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以前在玖龍幹後來辭職了的現在還能進去嗎

2022-03-20 21:10:48 字數 5733 閱讀 5435

1樓:橘子不如橙子

離職證明離職原因,通常可以寫「勞動者本人原因」、「用人單位解除」、「協商解除」等等。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用人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不可列明不利於勞動者再就業的負面原因,否則有違《就業促進法》的求職平等原則。

根據《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15.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

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根據《就業促進法》

第三條,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

2樓:

1、本人離職的理由:希望在**方面,能獲得更廣泛的經驗。

2、本人離職原因,是希望在廣告業方面發展。

3、我為照顧住在遠地的年老母親,而申請辭職。

4、本人離職的理由是這樣:本人深知無升遷的機會。

5、由於希望獲得更高的職位負更多的責任,而離開現職。

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離家行程很遠。或者是原公司不配合。

主動辭職和被動離職,對以後的求職有什麼不同的影響嗎?

4樓:好姑娘不善良

身在職場,換工作這件事太平常不過了,但主動辭職的人在以後的求職中有更多的機會選擇,而被動離職的人在以後的求職中沒有太多機會任其選擇。還有主動辭職的人在未來的工作中會更受領導的歡迎,而被動離職的人在未來的工作中不會受到重視。

雖然主動辭職和被動離職都是離開了這家公司,但是意義卻完全不一樣,對以後的工作有一定的影響。主動辭職的人大多數的人是因為公司限制了發展或者得不到該有的薪資,所以他才會選擇離開這家公司。主動辭職的人,一般工作能力是受到公司認可的,可能在離職的時候,公司的領導還在拼命想各種方法挽留。

被動離職的人,大多數是因為公司的領導不想繼續錄用他了。可能辭職也是他提出的,但領導在之前已經暗示得很明白了,不想在錄用他。讓他自己提出辭職,也是想給留些面子。

被動離職的人,工作能力是不受公司認可的,沒辭職之前,公司的領導就非常希望他走,重新招一個人代替他的崗位。

工作能力出色的人,在任何一家公司都可以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所以有更多選擇機會。就算進入了跨領域的公司,通過自己的能力,慢慢也可以得到重視。但工作能力不合格的人,在任何一家公司工作都會展現出能力的不足,如果選擇跨領域的公司,可能會工作能力能力會更差,所以選擇的機會非常少。

5樓:傑ivvi少

當然有區別,主動離職你可以說明是想要有更好的發展空間所以選擇離職,被動離職在你下次找工作面試的時候為什麼被前公司開除了呢…解釋不好這是個汙點,新公司肯定對你有看法。

6樓:匿名使用者

主動離職後期找工作比較好找,畢竟是自己主動離開,相當於你炒了公司,而不是犯錯誤後被開除的。

7樓:大樹教育旺黔誠

顧名思義,主動辭職是你自己的主觀選擇,被動離職可能是因為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公司辭退、裁員等等方式離開公司,至於對以後的求職有什麼影響這個問題因人而異,面試的時候學會揚長避短就好。

希望能幫到你

考公務員來大樹,我們能考就能教你考——大樹教育

8樓:奮鬥的歷程一

主動辭職,有可能是因為你看不起這家單位或者工資太低離開的,如果被動辭職,有可能是因為你乾的不好,被開除了,兩者有很大的區別

9樓:酒**醉歸

肯定有,對於入職的面試來說,肯定會問近幾份工作情況,如果是被辭職,非特殊原因導致的,肯定給面試官留下不好的映像。

辭職就顯得正常一些,不過自己要對辭職有一個清晰的思路,和明確的說法。

10樓:老陸之碧海雲天

只要你是人才,一點影響都沒有。

11樓:飄若蒲公英

我覺得只要你有足夠的能力,應該是沒有什麼影響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影響,無論怎樣辭職都對下一任老闆有好處,畢竟吃一塹長一智,也會帶著上家的技術,與技能,去下家的。

13樓:愛你的風雲

好h哈哈哈vvb不不不

離職原因怎麼寫

14樓:匿名使用者

離職的原因無外乎是工資低或者乾的不順心,當離職時填寫離職原因可以如實填寫離職原因,如果真實原因不便實話實說,可以找一些面上的套話寫,諸如考慮「照顧家庭的需要」、「離職創業」、「考慮自身發展,換個工作領域或方向」等等。

15樓:wu烏米

可以說的離職原因

任何和平分手的理由都可以:

✔ 公司距離我家太遠,路上時間太長, 一天來回要將近4個小時,短期還可以,長期我確實堅持不下來了......

✔ 公司因為業務需要,近期要搬家,距離會非常遠,所以我找一份距離家稍微進的工作...... ✔ 因為目前的工作太安逸,沒有挑戰,公司整體上都很穩定,也沒有什麼發展空間,我希望有一份比較有挑戰的工作,畢竟還年輕......

✔ 公司轉型,職位目前的定位和我的發展初衷不一致......

✔ 公司架構調整,我的職位有變化.....以前我負責......現在我負責......我的優勢無法得到發揮。

✔ 我目前在公司已經到頂,短期不會有什麼發展空間,公司本身就不大,我希望到更大的平臺發展......

✔ 在網際網路時代,我希望能夠轉入目前發展最快,最有挑戰的行業和公司,這樣也有利於我的個人快速成長......

✔ 主要是為了個人發展,我在目前公司發展也不錯,但是我希望有更多挑戰,接觸更多新專案......

✔ 我過去的工作經驗是......並沒有把我.....的能力很好的發揮,我希望在新公司能夠更好的發揮我自己的......

的優勢,當然,我目前在公司也是優秀員工,我的本職工作已經完成的非常出色......

✔ 獵頭找到我,我對公司提供的職位非常感興趣,而且我覺得我可以勝任這個職位......

不可以說的離職原因

✖ 我以前公司老闆特別差,老讓加班,還沒有加班費......我和老闆大吵一架......

✖ 我上家公司管理太差,一片混亂......

✖ 我前老闆特別喜歡搶我的功勞,我做的事情都說是他的,管理水平特別差,能力也不行......

✖ 我以前的老闆管理水平不行,團隊人都跑了,我也出來找工作了

16樓:劉世媛

辭職理由:

1、家裡孩子太小,離不開。

2、準備回老家發展。

3、父母生病需要照顧。

4、身體吃不消。

5、準備結婚生小孩。

6、回去讀書,再也不打工了。

7、我個人在這裡沒有發展。

8、我承受不了這樣的工作壓力。

9、工資太低。

10、工作時間太長。

11、家太遠了,上班太累。

12、回去讀書,再也不打工了。

13、自己準備創業,不打工了。

17樓:科學普及交流

離職原因:

儘量採用與工作能力關係不大、能為人所理解的離職原因,如為符合職業生涯規劃、上班太遠影響工作、充電、休假、生病等。

如:由於愛人工作單位的變換,造成不少不便。

自己想充實一下,提高一下自身水平。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因為個人原因離職,你可以寫你真實的原因,如果你就是不想做了,又沒有理由提出來,你可以找些客觀原因提出辭職,例如1、和幾個同學創業,打算開個小公司自己當老闆,趁著年輕試試。2、家裡父母親身體不好,需要回家照顧打算回家發展。3、個人身體原因 4、

企業的業務發展和自己人生髮展規劃不符合,想找份符合自己人生規劃的工作。5、同學或者家人開了公司要自己過去幫忙等等。

19樓:翦春譙淑

1、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2、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這不但合法合規,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單位批准可以立馬走人,他找不著你的叉,一般單位在這些問題上都會出錯的。

3、所以你的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

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

xx月至xx年

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都是合法的辭職理由。列舉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現提出辭職。

並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4、當然也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需要批准,到時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走人。

5、通知書可以這樣寫:

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

xx月至xx年

xx月,由於本人的原因,現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辭職,將於

30天(

3天)後離開單位,請單位做好接替工作,我會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請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20樓:漢育尋香馨

一般情況下回答離職原因,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最重要的是:應聘者要使招聘單位相信,應聘者在過往的單位的離職原因在此家招聘單位裡不存在。

2、避免把離職原因說得太詳細、太具體。

3、不能摻雜主觀的負面感受,如太幸苦、人際關係複雜、管理太混亂、公司不重視人才、公司排斥我們某某的員工等。

4、不能躲閃、迴避,如想換換環境、個人原因等。

5、不能涉及自己負面的人格特徵,如不誠實、懶惰、缺乏責任感、不隨和等。

6、儘量使解釋的理由為應聘者個人形象添彩。

推薦:儘量採用與工作能力關係不大、能為人所理解的離職原因,如為符合職業生涯規劃、上班太遠影響工作、充電、休假、生病等。

1、離職原因可以在確保真實客觀的基礎上,採用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式表達出來。如果原因容易引起誤解的,儘量委婉地表達。

2、大家都可以理解的離職因素儘可直說無妨,比如專業不對口、生病、職業生涯規劃的需要、公司結構的變化帶來的影響等。

3、儘量用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如身體原因、讀書進修、家庭問題等僱主不好意思阻撓的原因

4、您可以選擇諸如此類的理由,如像大鍋飯阻礙了發揮、上班路途太長、專業不對口、結婚、生病、休假等等人們都可以理解的因素,是儘可以如實道來的。

曠工離職對自己以後的求職有沒有影響呢,我在公司幹了2個多月了不想做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曠工離職對自己以後的求職影響不大,新用人單位通常不會強制要求勞動者出具原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也不會詳細調查勞動者是的離職原因。

勞動者只要相關的經驗和能力達到新用人單位的要求,勞動者通常很容易重新就業。

曠工離職,勞動者因此給原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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