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有標準,解除勞動合同九級工傷賠償多少

2022-01-10 17:35:34 字數 5347 閱讀 8610

1樓:匿名使用者

8到12萬,有太多不確定因素,自己根據賠償專案估算。

九級傷殘的賠償專案如下: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級9個月,能證明受傷前12個月工資的按照12個月工資的平均數計算;不能證明的按照受傷前12個月公司繳納的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的平均數計算。兩者相差很大,所以建議主動提交工資收入證明。

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九級10個月,標準是統籌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打12333可以查詢。(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可以自行調整,以當地政策為準)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九級6個月,標準和2一樣。(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可以自行調整,以當地政策為準)

其他,如護理費、**期間的工資、交通補助等自己和公司協商。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您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無需支付勞動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嚴重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如果是用人單位存在暴力脅迫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性裁員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上述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的情形的,用人單位都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3樓:霸氣航行天下

每個城市的標準都不一樣。你應該打當地的12333免費諮詢。

工傷九級的賠償和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有區別嗎

4樓:簡簡單單

工傷九級的賠償和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有區別的,工傷九級的賠償是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受傷職工可以享受的傷殘待遇,而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職工可以享受的待遇的,相關規定如下;

1、《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2、《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5樓:聞不倒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我出了 工傷鑑定為9級不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賠償多少,賠償費用是 社保局 給還是單位給

6樓:呼延思煙

建議你參考《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第三十六條 工傷職工工傷**,確認需要**的,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輕度噪聲聾九級,解除了勞動合同還能索工傷醫療費嗎

工傷賠償,本身就是民事賠償。因為工傷發生的賠償,包括醫療費 護理費 誤工費 停工留薪 交通食宿費 伙食補貼費 輔助器械費 費等七項外,還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三項。輕度噪聲耳聾,根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 gb t16180 2014 屬於工傷十級...

我公司員工工傷9級,現在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額外支付什麼賠償嗎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 工傷 期間 工資有單位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你們當地標準發放 工傷保險 承擔 5.工傷賠償 1 如果繼續在單位工作,不辭職的話,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級工傷為9個月本人工...

可以解除工傷員工的勞動合同嗎,公司主動解除工傷員工勞動合同怎麼辦

在沒有員工過失的情況下,單位是不能隨便解除工傷員工的勞動合同的,否則單位是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而且工傷事故中受傷員工是不需要為此次事故承擔賠償責任的。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