那差不多就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在涉外離婚訴訟中,由於程式更為複雜,若另一方存心拖延的話,時間就會更久。

20樓:哈怎麼肥四

一般情況是三到六個月。離婚案件屬於民事案件,如果適用簡易程式的,三個月審結。如果適用普通程式的六個月內審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條件: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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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在案件審理之前,法院會進行調解,如果雙方同意調解的,法院會根據撤銷受理的離婚起訴,而調解是需要時間的,一般會根據你們雙方的態度而定,但一般不會超過一審訴訟審限。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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