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問題,股東持表決權和股東人數有什麼區別?

2022-01-10 02:28:39 字數 3183 閱讀 3362

1樓:華律網

公司的表決權,一般都是由公司的章程來進行制定的。如果在公司章程當中沒有制定股東表決權的話,則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在公司中實際出資達到什麼比例,就代表多少比例的表決權。表決權行使的方式:

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人一票的表決方式。3、累計投票制。

享有的表決權數等於所持有的**數乘以待選的董事或監事人數。以上三種表決方式,在《公司法》中有相關規定。如果企業章程規定了表決方式,那麼採取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

4、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5、雙重多數標準通過。《公司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樓:桂興

如果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決議過半數通過有效,那麼a公司股東會關於為甲提供擔保的決議有效。

公司章程有法定條款及約定條款,法定條款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內容,約定條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未做出明確規定的、由全體股東共同約定的內容,如第43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未設條款規定利害關係股東表決權迴避制(上市股份****設有關聯交易股東表決權迴避制,有限責任公司沒有明確規定),應此甲可以參與表決,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甲乙丙表決權出資合計100萬,超過公司註冊資本的50%,因此有效。

股東持表決權和股東人數有什麼區別?

3樓:小小小小經

股東持表決權和股東人數是指在公司召開股東會時的兩種表決方式,二者的區別:

一、表決權力大小不同。

股東表決權是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中,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對公司事務進行表決的權力,股東表決權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權。

股東人人數則是不論每**東的股權數量是多少,每個人都有同等表決權。

二、表決事項不同。除股權轉讓按照人數決外,公司法的其它事項都按照股權決。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第四十二條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三、自主程度不同。股權的表決權可以由章程另行規定;而人數決則是由法律強制規定。

4樓:匿名使用者

股東所持表決權按「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來確定。股東人數是按一人一票計算。意思是一個人如果按股東人數投票只能投一票,但是如果按所持表決權可以大於等於一票。

名詞解釋:

股東表決權(shareholders' voting right)又稱股東議決權,是指股東基於股東地位享有的,就股東會、股東大會的議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權利。股東表決權作為一種固有權、共益權,是股東權利的主要體現,與股利分配請求權一樣居於股東權的核心。

在股東權益中,對股東最有價值的莫過於股利分配請求權和董監選舉權,前者可滿足股東的經濟需要,後者則可滿足股東對公司經營階層的人事控制需要。而這兩種權利之實現莫不以股東表決權之行使為前提。因為股東可通過表決權之行使,將內心的需要和願望轉化為法律上的意思表示,而眾股東的意思表示依資本多數決原則又可上升為公司的意思表示即股東大會決議,並對公司自身及其機關產生拘束力。

可以說,捨去股東之表決權,股東大會制度將淪為具文,股東大會決議即公司的最高意思表示將無由形成,公司的運作秩序將會陷於紊亂,股東權之保護亦將無從談起。因此,為強化股東權之保護,確保公司的健全經營秩序,必須加強對股東表決權之研究。

股東的表決權具有以下性質:

(一)表決權為一種固有權。表決權系基於股東地位而從股東權中湧流出來的一種權能,除非依據法律規定,不容公司章程或股東大會決議予以剝奪或限制。

(二)表決權為一種共益權。表決權之行使固然要體現各自股東的利益和要求,但由於公司的意思表示是由多**東表決權之行使彙集而成的,表決權之行使又必然介入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此種介入形式既可表現為對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的尊重和促進,又可表現為對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的限制和壓抑。由此可見,表決權與自益權大異其趣,當屬共益權之範疇。

(三)表決權為單獨股東權。這是一股一表決權原則的必然要求,也是諸國公司法之通例。

(四)表決權為一種特殊的民事權利。前已述及,股東權為民事權利之一種,股東的表決權亦不例外。當表決權為公司所侵害時,股東得以此為由提起股東大會決議撤銷之訴,並得對直接參與此種侵權行為之董事請求損害賠償;當表決權為第三人所侵害時,股東得依侵權法的一般原則,向侵權人請求停止損害、排除妨礙和損害賠償。

股東表決權的基本原則:

在資合性的現代公司,股東依出資額享有權益,股東對公司事務的決定支配權力與其對公司投資額的多少成正比,因而股東表決權實行一股一票的資本平等、資本民主原則,而非現代人合性的民主社會中一人一票的表決原則。17世紀初,英國東印度公司實行了股東大會制度,採用了一股一票的表決權原則。對於以出資額或所持股份對公司負相應的有限責任的資合性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各國公司法普遍確立了股東行使表決權的基本原則:

一股一票,資本多數通過。

我國《公司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的規定也體現了這一基本原則。如《公司法》第106條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第130條又強調「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換言之,股東依其所持股份享有與其股份數同樣數額的表決權,這就是股東表決權平等原則,其主要內容為一股一權,多數通過。這裡的股東表決權平等並不是指每**東享有同樣的表決權,而是指每一等額的出資或每一股份具有同等的表決權,是股東在股份基礎上的平等,股東按其出資或所持股份的數量享有相應的表決權。

關於公司股東表決權的問題,關於公司股東表決權的問題?

公司的表決權,一般都是由公司的章程來進行制定的。如果在公司章程當中沒有制定股東表決權的話,則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在公司中實際出資達到什麼比例,就代表多少比例的表決權。表決權行使的方式 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人一票的表決方式。3 累計投票制。享有的表決權數等於所持有的 數乘以待選的董事或監事人...

關於股東會決議簽字。法定代表人不是股東,全部股東都簽字了,法定代表人不簽字可以嗎

法律只規定出席會議的股東簽字即可,並不要求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股東 當然,公司章程有規定要法定代表人簽名的除外。公司法 第三十八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 監事,決定有關董事 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 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

股權質押是利好還是利空,關於控股股東股權質押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權質押是股東的融資手段之一,需結合 股價 基本面 市場 融資用途等多方面考慮。要看為什麼質押股份。一般質押份2種,一個是質押還債,一個是質押為了發展企業。剛看了下該股公告,是為了企業更好的發展,說明是利好 股權質押.會對股價形成一定保護 你看貴州茅臺 大股東有沒有 股權質押 不就知道了 只有差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