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存在欺詐可以要求賠償嗎,被認定欺詐的合同,被損方可以要求賠償多少

2022-03-13 00:52:29 字數 3922 閱讀 6173

1樓:七臺河李陽平

如果實際造成了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欺詐行為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2樓:馬克龍龍

可以,如果不服,需要提供證據到所在地勞動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可以提起訴訟。

3樓:

1、合同欺詐行為有三方面的法律責任

侵權民事責任;

違法行政責任;

犯罪刑事責任。

2、有侵權損害事實。

3、欺詐行為具有違法性。

4、欺詐行為是損害事實的原因。

5、合同欺詐的認定

冒充合格主體資格是詐騙行為人的貫用手段;

查明行為人有無實踐履約能力和履約行為;

簽訂合同後,對取得財物的處置情況;

履約合同的態度。

6、合同欺詐行為的侵權民事責任,主要方式有返還財產和賠償損害對於返還財產,可以由受害人主張,以有利於受害人為原則,決定是否返還,實現減少受害人「財產的損失和浪費」的目標。

對由於欺詐行為使受害人對預期不利的規避決策失誤致使規避沒有實現,或因欺詐而決策失誤致使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不能全部實現的,應當賠償損失。

對受害人的精神損害應適當損償。

按照民事協商原則和調解原則,這種責任制度將使受害人的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同時體現了法律的威嚴。

4樓:法律快車

你如果有證據就可以,沒證據基本沒用的,最好先把證據拿到,然後去相關部門上訴!

5樓:楊展鵬我

可以,但是要提供有力的的證據,這種證據不好找。

6樓:祿中

解除合同主要是對方有欺詐的行為,你可以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去要求對方進行賠償你們的損失。

有欺詐行為的合同怎樣處理?

7樓:華律網

關於欺詐合bai同的法律效力,有兩種觀du點:一種

zhi認為無效。「對於意dao思表示不真版

實的法律行為,民法確權認其為無效,以保護意思受壓迫當事人的利益」 ,這種觀念源於我國《民法通則》第58條的規定。另一種觀點認為:其損害了國家利益的,無效;其損害了私人利益的,可以撤銷。

8樓:蔣德順

根據《合同

bai法》的規du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zhi的,可認定合同dao或者合同條款無效:

回(1) 一方以欺答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法律法規

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於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般屬於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但是如果還損害了國家利益,則屬於無效合同。

第58條又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59條規定:「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欺詐行為損害的是國家的利益則是無效合同,對於損害個人利益的,可以是可撤銷或可變更,這個要看你想要合同變更還是撤銷?如果你想讓合同可變更就就向法院申請變更或協商變更,如果是可撤銷就申請可撤銷,並要求承擔相應的賠償。

9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我國《合同法》的copy有關規bai定,有欺詐行為的合同,是du無法律效力的。當事人zhi一方有

dao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10樓:湖北勞盾

屬於可撤銷、可變更合同,被欺詐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合同。但時效為1年,超期合同有效。

11樓:匿名使用者

好,不是真實反映原來籤合同的原意,比如車貨,就借四萬,結果要抵租別人的車,還別讓人貨軟交保費,只准某地上訴仲裁,隱藏霸王條軟,主要是專案多內客多,誰看得完,逼著馬上籤呀

1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13樓:李涵

合同欺詐是一個廣義的概念,根據其性質不同,合同欺詐包括兩種即民事欺詐和刑事意義上的欺詐。合同欺詐是以訂立合同為手段,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認識上,人們對合同欺詐行為易產生混淆,如合同欺詐與合同詐騙犯罪相等同。

合同民事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或誤導對方基於此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以簽訂合同達到欺詐的目的。合同民事欺詐行為的主要方式包括:

1、虛假的質量欺詐行為;

2、虛假的商品標識欺詐行為;

3、虛假的合同主體欺詐行為;

4、虛假的宣傳欺詐行為;

5、虛假的**欺詐行為。

合同民事欺詐有四大特點

一、 欺詐人發出欺騙性或虛假性的邀請,誘導對方向自己發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採取欺詐手段實現簽約目的。

二、 欺詐人對訂立合同的主要條款及有關關鍵性事實作虛假介紹,或者隱瞞事實真相,向對方發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對方做出錯誤的承諾,以實現其訂立合同的目的。

三、 所籤合同生效後欺詐人通過雙方履行該合同,達到其獲取不法利益的目的。

四、 目前合同欺詐的突出特點是欺詐人一般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或具有一定的實際履約能力,同時可能還積極履行所籤合同的部分條款,即通過履行一定的合同義務,從被欺詐方獲得不法利益。

合同欺詐不同於合同糾紛

合同欺詐也是通過合同的形式進行,但不同於合同糾紛。兩者的區別主要是看行為人有沒有騙取他人財物、非法佔有財產的目的,客觀上是否採取了欺騙手段,有沒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是惟一的標準。

區別一:行為人明知自己沒有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或根本沒履行合同的意願,簽訂合同只是為了達到佔有對方財物的目的,就是合同欺詐行為。如果具有履行合同的誠意,只是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由於客觀原因或主觀過高估計了自己的履行能力,雖經過努力仍不見成效的,則按合同糾紛處理。

區別二:合同簽訂時和合同簽訂後行為人具有履行能力,但卻虛構事實或製造藉口,故意不履行合同。以達到佔有對方財物的目的,構成合同欺詐。

如果當事人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工作失誤而給對方造成損失,應按合同糾紛處理。

被認定欺詐的合同,被損方可以要求賠償多少

14樓:糖醋金槍魚

看你損失多少,加強你想要求的賠付。要求離譜了也沒用,最終看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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