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事糾紛,關於民事糾紛 派出所的處理方式和流程

2022-06-09 22:55:29 字數 4721 閱讀 7250

1樓:積跬軒

發現鼻樑骨被打斷可以和對方再次協商一下,提出需要追加的醫治費用,若協議無果,可以諮詢律師可否上訴維權。

2樓:法醫鑑定人

調解書是怎麼填的?雙方在公安關調解的嗎?這個不存在上訴一說的,鼻子骨折可以做個傷情鑑定,如果構成輕傷,公安可以以故意傷害立刑事案件,如果不構成輕傷,那就讓公安機關再聯絡一下對方,看看能不能再重新達成一個調解協議,如果達不能的話可以向法院起訴。

3樓:龍城趙

你籤的是和解書,還是調解書或者協議書?你知道上訴是什麼意思嗎?對一審判決不服,才可以上訴。你說的是起訴吧?

原來簽訂的賠償協議如果與你後來查明的實際損失相差太大,你仍然可以就你的實際損失起訴。對方提出已簽訂協議的,可以說明你的實際情況,必要的話可以提起撤銷權訴訟,請求撤銷原賠償協議。

如果是涉及刑事案件的和解書,你可以根據新發現的傷害情況,一方面向公安機關提出再做傷情鑑定,另一方面可以提出新的賠償要求。這種和解書,最終還是要徵求你的意見的,刑事案件中,曾經表示諒解,後來又反悔表示不諒解的也有。

關於民事糾紛 派出所的處理方式和流程

4樓:白色的明

1、協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和讓步,解決糾紛。該方法快捷簡便、心平氣和,但應以書面方式記載協商內容。

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當爭議各方失去對話基礎,尋求第三方調解實為高明選擇。

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後屏障。

5樓:匿名使用者

單純的民事糾紛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範圍,所以民事糾紛派出所無法處理。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寫一份自訴狀提交法院,不論派出所作不作為,都可以拿驗傷單做證據,法院會處理你們的糾紛。

7樓:張勇律師

可以通過法院起訴他們。你們證據比較充分,有驗傷報告,不管派出所和他們有沒有關係,只要你們報了警,派出所肯定有備案的,你們可以到法院起訴他們並要求做出一定賠償

8樓:匿名使用者

有驗傷單也沒用的,除非把你爸打成殘廢或有後遺症告他才有用,不然就陪點錢就了事了。我建議你也去把他們家打一頓,只要不把他們打成我說的那樣。大不了你也陪點錢

9樓:中顧法律網解答

你再去派出所報案 要是還不管就去檢察院舉報

民事糾紛怎麼處理

10樓:職場找老王

雖然我不是學法律的,但關於民事糾紛案件,還真有些經驗心得。2023年我父親出了車禍,全身多處骨折,跑他的案子,遊走在法院、鑑定中心、律師事務所、交警隊、肇事方、保險公司之間,也算是對民事糾紛有些瞭解。

民事糾紛解決的方式只有兩種,一種是私了,一種是公了。私了就是雙方私下協商或者在有關部門的調解下達成和解;而公了就是直接走法律程式,經法院審判。一般民事糾紛產生之後,比如消費者糾紛由工商局介入,事故糾紛由交警隊介入,打架鬥毆由派出所或公安局介入等等,總之發生糾紛後,根據發生糾紛的型別的不同,必然會有一個部分介入。

在這個部門介入的前提下,雙方是可以達成和解的,如果協商不成,有關部門會出具相應的證明,然後就可以走法律程式維護自己的權益了。

其實用受害者來形容有些不恰當,在一些糾紛當中並不存在絕對的受益者或受害者,只是當我們遇到一些糾紛之後,想方設法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已。對於自己有利的辦法也是有很多侷限性的,這得看自己的訴求是什麼,想要一個什麼樣的結果。

就拿我父親的被撞的案子來說,當時我們家的訴求就是肇事方與保險公司賠償我們家的損失,然後根據傷情給予一定的額外賠償。當時私了無法達成和解,最後起訴至法院,在法院的調解下與肇事方達成和解,最終只起訴了保險公司(與保險公司私下協商,給予的賠償金過低),順利的拿到了賠償。

所以,別以受害者自居,也別說哪種方法對自己有利,主要是看你因為糾紛而遭受了多少損失,對方給予的補償或賠償是否達到了你的心理預期。如果私下達成和解,對方給予的賠償自己很滿意,那就沒有必要鬧到法院去。如果對方給予自己的賠償不滿意,那就直接起訴法院就好了。

此外,如果自己遭受的損失或傷害較為嚴重,可以申請相應的鑑定來確定損失程度,這是可以增加賠償金額的一種方式。

此外,如果是債務糾紛那就另當別論了,民事糾紛包含很多,具體事物具體分析吧。

11樓:我是中國法律人

我來回答民事糾紛一般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起訴解決。當然在必要的情況下是需要報警來處理糾紛。180805127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堵門,並出手毆打他人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

13樓:陳雅是厚

首先別人打你的父親這是侵權,侵害你父親的生命健康權。

可以先通過和解的方式解決。如果你父親受傷比較輕微可以要求其賠償你的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費用。

其次這也可能涉及故意傷害罪,如果你父親受傷達到輕傷你就可以去公安局報案,進入刑事訴訟程式。對於費用可以主張,刑事附帶民事。

最後如果公安或者檢察院沒有立案或公訴,你可以自己去法院起訴侵權。

14樓:春明煦姒奕

發生了民事糾紛後,解決的方法可分為三類:一是當事人之間自行解決,即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行解決民事權益矛盾;二是通過民間調解組織進行疏導教育調解解決,或者通過仲裁機構仲裁解決,運用社會力量干預民事爭議,消除矛盾和衝突;三是訴諸法律,由人民法院依法對民事糾紛進行審理。民事訴訟法就是專門規定人民法院處理民事糾紛、經濟糾紛的程式性法律.到了法院,民間糾紛首先由司法助理員進行調解,調節不成,再審理\判決.

15樓:冀雪冰天聖

民事糾紛

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

向法院提起訴訟

民事糾紛案件中

調解是必經程式

只是說是在人民法院組織下進行調解

調解後會有一份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定雙方解決糾紛的事宜但通過法院和雙方自行協商

都是為解決糾紛

兩種方法有利有蔽

可依實際情況而定

如果是很熟的人

關係也還好

就沒必要上法院

說出去也不好聽

但是這樣也沒有一個保障(一個像法律文書式的約束)

16樓:風險預警網

一、民事糾紛的解決

方式有哪些

1,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

2,調解解決。在有關組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間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並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

3,仲裁解決。糾紛當事人根據糾紛前或者後達成的仲裁協議或合同中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由仲裁機構依法審理,作出裁決,並通過當事人對裁決的自覺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使糾紛得以解決。

4,訴訟解決。通過打官司解決,它指糾紛當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審理,作出判決或裁定,通過當事人對生效裁判的自覺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而解決糾紛。

17樓:姓殷

以下為民事糾紛的解決途徑

1,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zhidao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

2,調解解決。在有關組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間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並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版糾紛。

3,仲裁解決。糾紛當事人根據糾紛前或者後達成的仲裁協議或合同中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由仲裁機構依法審理,作出裁決,並通過當事人對裁決的自覺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使糾紛得以解決。

4,訴訟解決。通過打官司解決,它指糾權紛當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審理,作出判決或裁定,通過當事人對生效裁判的自覺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而解決糾紛。

您的這種情況可以考慮打官司也就是提起訴訟解決。

關於民事糾紛的問題

民事糾紛

18樓:匯法網

所謂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處分性的),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所以所有違反這一概念的行為就會引起民事糾紛 。民事糾紛分為兩大內容:一類是財產關係方面的民事糾紛,另一類是人身關係的民事糾紛。

其解決機制有自力救濟、社會救濟、公力救濟。

關於民事糾紛解決方式的說法正確的有哪些

19樓:

在我國,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有下列四種:(一)和解 (二)調解(三)仲裁(四)訴訟

和解。即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當事人是民事糾紛的主體,他們對爭議的事項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能。是否行使處分權能、何時行使處分權能以及以何種方式行使處分權能概由當事人自行決定。

調解。糾紛當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據一定的社會規範(習慣、道德、法律等規範),在糾紛主體之間溝通訊息,擺事實明道理,促成糾紛主體相互諒解、妥協,從而達成最終解決糾紛的合意。

仲裁。所謂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糾紛雙方當事人的參與下,依法對民事糾紛居中審理並製作一定法律文書平息衝突的方法。

訴訟。民事訴訟即老百姓所講的「打民事官司」。相對於人民調解、當事人自我平息、單位(或部門、社群)處理和仲裁機制而言,民事訴訟是典型的公力救濟形式。

打架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怎麼處理打架?

你可抗辨呀。不作鑑定的主張法理不支援,他要說月球爆了你也要承責?一 你說的雙方打架致輕微傷的,公安機關會進行雙方調解 賠償醫療費等達成協議,還可以根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對打人者進行行政拘留 罰款等,最長時間不能超過15天。二 對派出所的處罰有疑義的,可以到派出所的主管部門公安機關的法制室 科 提出複...

民事糾紛,派出所調節,另一方不去派出所介紹調節怎麼辦

協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訴解決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 有明確的被告 三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 理由 四 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派出所已經瞭解了大概情況了,會去聯...

民事糾紛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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