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員的個稅以及稅前抵扣的相關

2022-01-04 11:40:45 字數 5992 閱讀 7827

1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自2023年3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說的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是指納稅義務人按照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合同規定分得的經營利潤和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所說的減除必要費用,是指按月減除20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說的附加減除費用標準為2800元。

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說的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範圍,是指:

(一)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二)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

(三)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僱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四)***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人員。

2樓:匿名使用者

外籍人員的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專案和標準都是什麼???謝謝

3樓:明稅

個人所得稅的稅目很多,它們的扣除專案各不相同。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可稅前扣除的專案有:一是基本費用扣除標準,稅款所屬期為2023年9月(含9月)以後的,適用費用扣除標準為:

國籍為中國的:一般人員費用扣除標準為3500元;退休返聘人員費用扣除標準為3500元;特殊行業人員包括遠洋運輸船員、取得永久居留權的留學人員、單位外派國外人員,其費用扣除標準為4800元;華僑、國籍為其他國家或港澳臺地區的,費用扣除標準為4800元。

(明稅律師)

外籍人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4樓:東奧名師

1.無住所外籍非高管的計稅方法

(1)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不超過90日或183日(稅收協定)的個人:

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月境內支付工資÷當月境內外支付工資總額×當月境內工作天數÷當月天數

(2)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超過90日或183日(稅收協定),但不滿1年的個人: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月境內工作天數/當月天數

(3)在境內居住滿1年,但不超過5年的個人: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1-當月境外支付工資÷當月境內外支付工資總額×當月境外工作天數÷當月天數)

(4)在中國境內居住滿5年

從第6年起,以後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就其**於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無住所外籍高管的計稅辦法

(1)t≤90(183)天的高管

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月境內支付工資÷當月境內外支付工資總額

(2)90(183)天

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1-當月境外支付工資÷當月境內外支付工資總額×當月境外工作天數÷當月天數)

(3)在中國境內居住滿5年

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從第6年起,以後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就其**於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提示1】外籍高管與非高管的區別主要就是高管人員取得境內支付的所得,不論其實際履行職務地點在境內或境外,均應在我國納稅。在境內居住一年之內的納稅義務與非高管不同。而且對於高管而言,在中國境內居住超過90天(183天)不超過1年和超過1年不超過5年的納稅義務相同(即對於境外所得境外支付的部分一個是不徵稅,一個是免稅)。

【提示2】境外無住所個人應納稅額的計算不是說只對承擔納稅義務的部分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是對所取得的全部工資薪金計算出總的應納稅額,然後乘以相關係數,得出應在我國繳納的稅款。「當月境內支付工資÷當月境內外支付工資總額」表示境內支付所得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工作天數/當月天數」表示來自境內所得應納稅額。

3.如何確定境內的外籍個人適用的計稅公式

外籍人員在入境前會在我國的相關部門予以登記,包括具體事由、工作性質、在華居住時間,這樣有利於徵收和管理。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給予查定,即可判定出適用的計算公式。

4.企業為外籍員工支付的境外保險費扣除問題

國稅發(1998)101號檔案「企業為外籍僱員支付的境外保險費,對其中確屬於按照有關國家法律規定應由僱主負擔的社會保障性質的費用,報經當地稅務主管機關核准後,可不計入僱員個人的應納稅所得額。」的此項規定已廢止,企業為外籍僱員支付的境外保險費需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僱員個人支付的各類境外保險費,均不得從該僱員個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注會

5樓:匿名使用者

外籍人員在中國所得,或者符合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需要繳納的情形,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方法和普通居民是一樣的,即(綜合收入-起付線-社保或專項附加扣除)*稅率來進行計算。如果是經營所得,按照經營所得的稅率來計算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6樓:答答大

在中國就遵循中國的法律,和國人一樣的。

7樓:月醉清風的家

外籍個人所得稅計算:

個人所得稅=(月工資-4800)*稅率-速算扣除數計算標準:

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1500元 3% 0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1500元至4500元 10% 105全月應納稅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 20% 555全月應納稅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全月應納稅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全月應納稅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全月應納稅額超過80000元 45% 13505

8樓:匿名使用者

最新的扣減基數是5000了

9樓:非常參加

外籍人員比國內人員多一個「附加減除費用」,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實際收入-扣除標準-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準1600元/月,附加減除費用3200元。也就是說,收入不到4800元的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超過500元的,稅率5%,速算扣除數為0;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稅率10%,速算扣除數為25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稅率15 %,速算扣除數為125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稅率20 %,速算扣除數為37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稅率25%,速算扣除數為1375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稅率30%,速算扣除數為3375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35%,速算扣除數為6375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稅率40%,速算扣除數為10375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稅率45%,速算扣除數為15375

10樓:匿名使用者

外籍人士所得稅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 = 工資收入金額 - 各項社會保險費 - 起徵點(4800)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指外籍人士在華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是在每月減除35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減除1300元的標準。

按照我國稅法現行徵收標準,該外籍人士如果在國內居住時間不超過一年,應繳納個人所得稅485元。超過一年,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人民幣與日元匯率按照16.06計算,兩萬日幣等於1202元人民幣)是725元。

該外籍人士在國內居住時間不超過一年:

應納稅所得額 = 工資收入金額 - 各項社會保險費 - 起徵點(外籍人士:4800元)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根據上述公式,該外籍人士

應納稅所得額=10000-4800=5200元。

=5200×20%-555=485元。

該外籍人士在國內居住時間超過一年,其海外收入部分也要繳稅,也就是說總公司給他的20000日元也要繳稅的:

應納稅所得額=11202-4800=6402元。

=5200×20%-555=725元。

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草案先行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這四項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徵稅,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

目前,並無對外籍人士的個人所得稅起徵點調整的政策變動。

另外,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捐贈的部分,按照***有關規定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

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可以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匯率變化情況確定附加減除費用,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範圍和標準由***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 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說的附加減除費用標準為1300元

稅前工資五千八,個稅應該繳多少稅?

首先,清楚個稅計算公式 個稅 應納稅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工資減去起徵點3500就是應納稅額。在此,稅率及對應的速算扣除數如下表 5800的稅前工資,要交的個稅 5800 3500 10 105 125元。當月應繳個人所得稅 全部工資 2000 三險一金 x 相應稅率 速算扣除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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