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遺囑的形式有哪些,遺囑有效的形式條件有哪些

2022-03-30 17:10:05 字數 5321 閱讀 8525

1樓:馬邊綠茶

1、公證遺囑: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2、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錄音遺囑: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5、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2樓:簡單的快樂就是生活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遺囑的形式有如下五種:

1、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託他人**。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

2、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註明製作的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

3、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託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我國《繼承法》第17條第3項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錄音遺囑。

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的形式製作的自己口述的遺囑。為防止錄音遺囑被人篡改或錄製假遺囑弊端的發生,《繼承法》第17條第4項明確規定:「以錄音形式設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見證的方法可以採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錄音遺囑製作完畢後,應當場將錄音遺囑封存,並由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5、口頭遺囑。

我國《繼承法》第17條第5項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由於口頭遺囑有易於被篡改和偽造,以及在遺囑人死後無法查證的缺點,所以《繼承法》對口頭遺囑作了以上限制性規定。

遺囑有效的形式條件有哪些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遺囑的形式有如下五種:

一、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託他人**。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

特徵: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即遺囑是基於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

2、遺囑預期法律後果的法律行為。

3、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設立遺囑不能進行**。代書遺囑,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並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4]

準備材料:

財產憑證(如涉及房產,指房產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契證)、戶口本、身份證,到公證處辦理即可。如公證人員認為老人民事行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響遺囑的效力的,會要求當事人提供專業衛生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辦理時長:

如果材料齊全,公證處會很快安排公證員辦理,辦理過程中公證員會對當事人進行詢問並製作詢問筆錄,順利的話,1-2個小時就可以搞定。

收費標準:

遺囑公證一般收費300-500元。

二、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註明製作的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書遺囑可按照下列程式訂立:

(1)遺囑人書寫遺囑內容。遺囑人應親自書寫遺囑全文,這樣既可以真實表達遺囑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偽造、篡改、新增遺囑內容。

(2)遺囑人在自己書寫的遺囑上寫明書寫的年、月、日和地點。訂立遺囑的時間對遺囑的效力有一定的影響,如不同書面遺囑內容相矛盾時,應以時間在後的書面遺囑為準。同時,訂立遺囑的時間有時也可證明遺囑內容的真偽。

(3)遺囑人親筆簽名。

(4)自書遺囑中如需塗改、增刪,應當在塗改、增刪內容的旁邊註明塗改、增刪的字數,且應在塗改、增刪處另行簽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後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表示,有人簽名並註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

」三、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託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中國《繼承法》第17條第3項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5]四、錄音遺囑

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的形式製作的自己口述的遺囑。為防止錄音遺囑被人篡改或錄製假遺囑弊端的發生,《繼承法》第17條第4項明確規定:「以錄音形式設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見證的方法可以採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錄音遺囑製作完畢後,應當場將錄音遺囑封存,並由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5]

五、口頭遺囑

中國《繼承法》第17條第5項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由於口頭遺囑有易於被篡改和偽造,以及在遺囑人死後無法查證的缺點,所以《繼承法》對口頭遺囑作了以上限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7條還規定了公證、自書、代書3種形式;並規定,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緊急情況下,可以口授遺囑。口授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並作證。危機解除後,口頭遺囑無效

公民訂立遺囑的方式有哪些?

4樓:易書科技

為了保障公民的意志能在其死亡後得到貫徹,公民在生前就要根據《繼承法》的規定以下列方式訂立遺囑。

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是指遺囑人設立的經過公證機關辦理了公證證明的書面遺囑。製作公證遺囑的法律要求是:

①申請。一般情況下,遺囑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或住所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公證遺囑。如果遺囑人因患病導致行動不便等特殊原因而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的』,經遺囑人請求,公證機關可派公證員親自到遺囑人的所在地辦理遺囑公證。

②審查。公證機關對申請的內容及遺囑人的身份、行為能力進行審查。

③公證。公證員對審查的遺囑予以確認,並在《遺囑證明書》上簽名蓋章,註明日期,然後加蓋公證機關印章。

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指由遺囑人親筆製作的遺囑,其法律要求是:

①自書遺囑必須是由遺囑人親筆書寫。

②遺囑人應在自書遺囑上簽名,並註明立遺囑的具體時間(年、月、日)。

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指由遺囑人請他人代為書寫的書面遺囑。製作代書遺囑的法律要求是:

①請求他人代書遺囑的遺囑人,必須屬於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即遺囑人須是成年人且智力正常。

②書寫代書遺囑時,必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作為見證人在場見證,並由其中一人代為書寫遺囑,註明**的年、月、日。

③應當由遺囑人、見證人、代書人逐一分別在遺囑上簽名。

④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繼承人、受遺贈人及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不能參加代書遺囑的製作。也就是說,他們既不能成為代書人,也不能成為見證人。

錄音遺囑

錄音遺囑指遺囑人以錄音形式製作的遺囑,製作錄音遺囑的法律要求是:

①錄音遺囑只能由遺囑人本人主持製作;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繼承人、受遺贈人以及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不能參加錄音遺囑的製作。

②製作錄音遺囑時,必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作為見證人在場見證,參加製作錄音遺囑的全過程。

③錄音遺囑中應當錄下遺囑人親自口頭表達的關於處分其財產的明確意思表示。

不能立遺囑的情況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不能立遺囑:

①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不能立遺囑。有固定勞動收入的16週歲以上精神正常的未成年人也具有立遺囑能力,可以立遺囑。②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沒有遺囑能力,不能立遺囑。

遺囑能力的有無,以遺囑人立遺囑時的狀況為準,不以立遺囑生效時為準。遺囑人立遺囑時有遺囑能力,後來成了無行為能力人,不影響在這之前所立遺囑的效力。立遺囑,撤銷、變更遺囑也是如此。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還規定:

「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這就是說,遺囑人的遺囑內容應與他內在的真實意志是一致的,脅迫、欺騙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其意思表示與真實的意思不一致,因此無效。

偽造的遺囑和被篡改的遺囑內容都不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故亦無效。

法定的遺囑形式有哪些,有效遺囑應具備哪些要件

5樓:貧血去

一,從效力的高低來看,公證遺囑是第一位的

二、有書寫能力的,可直接自書遺囑,無書寫能力的,可代書遺囑,但需要二名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其中一人代書。三、口頭遺囑只在緊急情況下,緊急情況解除後,口頭遺囑即無效

四、錄音遺囑需完整,也需二名以上無利害關係人見證。錄音遺囑易被篡改。

遺囑的形式

6樓:張巨集明律師

1、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託他人**。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

2、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註明製作的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

3、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託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我國《繼承法》第17條第3項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錄音遺囑。

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的形式製作的自己口述的遺囑。為防止錄音遺囑被人篡改或錄製假遺囑弊端的發生,《繼承法》第17條第4項明確規定:「以錄音形式設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見證的方法可以採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錄音遺囑製作完畢後,應當場將錄音遺囑封存,並由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5、口頭遺囑。

我國《繼承法》第17條第5項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由於口頭遺囑有易於被篡改和偽造,以及在遺囑人死後無法查證的缺點,所以《繼承法》對口頭遺囑作了以上限制性規定。

我國遺囑的形式有哪些,遺囑的形式有哪些

我國 繼承法 規定了五種遺囑形式,分別是公證遺囑 代書遺囑 自書遺囑 錄音遺囑 口頭遺囑。共有五種法定遺囑,分別為公證遺囑 自書遺囑 代書遺囑 錄音遺囑 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 月 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

遺囑本人想要更改遺囑,是否需要當時在場的見證人都在的情況下更改?且是關係到繼承人的關係

不需要。由立遺囑人親筆手書新的遺囑 或者口述遺囑,由新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可。繼承法 第二十條規定 遺囑人可以撤銷 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自書 代書 錄音 口頭遺囑,不得撤銷 變更公證遺囑。繼承法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

自書遺囑的有效條件是什麼,法律效力如何

1 自書遺囑的有效條件 除了要求書面形式外,自書遺囑要想合法有效,還需要滿足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一 遺囑真實,是具備訂立遺囑能力的遺囑人本人親筆書寫 二 遺囑內容完整,有遺囑人簽名,註明年 月 日,體現出遺囑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三 遺囑內容合法,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2 自書遺囑的效力 自書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