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書下來後, 沒做傷殘鑑定,老闆去保險公司,只報消了醫療費用,為什麼

2022-01-07 22:09:39 字數 5633 閱讀 2487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在沒有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情況下,是員工無傷殘等級,工傷保險**僅僅報銷員工醫療費用,其他的傷殘賠償是沒有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流程進行,可以起訴的。

工傷認定書已經下來了,可是沒做傷殘鑑定,請問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局有工傷認定書。

3樓:且聽

工傷認定書下來後,你可以到統籌地區地勞動局做勞動能力鑑定。鑑定結果下來後,有等級,可以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果單位要開除裡,因為給你賠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但是如果你是2023年的工傷,則,單位只賠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有工傷保險**支付!

4樓:愛喝粥

發生工傷事故糾紛,單位未在出事30天內申請的,員工及家屬應在出事後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然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就賠償問題協商不好,申請勞動仲裁,根據鑑定的傷殘等級請求相應的工傷賠償。。。

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

如解除勞動關係的,還有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等

5樓: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製作工傷認定書一式四份,有一份是給受傷職工的,手裡沒有跟單位要,單位不給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要一份。

不知傷情怎樣,能夠上傷殘等級麼?如果明顯不夠,就不用申請傷殘等級鑑定,因為不夠傷殘等級的,只是報銷醫療費,**期間開工資,其他沒有了。

如果傷情可以定上傷殘等級,要求單位給申請鑑定,不給申請,個人可持工傷認定書、身份證、病歷資料到市級(設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鑑定中心)申請鑑定。

評上等級後,對應的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單位跟你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認定書下來在沒有做傷殘鑑定之前可以先去報銷醫療費嗎?

6樓:簡簡單單

一、工傷認定書下來,在沒有做傷殘鑑定之前,可以先去報銷醫療費用的回,之後傷殘鑑定之後答

,再申請傷殘待遇。

二、申請工傷待遇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傷認定受理書。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傷殘鑑定意見書。

4、診斷證明書。

5、醫療發票及清單。

6、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

7、申請人銀行存摺或卡影印件。

7樓:baby無知的螞蟻

工傷認定書還

bai沒有下達,那麼是不能du

進行工傷傷zhi殘鑑定的,而醫療費是dao不能使用醫療保險進行回報答銷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8樓:竹溪縣中醫院

可以去的。工傷做鑑定與傷殘補助是兩回事

9樓:常泰律師

勞動能力鑑定之後才報傷殘補助金的

工傷認定書拿到了,傷殘鑑定還沒有做,公司單方面辭退我並解除勞動合同,沒有繼續交社保了,影響以後的

10樓:蒼洱白子

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且勞動者已經有工傷情況的,那麼要申請工傷賠償和經濟補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有影響的,因為你會變成停保狀態。你公司的做法是違法的,你可以個人申請傷殘鑑定,並向當地人社局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工傷認定書已經下來了,為什麼傷殘鑑定,要等到傷情好了,上班才可以鑑定。這樣還能鑑定出來嗎?

12樓:偶來一客

傷殘等級的鑑定,就是為了確認這個傷害對今後的工作生活的有什麼樣的影響,所以必須等到傷情穩定了或者好了才可以鑑定,否則的話沒法確認對今後的工作生活究竟有多大的影響。

13樓:匿名使用者

傷殘鑑定當然需要等到**終結後才能作。因為其鑑定目的是為了確定因受傷後,受傷部位功能喪失程度,以確定傷殘等級。因此,這種鑑定都是**終結後才啟動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做勞動能力鑑定得等到傷情痊癒或沒有**價值時才能做的,也就是說得等到醫療期結束。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等受到工傷傷害好了,上班才做傷殘鑑定。

而是傷情穩定後,還是影響勞動能力的,

可以去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勞動能力鑑定,即傷殘等級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16樓:聽喧囂

工傷認定出來了就好了,這個是最重要的。至於傷殘鑑定,是要晚些做的,不然不知道你**後是不是能完全恢復,或者有沒有其他的併發症和後遺症,你做早了不準確,而且很容易忽略受傷之後的不確定後遺症帶來的生理和生活上的後果。

我是工傷!但是我聽說做司法鑑定就可以拿到賠償!但後來老闆不賠償!鬧到派出所!這個不符合工傷保險待遇 20

17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按鑑定結論索賠。

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進行行政確認,是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後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和發生爭議通過法律途徑獲得救濟的前提條件。

勞動能力鑑定是勞動者因工負傷後,勞動鑑定機構根據國家鑑定標準,運用有關政策和醫學科學技術的方法、手段對工傷職工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進行綜合評定,是給予受傷害職工保險待遇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應當先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的30內申請,工會、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可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等。

工傷認定並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未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授權,司法鑑定不具有法律效的)。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根據鑑定結論,主張工傷保險待遇。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不同。主要的補償是:

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傷殘津貼等。

與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爭議,是勞動爭議,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經仲裁裁決,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不履行裁決書規定的義務,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18樓:我兩歲時很帥

這麼跟你說吧,你拿一份司法鑑定要求工傷賠償,不要說老闆、派出所,就是勞動局仲裁、法院起訴都不會以這個為依據來。

1、傷殘賠償最主要的依據在於傷殘等級,而各種傷殘鑑定的標準是不完全一樣的,這裡就有工傷的傷殘鑑定、司法鑑定、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醫院鑑定等等,鑑定標準的不同,會導致鑑定結果的不同。

工傷賠償裡,兩份結論是必須要有的;第一是工傷認定書,它證明你是單位職工,是在工傷當中受傷,單位(或社保)必須賠償;第二是傷殘鑑定結論書,它說明你受傷的傷殘等級,按照傷殘等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來核算賠償金額。

2、你們鬧到派出所,你有理的地方在於你在工作當中受傷,老闆必須負責賠償;但是,司法鑑定只能作為參考,老闆也有理由不以司法鑑定的傷殘等級標準來賠償。而且,可以工傷鑑定為什麼要走司法鑑定。

3、至於你所說的時間,不知道你有沒有住院,如果有住院的話,從受傷之日起到傷殘鑑定結論出來兩個月時間走完基本不可能(其實不住院下來可能性都不大)。我依照我這邊辦理的流程給你說一下,首先,從你受傷之日起,單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裡的一些材料(比如醫院的診斷證明)也需要一定的時間,我暫定為3-5天,然把材料備齊交到政務中心,這個時間定為七天,算比較快了,然後社保還要稽核(防止騙保),作證人證言,單位蓋章,走到這一步定為15天(我辦的工傷,除非恰好勞動局要向州一級報材料,不然從來沒有那麼快)。然後縣級勞動局向州一級報材料,由州一級勞動局作工傷認定,下達認定書送到縣級勞動局,通知單位或個人領取認定書,這個時間怎麼也得1個月到1個半月。

當然你也可以自己(或單位)送材料、取認定書,節省勞動局送材料、下定認書送達縣一級勞動局延誤的時間,但是送材料之前的時間、程式必不可少。

工傷認定書下來、傷員出院,才可以申請傷殘鑑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出院三個月才可以申請傷殘鑑定,當然在實際工作中,大多都是出院不久就申請了),申請傷殘鑑定也要備齊很多材料,比如出院證、出院診斷,這兩個出院就可以拿,但是有一樣:病歷,正常情況都是出院一週左右才能從醫院調取,同樣把材料備齊後個人簽字、單位蓋章、社保稽核、送材料到州一級勞動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委員會作出傷殘鑑定下達通知書送達縣級勞動局,勞動局通知單位或個人領取傷殘鑑定結論通知書,同樣送材料、取鑑定結論可以自己跑,節省時間。

在我這裡,你不可能奢望單位給你跑材料節省時間,我們離州勞動局300公里左右,送材料兩次、取認定書/鑑定結論各一次,有那麼負責任的單位嗎?不跑材料不是不負責,而跑材料可能還要被老闆罵,誰樂意呢。

所以,依照正常情況, 申請工傷認定1個半月,申請傷殘鑑定1個半月,依照鑑定結核算賠償、劃賠償款1個月(我說的是有參保工傷的情況),好了,就有四個月了,而且這是正常、理想情況。如果你住院了呢,時間又會有所不同。所以,你等了4個月算比較正常的。

其實,如果你參保了工傷,你可以到受傷地的勞動局諮詢的,可以詢問到這個工傷進行到哪一步了,比你一頭霧水不是更好?你四個月等不了,我以前單位一職工到現在6年了還沒有拿到全部賠償。

最後,工傷賠償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合同狀態、工資情況、停工留薪時間等等,需要可以私聊我。我不是什麼律師或者是法務工作者,只是以前辦過工傷,可以給你一些經驗、建議。

工傷認定書下來,公司不安排去做簽定,這邊又叫休不讓上班,公司這樣做合法嗎

只要你的工傷認定是合法的,那你什麼都不怕,你不用管公司去不去鑑定?因為這是國家承認的,公司不算什麼的,他沒有什麼權利,他只是不想賠償你而已,他讓你休息,那你就休息,反正休息有錢拿的,最主要你是幾級傷殘?你是一次性想拿到錢,還是想怎麼樣?如果你想一次性拿到錢的話,只有去法院告他,如果繼續想做的話,那你...

申請勞動仲裁有工傷認定書和勞動能力鑑定書還需要什麼證據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包括事實勞動關係 的證明材料 三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此外還需要提供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需要提交...

工傷認定書提交到勞動局後他們說等星期這是為什麼呢

工傷申請書提交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決定的時間是60日。如果說是一星期,可能是部門案件少,足以在一星期內作出結論。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