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條件,如何爭取小孩的撫養權,爭取孩子撫養權需要什麼條件?

2022-02-21 14:48:32 字數 5842 閱讀 8585

1樓:小七

在爭取撫養權時,一方有這些情況會成為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有利條件:1.長期撫養和照顧孩子。

2.父母願意且有能力幫忙一起照顧孩子。3.

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4.離婚後有固定的住處。

5.已經喪失生育能力。6.

在孩子的教育上比對方有優勢。7.孩子願意與其一起生活。

所以當事人在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時,要積極地向法院證明自己存在上述的一些有利條件,如果自己不知道如何收集證據,可以委託律師幫助梳理案情、制定取證計劃的基礎上,調查取證,為訴訟做準備。

除了證明自己存在以上有利條件時,還可以去搜集對方存在其他子女或是存在吸毒、賭博、家庭暴力等情況的證據,以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子女,增加自己取得撫養權的概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2樓:峰迴路轉

那麼你必須要有很好的經濟條件作為基礎,這樣才能有利於你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如何爭取小孩的撫養權,爭取孩子撫養權需要什麼條件?

3樓:匿名使用者

易軼律師易軼律師解答:

您好,雖然在實際生活中嬰兒哺乳期因人而異,由於《子女撫養意見》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司法實踐中通常將「哺乳期內的子女」理解為兩週歲以下的嬰幼兒。

父母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生活環境明顯對子女撫養不利;

母親工作性質特殊,不便於撫養子女;

或者母親違法犯罪,不利於撫養子女等。

當然有證據證明能為子女提供更好的學習生活條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撫養權。具體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況證明:1、工作性質;2、工作環境;3、收入狀況;4、居住條件;5、文化程度;6、性格修養;7、其它家庭成員狀況。

4樓:華律網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5、考慮法官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5樓:羅巍律師

如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是很多出於離婚階段的人最想知道的事情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婚姻法規定的撫養權原則是,如果父母離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改變。子女撫養權,主要取決於撫養條件。主要有這樣幾條原則:

1、一週歲以下的子女,判給母親撫養;

2、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判給母親撫養;

3、自幼由祖父母看護的,原則上判給父親撫養;自幼由外祖父母看護的,原則上判給母親撫養;

4、那方收入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上把孩子判給誰撫養;

5、一方如果有過錯或家庭暴力傾向,原則上不把孩子判給這一方撫養;

6、一方有不可**的傳染性疾病或無法自理的疾病,不適合撫養孩子,原則上不能把孩子判給這一方;

7、八週歲以上的孩子,要徵求孩子意見,原則上按孩子的願望判決。

男人爭取孩子撫養權要具備哪些條件

7樓:高能答題王

一、男方爭奪撫養權的條件有哪些

首先必須瞭解什麼情況下,孩子判給男方的可能性大

1、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2、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3、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6、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二、為了得到孩子撫養權,男方可以尋找以下證據:

1、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2、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3、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8樓:記憶中的多啦a夢

第一,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第二,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第三,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第七,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男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第八,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三條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9樓:華律網

不同年齡的子女條件不同,一般從有利於子女權益角度出發。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要從對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在法庭上要講證據或者得到對方的認可。一般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

撫養能力(收入、住房、經濟條件)、成長環境(有否與他人不正當關係、賭博等惡習)、健康因素(有否傳染病等)。一般情況而言,是否對子女有利均應從孩子的父母本人身上考慮,與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般沒有多大關係。

10樓:

經濟條件,無不良嗜好,沒有家庭暴力

11樓:匿名使用者

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比如一方有吸毒、賭博、酗酒和患有不適合撫養子女的疾病的時候,一般法院都會判給另一方。婚姻家庭:

12樓:匿名使用者

有錢,有間照顧孩子,還有關愛。

13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如果雙方可以達成一致意見的話根據雙方的約定履行,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話,法院一般會根據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綜合雙方的情況予以判決。

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親生活,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親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親生活的。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親和母親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隨其生活,對孩子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孩子共同生活的。

如果子女是已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於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離婚,想爭取孩子撫養權,要什麼條件才可以

14樓:普勝達律師事務所

離婚時因撫養權產生糾紛的,確定子女撫養權的條件是最有利於子女成長和遵重8週歲以上子女的意願。一般2週歲以內子女由女方撫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子女撫養糾紛法院管轄權

1、原告就被告。

這是關於管轄權確定的一種原則,意思就是原告如果要起訴被告,那麼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去起訴。住所地法院也可以成為戶籍所在地法院,是戶口薄上登記的地方。

2、原告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時應當選擇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這裡的被告住所地法院一般是指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法院。在民事案件中,大部分都涉及到財產和賠償的問題,為了更好地執行被告當事人的財產,選在被告當事人的住所地就比較方便法院去執行。

3、被告的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當向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這裡又出現了一個「經常居住地」,是指離開戶籍住所地,已經連續居住滿一年的地方,經常居住地的法院也是有管轄權的。

離婚後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協議離婚後如何爭奪孩子撫養權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

這種情況我們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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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爺奶奶可以跟孩子的父母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嗎

爺爺奶奶作為直系親屬copy,是有bai權利的!如果爺爺奶奶認為孫子du孫女的zhi父母不適合撫養孩 子或者dao虐待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訴,並且爭奪撫養權的!我們這有這樣的案例,一對老人兒子早亡,留下一個女孩,兒媳又找了一個男人,但兒媳好吃懶做,又找的男人也一個樣,有時候兩個人還用女孩當人質敲詐老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