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當月全勤怎麼算,辭職當月全勤怎麼算?

2022-02-05 23:05:50 字數 5709 閱讀 1054

1樓:

如果辭職的話。當月的假期跟你就沒有關係了。工資會。從這個月第一天到你離職當天進行發放。

2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離職的當月工資的核算是按照勞動者實際出勤的天數除以應出勤天數乘以總工資,用人單位不得非法剋扣勞動的合法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一般當月滿勤 辭職 工資怎麼計算?

3樓:橘子不如橙子

勞動者辭職,不影響正常的工資計算,如果滿勤,用人單位應全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但需要注意,用人單位的計薪週期和發薪日,比如用人單位計薪週期為上個月26號到本月25日,發薪日為每月5日,勞動者如果在4月30日離職,4月份的工資會計算3月26日到4月25日的,在5月5日發放;而4月26日到4月30日的工資,會在5月份的工資中計算,6月5日發放。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如果員工離職的當月未滿全勤,裡面含有國假怎麼算工資?

4樓:咖啡老鼠

只要未離職,正常上班,就應享受國家法定假的待遇,法定假是要享受出勤待遇的,常用的的計算

工式=底薪÷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國家規定的法定有薪假期應算出勤)+其它輔助專案

5樓:六六

國假是應該給工資的,按後面沒上班的日子扣

6樓:天馬

結請當月工資再加假日工資。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bai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du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zhi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150%*日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200%×日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300%*日工資報酬);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100%帶薪)。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三倍工資的計算方式為:基本工資/21.75天/8小時*300%。

僅供參考 ,希望能幫到你

關於辭職當月工資情況怎麼算的?

8樓:我是一個麻瓜啊

正常情況下應該按照21.75天/月 來計算你每天的工資,或者上班天數比較少的,可以按照實際上班天數 / 應上班天數來計算,直接按照30天來計算肯定不對,是違法的。

勞動者辭職最後1個月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來計算。計算公式為:月工資÷21.75×出勤天數。

用你的底薪除以21.75,乘以你正常出勤的天數。如果這你正常出勤的裡面,超過8小時的話,加班時你小時的1.5倍計算。

9樓:

1.應扣除雙休日。

2.當月應得工資=當月日工資×應發薪天數(含有薪假期)

3.當月日工資=合同約定的工資數額(包括各種補貼,但不含獎金、加班費)÷當月應出勤天數(含有薪假期)。

4.應發薪天數是指當月實際天數(如31日、30日等)扣除週休息日(如雙休日)和缺勤日(請事假或者曠工)的天數。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0樓:老闆微課堂

員工自動離職,當月工資能不能不發

11樓:匿名使用者

進公司不滿一個月按30天,離職不滿按22天。但具體規定參加各公司檔案。

12樓:最年輕的老男人

我是手打字 必須 選我 最佳 公司違反勞動法 應該用你的底薪 除以 21.75天 再乘以你上班的天數 絕對是正確的哈。

13樓:匿名使用者

用你的底薪除以21.75,乘以你正常出勤的天數。如果這你正常出勤的裡面,超過8小時的話,加班時你小時的1.

5倍計算。週六出勤的話,你小時的2倍計算。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你可以區問你當地的管理委員會。

離職,當月不滿一個月,工資該怎麼計算?

14樓:匿名使用者

月實際工資

抄=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襲數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按照正常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用人單位有依法籤勞動合同的義務,勞動者自上班之日起已產生事實勞動關係,工資的發放如果不足一個月的可以按日計算。常理說不到一個月的勞動者很多也不要工資,但是勞動者正常的按照勞動關係爭議解決程式走的話也是可以要求自己的權利的。

如果屬於勞動者自己的過錯,勞動者除了正常的工資外,也無法索賠。勞動合同裡面的除了強制性的規定,每個公司可以按照自己的條件增加一些不妨礙勞動者權益的條數,否則就是寫了也是無效條款哦。

15樓:

入職一個月離職工資怎麼算

16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休息不算工資

17樓:金明***小嚴

按照我們這邊的話就是以前工資除以天數,再乘以你工作的天數就是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按天算的啊,做多少天算多少天的

如果在31號下午離職當月還有全勤獎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4月沒有31號。如果是3月31日下午離職,那不算全勤,要幹完31日下午,即4月1日不在崗,才能拿3月的全勤。

20樓:匿名使用者

有的,滿勤指的是一個月的出勤,是全勤,那你31號下午辦理離職,其實也是算作上班時間,所以應該給你算作出勤,所以你本月的出勤是滿勤。可以拿到滿請獎

21樓:當hr遇見家庭教育

沒有。你31日基本上沒有工作了,就是在做交接,而且你走的時候是正常下班嗎?如果是正常下班時間走,80-90%的企業會正常發放的。如果你是沒到點就走了,那麼不給你也屬於正常。

具體還是要看和企業的關係在不在,如果他們覺得你在那裡貢獻蠻多,也把工作交接的很清楚,我相信他們會給你的。全勤獎也不是很多,所以也沒有那個必要去針對你。

辭職後全勤獎可以拿全勤獎嗎? 55

22樓:韓飛律師

如果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中有全勤獎的規定,用人單位應擔支付。

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在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後,仍不支付的,用人單位還需要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如果對數額等存在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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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獎金不會發放,基本工資按出勤天數計算。當然,每個企業不一樣 回答按照 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 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 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 月工資收入 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 月工資收入 月計薪天數...

我辭職到期,當月的工資卻要等到下個月發工資的時候才能結到,這樣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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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餓了麼上班辭職怎麼算工資的,餓了麼辭職還給發工資嗎

首先,只要你工作了就必須發工資,哪怕你辭職,也不能扣你的工資。幹一天就是一天的工資,辭職扣工資絕對是違法的。說沒有工資的簡直是喪盡天良。去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做多長時間就拿多少的錢呀,只要是你正常的辭職了,那就是可以拿到你所有的工資的,畢竟 你的工資是你勞動所得,要是不給你的話,那就直接去勞動局去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