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房屋繼承的問題

2022-02-26 10:03:30 字數 620 閱讀 4973

1樓:小蓉子

1.公證處這麼做合理。因為你父親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你和你媽媽還有你奶奶屬於你父親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你父親去世後,屬於你爸爸的那一部分(如果是屬於你爸爸和你媽媽的共同財產,那麼你爸爸的份額是一半,如果是你爸爸的個人財產,你爸爸的遺產是整個房產)你奶奶佔了1/3.而你奶奶的繼承人有你大爺和姑姑,還有你爸爸,但是你爸爸已經去世由他的直系血親來也就是你代為繼承。你和你大爺還有姑姑對於你奶奶的這一部分均分。

2.其實你覺得很麻煩的話,可以選擇不去公正局,可以直接拿著你的那些個證明去法院。找不到他們人法院可以缺席判決,當然了你最好別主動說你奶奶是什麼時候過世的,說不定還能帶過去,在你爸爸的遺產所在地或者是生前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拿到法院的判決,然後再去房管局過戶即可。

2樓:匿名使用者

你所說的「房票」是什麼東西?是不是房產證?

就你描述來看,該房產應當由你和母親繼承。

姑姑大爺不是法定繼承人。

3樓:

因為你奶奶是後於你爸過世的所以你奶還有繼承你爸的那部分房產的的權力,你奶過世後當然他的子女也有相應的權力,所以他的子女也得到場簽字才能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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