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檔案託管的時候拿的勞動合同不是籤三方協議的公司有影響嗎

2022-03-20 18:33:24 字數 5507 閱讀 6841

1樓:微風

辦理檔案託管的時候拿的勞動合同不是籤三方協議的公司沒有影響,勞動合同和檔案託管無直接關係。

檔案託管是檔案管理的一種方式。

國家對於畢業後尚未就業的大學生的檔案,一般採取三種管理辦法:

一是把檔案轉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級市的人事局接收。這種方式比較適合準人事檔案備在生源地範圍內就業的畢業生和暫時不想就業的畢業生,優點是在生源地就業後辦理手續簡單方便,而缺點是兩年內如離開生源地就業,需重新辦理改派手續。

二是把檔案留在學校,待落實工作單位後,將戶籍和檔案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檔案留校超過兩年仍未落實工作的,學校將其檔案和戶口遷回生源地,學校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報到證。這種方式適合有就業願望但尚未就業的畢業生,優點是學校誠信度較高,代為保管戶口關係和檔案不收取額外費用,其缺點是畢業生檔案留校只是延長了擇業期,與學校沒有人事隸屬關係,涉及人事關係的證明都不能出具。

三是把檔案轉至就業**或人才交流中心。這種方式比較適合準備考研、創業、靈活就業的畢業生,優點是易於畢業生解決一些實際問題,缺點是如果畢業生與指導中心交流相對少,則容易造成資訊不暢。

2樓:蒼洱白子

如果後期勞動合同有變動,那麼應該及時去檔案託管處更正資訊,不然,到時轉移檔案會非常麻煩。

3樓:霸氣航行天下

沒影響,都僅是檔案託管的門檻。

公司不給籤三方協議,說畢業時直接籤勞動合同和調檔案,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辦。不籤三方以後會有影響嗎

4樓:歡樂的谷

沒嘛影響,三方協議就是給剛畢業的大學生一個法律保障,簽了三方協議公司也不會給你上保險調檔案的,還是正式的勞動合同管用

5樓:匿名使用者

不籤三方協議有兩種情形:

1、不具備簽署三方協議的資格,這種情況你還真別讓他們瞎籤,簽了三方協議也廢了。你不是說他們能找地方給你存檔嗎?如果你是當地戶口的話,可以跟那個存檔機構籤三方協議。

2、能籤不籤,一般不會,很簡單如果你工作的公司有存檔權,他就能跟你籤三方協議,如果不具備存檔權力,那也就不能籤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還是要必須要簽署的,找能籤的機構跟你籤。

不籤三方協議,直接籤勞動合同有問題嗎?

6樓:匿名使用者

所謂的三方協議,指的就是你、學校、以及單位公司三方之間的協議。其實籤不籤三方協議,關係都不是很大,但這裡邊還是有點區別的:

1、因為你是應屆生,也就是說,對於你的就業,學校是有責任的,是要負責的,簽了三方協議就表示你已經找到了工作了,這個學校成功的教育了你,並順利的把你推銷出去了,以後就跟學校沒什麼關係了。而這種三方協議,也可以做為學校就業率的一個依據,如果你不籤三方協議,學校的就業率就上不去,而且以後你找上門,比如辦個暫緩就業什麼的,你還得掛靠在學校裡邊,學校依然有義務替你找工作,為你聯絡。如果你不籤三方協議,直接跟公司籤合同,那就是你和公司之間的事情了。

你可以根據合同自行處理與公司之間的相關事宜。根據我的經驗,一般學校都是要你籤三方協議的,這有利於學校就業率,甚至有的學校會在你沒找到工作之時,就要你隨便蓋章。當然,你也可以辦理暫緩就業,然後單獨同公司籤合同,那樣就二方協議了,出了問題,你自己跟公司去解決,學校就不摻合了,不過對你來說,區別不大。

2、如果你簽了合同再去別的公司應聘,也不是一定不可以,這就要看合同的內容,如果合同規定了最低的服務年限,以及違約金,那麼你如果跳槽,肯定就要支付違約金了,如果沒有這樣的規定,其實問題也不大,因為公司拿你沒辦法。不過現在公司都很聰明,一般都有這樣的條款,所以要你看清公司合同的內容。

7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是一種求職意向書,可以不籤,簽了的話比較保險

直接籤勞動合同沒問題,簽完勞動合同就要遵守,任何一方無理不執行就算違約了,當然你要是不欠公司什麼和公司不欠你什麼你可以隨時辭職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問題,三方協議,只是為了校方及教育部門登記就業率,統計就業情況的。只要你現在簽訂的是正式勞動合同就ok!我是做人事的,經常這麼操作。

9樓:石連達

首先,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就各自的權利義務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協議。因此,只需要應聘人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不需要籤三方協議。

其次,我國《勞動合同法》是傾向於保護勞動者的法律,其中規定勞動者只要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辭職,就可以與公司解除合同,這也就不是違約了,公司是不能找你麻煩的,請放心。

找熟人簽了三方協議,沒簽勞動合同,去別家公司上班,會有何影響?要注意什麼?

10樓:濤聲海韻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三方協議即告終止,此時用人單位會與其簽訂一份正式的勞動合同,其中約定了勞動者在單位的試用期限、服務期限、工資待遇及其它各項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簽訂之後,雙方即正式確定了勞動關係。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項約定內容中,試用期是最容易出現糾紛的階段。因此,關於試用期的法律問題,提醒畢業生以下幾點:

(即是說:一般的順序是先簽訂三方協議,然後報道時簽訂勞動合同,在其中規定相關的事宜以及試用期問題。而且,試用期間或結束後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則它需要列舉相關的證據。)

三方協議試用期時限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為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國家機關、高校、醫藥研究所、醫療行政部門採用見習期,為一年,試用期採用於企業、公司(包括外企、合資、私企),與醫院建立勞動關係的採用試用期。為15日-6個月。見習期可以延長,試用期不能。

見習期是具有一定強制力,試用期是雙方約定。

三方協議試用期辭職

試用期之所以稱為試用,其含義就在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可在此期間內考察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雙方都具有較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這實際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解除權,因此這種約定是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的行為,對於這種約定條律,法律一般確認為無效。

三方協議試用期辭退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定得很清楚,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其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這裡畢業生應當明確,用人單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勞動者無需提供自己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明。[1]

舉證責任無疑限制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隨意性,用人單位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後果。

三方協議之兩個試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單位還會第一個試用期過後與勞動者約定第二個試用期,這種情況應該區別對待。如果前後兩個試用期都是經過雙方協商之後在合同中確定下來,那麼,兩個試用期相加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上限的,則不合法,不超過則兩個試用期皆為合法。

三方協議之只籤試用期合同不籤勞動合同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並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之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北京地區就有規定:北京勞動合同管理規定:

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後用人單位不願意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反推(如試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為一年,反推依據按《勞動法》關於試用期限的相關規定)。另外《上海勞動合同條例》對此也有特別的規定。

11樓:夏小軒的家

如果沒發生任何勞動糾紛和社保衝突的話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一旦出現任何勞動糾紛和社保衝突,兩家公司都可以以此為依據開除你還不賠償!

畢業生可以不用籤三方協議,直接籤勞動合同嗎?

12樓:兆信防偽技術****

簽了「三方協議」,仍應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10條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商貿公司將「三方協議」視同於勞動合同,並以此為由未與小趙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行為有違法律規定。

「三方協議」即《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通常由教育部門、相關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由學校下發、畢業生簽字、用人單位蓋章,畢業生本人保管一份作為報到、轉接戶口關係的依據。「三方協議」是明確畢業生、學校、用人單位三方在應屆畢業生就業過程中權利義務的書面檔案。而勞動合同是由用人單位提供,經與畢業生平等協商後簽訂的,對工作崗位、工作待遇等勞動法上權利義務關係進行約定的書面檔案。

因此,「三方協議」與「勞動合同」在簽約主體、約定內容等方面具有明顯區別,「三方協議」並不具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快車知識:三方協議實際上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是應屆畢業生在第一次就業時簽署的協議,由學生本人、學校和用人單位三方簽訂。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畢業生後自行終止,然後單位會與畢業生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

所謂的三方協議,指的就是你、學校、以及單位公司三方之間的協議。其實籤不籤三方協議,關係都不是很大,但這裡邊還是有點區別的:

1、因為你是應屆生,也就是說,對於你的就業,學校是有責任的,是要負責的,簽了三方協議就表示你已經找到了工作了,這個學校成功的教育了你,並順利的把你推銷出去了,以後就跟學校沒什麼關係了。而這種三方協議,也可以做為學校就業率的一個依據,如果你不籤三方協議,學校的就業率就上不去,而且以後你找上門,比如辦個暫緩就業什麼的,你還得掛靠在學校裡邊,學校依然有義務替你找工作,為你聯絡。如果你不籤三方協議,直接跟公司籤合同,那就是你和公司之間的事情了。

你可以根據合同自行處理與公司之間的相關事宜。根據我的經驗,一般學校都是要你籤三方協議的,這有利於學校就業率,甚至有的學校會在你沒找到工作之時,就要你隨便蓋章。當然,你也可以辦理暫緩就業,然後單獨同公司籤合同,那樣就二方協議了,出了問題,你自己跟公司去解決,學校就不摻合了,不過對你來說,區別不大。

2、如果你簽了合同再去別的公司應聘,也不是一定不可以,這就要看合同的內容,如果合同規定了最低的服務年限,以及違約金,那麼你如果跳槽,肯定就要支付違約金了,如果沒有這樣的規定,其實問題也不大,因為公司拿你沒辦法。不過現在公司都很聰明,一般都有這樣的條款,所以要你看清公司合同的內容。

解除勞動合同與終止勞動合同的區別

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勞動合同在以下情形下解除或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包括 1 用人單位有違法情形,勞動者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 2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 用人單位依照 勞動合同法 ...

關於勞動合同的變更,關於勞動合同變更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不能單方面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可以不改合同,如合同...

集體勞動合同的簽訂,勞動合同怎麼簽訂?

勞動合同法規定 集體合同 第五十一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 工作時間 休息休假 勞動安全衛生 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 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