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三方就業協議毀約用不用支付違約金的問題

2022-05-13 06:22:29 字數 5635 閱讀 9854

1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你們籤就業協議的違約金是如果你違約那麼你就要賠付單位5000元違約金,這個期限是截止到你到單位報到之前,也就是從你開始到單位上班就不用賠付這5000元了。

2、你們約定的試用期有毛病,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也就是試用期最長是6個月,但是你們試用期都一年了,你可以根據這個為理由

3、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在試用期內不用賠付違約金

但考慮學校和其他單位不一樣,因為如果老師走了,學生就沒有教了,所以希望你還是慎重考慮,法律上沒有立法,但是法庭會做考慮。

2樓:一爐煙火

從你說的情況看,「第五條規定:試用期間2023年8月20日—2023年7月10日。」說明該該合同規定的試用期是從2023年8月20日算起,到2023年7月10日試用期結束。

「第二條規定:試用期間一方違約,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伍仟元。」

那麼從合同上看,其約束的是從試用期開始及以後的正式聘用,那麼在試用期之前提出解除與校方的合同關係,是可以的!不用支付違約金,但我提前向校方說明你的意向!

3樓:昔蔚

學校的三方協議沒有什麼違約金,我不知道你的就業協議是不是勞動合同,要是勞動合同就得按章程辦事。我也是2012的應屆生。看你是什麼協議。回聊。。。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協議中是有寫到的就得賠償了。

就業協議(三方協議),如果公司違約,公司要支付我違約金嗎?

5樓:匿名使用者

由於你抄已到單位工作,這說明就業

協議約定內容已履行,就不存在就業協議違約問題.現在單位辭退你,應根據勞動法來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6樓:匯法網

我國《合同

法》第bai107條規定:「當du事人一方不zhi履行合同dao義務或者履行合同回義務不符合約定答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教育部關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管理辦法規定中也規定:畢業生在協議書上籤署個人意見之後,用人單位或學校兩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協議書上簽字,畢業生即不得單方面終止協議的簽訂工作。畢業生違約時,必須辦理完畢與原簽約單位的解約手續,然後將原協議書交還招生就業工作處,並換取新的協議書。

三方協議毀約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的問題。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新的勞動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違約金的,但是如果是合同內約定的其他費用,比如:培訓費之類的,是需要賠償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你違約,所以你要支付一部分違約金。但可以不支付這麼多,你可以與公司協商僅支付公司的損失部分。

關於就業協議違約金的問題

9樓:

你的問題較為籠統,也比較複雜,但是懸賞高,呵呵。

一、是否為勞動關係?

根據你的描述,你應該是明年7月的畢業生。目前是全職狀態嗎?如果僅僅是勤工儉學,雙方的關係受《合同法》、《民法》調整,不受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約束。

法律依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2: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以下回答排除非勞動關係的情形來分析的。

二、簽訂了就業協議是否就算簽訂了勞動合同呢?

概括起來講,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來分析,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

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時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的。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

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就轉換為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就此喪失。如果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的,一般以勞動合同為準。

三方協議書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係的法律檔案,對勞動關係沒有約束力,只有畢業生到單位報到,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意向變為現實之後,畢業生才能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係。

有的企業在和學生簽訂三方協議後,要求學生畢業前到公司實習,企業在學生畢業後根據其實習表現及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則,協商簽訂勞動合同,也可能出現不簽訂的情況。

三、私加條款是否合法?「未乾滿2個月離職需繳納2000違約金」約定是否有效?

1、私加條款確屬無效協議,但可能會苦於無證據。這是程式上的問題。

2、就算你們之間屬於勞動合同,「未乾滿2個月離職需繳納2000違約金」約定是否有效?

(1)無效!「未如實向對方介紹己方情況,對方可解約並不承擔違約責任,我想知道我可以憑藉這一條來拒絕支付違約金嗎?」——不用這條,直接用法律,記住,法律最大!

(2)依據:只有兩種情況可以約定違約金,一是出資培訓了;二是有競業限制協議的。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三、房租、住宿費報銷有無依據?是否支援?

仲裁一般情況下不會支援。

四、加班時間

首先搞清楚,什麼叫加班?——法定或約定時間外,經用人單位安排,從事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工作才算加班。且勞動者對加班需負舉證責任,所以這個問題不好說。

五、有處罰是否違法?

法律沒禁止單位處罰,法無禁止即自由!單位可以根據公司合法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六、怎麼辦?

1、如光有就業協議而無勞動合同,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主張2倍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82條。

2、未繳納社保的話,主張繳納社保,並申請經濟補償金(半個月工資)。——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38、46、47條。

3、如果扣你2000元違約金,主張退還違約金。

七、過來人建議幾句:已經畢業了,走向社會了,多學法,擺脫學生氣,儘快成熟起來!附贈辭職協議一份,後果自負!哈哈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只企業私自新增手寫條令這一條,已構成無效協議;公司因辭職拒絕報銷涉不公平對待,還有其他的種種都構成違約。建議你多收集一些證據,預防以後要進行勞動仲裁。

11樓:二寶家

就業時狀態是否已經畢業拿到畢業證?如果還是學生身份,與公司的關係是勞務關係,簽訂的是勞務合同,遵循合同法相關規則,即違約金、報銷、住宿、工作時間等是否有書面的約定,如果有約定從其約定,沒有書面約定就沒辦法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然後該企業在我們簽完字後拿走了就業協議(一式四份)並手寫新增了4條條令(並未告知我們手寫新增條令一事,但條令所規定的內容招聘時和我們說過)其中一條規定未乾滿2個月離職需繳納2000違約金。」你說這是公司手寫並且後來新增的,並非當時有的,雖然事先已經口頭告知,但這或許違法,找個學法律的同學問問,我需要四個財富,望給點。。。下資料用

13樓:匿名使用者

三方協議中的違約金不必當真,其沒有什麼約束力,只是學校為了顯示就業率用的。

14樓:程煒桐

首先,就業協議約定違約金無效。

其次,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你可以正常離職,無需害怕。

15樓:季艾說嘉月

這個《附加條款》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如果違約還想不交錢的話,那你的就業協議就沒有了,因為就業協議就一份,如果你交了違約金,那麼公司就會給你學校發退函,學校還可以再給你申請另一份,違約金不能少交。

關於三方協議的問題,關於三方協議的問題

三方協議,是指本人,學校,用人單位,共同簽訂方可生效的一種就業協議。無論哪一方沒有完成協議的簽訂,協議都不能生效。一般來說,本人應該是首先與用人單位達成協議。本人填寫協議中的個人部分內容,單位填寫相應部分後應加蓋本單位公章,無用人自主權的單位還要加蓋其上級主管部門的公章,之後再由本人將三方協議帶回學...

關於畢業生,第三方協議的問題,關於畢業生三方協議的問題

1,對於就業協議,影響的只是學校,現在國家也明令禁止就業協議不得與學位證畢業證掛鉤,不過,反過來說,和第三方簽訂就業協議對畢業生也是一種保護吧,以後萬一出現什麼糾紛,也可以有個法律保障。影響基本上就是這樣,籤不籤,你自己斟酌好。2 報到證 派遣證一般是一個的,可能每個省不同吧,我們這裡只有報到證,實...

關於畢業生就業派遣,三方協議,報到證和一年後轉正定級問題

1 幹部身份的證明是報到證,如果沒有,就懸。沒有協議就沒有報到證,沒有報到證就存不了檔案到人才 到勞動局的話,檔案身份會是工人,會有失業證 轉正定級是人才做的,都沒有檔案做啥子?協議除了跟企業籤,應該也可以跟人才籤的,而且檔案還有一種可能是打回原籍的人才,這種也是有報到證的。所以想不要幹部身份貌似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