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不要兩個女兒,現在想要我可以不給嗎

2021-09-15 09:17:34 字數 5780 閱讀 4423

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對子女有利的,可以不同意變更撫養權。

離婚後如果想變更撫養權,雙方協商不成的,對方可以委託律師要回孩子的撫養權。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另行起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子女撫養的司法解釋中的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因此,只要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利影響的,可以不變更子女的撫養權。

2樓:匿名使用者

由法院決定,如果你的生活環境有利於孩子成長可以不給

3樓:創作者

對方可以主張變更撫養權,但是需要符合相關條件,主要有:(一)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二) 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三) 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的。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

(四) 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4樓:犀利の饅頭

當時如果籤協議了就什麼都不用說了,如果沒協議,對方又有扶養能力的話很有可能會一人一個,還要看當時離婚是誰的過錯

5樓:文嗖嗖

可以,不負責任的媽媽

6樓:苦瓜煮魚

哪得看撫養權在誰手裡。

我們最近離婚的,女方說兩個孩子不要,現在想要孩子我不給她能行嗎?

7樓:表絢

1. 不管是否假的結婚證,你們已經處於事實婚姻的狀態,解除這種狀態,一樣需要解決孩子和財產問題

2.她是什麼原因堅持離婚的,這個要弄清楚,根據原因進行挽救。女人有外遇,多數是情感出軌,一般很難回頭,但呵呵,說句不好聽,很多時候女性婚內出軌,結局都不大好。

不是很清楚你們的具體情況,只能說,她現在是無法回頭的,特別是剛開始的幾個月內,屬於激情期,你的所有優點,都會被視而不見,而缺點則會被放大很多,她的出軌物件,任何優點都會被放大,任何不經意的關心都比你所有的努力要強。所以,就看她個人的自制力如何,如果自制力好,還能挽救,如果平時很強勢,或你很寵她,一般很難回頭。

特別是看她連孩子都不管,只能說,這種女人,呵呵,連家庭和孩子都可以置之不理的,人品真的不咋地,責任心更加沒有,勸你慎重考慮下,這種女人,很難說是好母親(好母親不會連孩子都不要的)。

現在,如果你還是決心挽救,如果沒有鬧開,就讓她冷靜下,可以兩人暫時分居,斷掉供給她的經濟**,讓她看看,沒有經濟**的狀況下,到底如何生活。

或者請家族的長輩幫忙勸說吧,說實在的,不看好你老婆肯回頭。

3.如果堅持離婚,也要對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費用進行協議安排,建議找個律師跟進下,畢竟是兩人孩子

8樓:儒德律師事務所

婚離了還是沒離?

已經離婚,登記離婚民政局是有離婚協議備案的,你們也是有離婚協議的,按照協議來辦即可。

沒有離婚,就是關於子女撫養問題還沒有達成一致,這樣就可以繼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辦理登記離婚的,可以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斷撫養權的歸屬。

9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的角度上說,既然你們已經離過婚了,離婚的時候她不要孩子,現你不給她孩子也不違法;從孩子的角度考慮,如果孩子是和她在一起更利於生活、成長,你就應該把孩子給她,畢竟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

10樓:番茄紅柿

一般情況孩子撫養一人一個,互不付撫養費,日常生活由有撫養權的一方負責,包括教育。除非可以證明女方不適合養孩子,如沒有收入無力撫養,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撫養子女,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具體如下,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

二、對兩週歲以上八週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優先考慮。

三、對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同時法院還會考慮雙方的經濟收入住房條件等因素來最終判決孩子的撫養權。

所以,如果孩子兩週歲以下的男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較小,孩子兩週歲以上八週歲以下的,應儘可能舉證自己撫養更有利於孩子成長。八週歲以上的,如能獲得孩子願意跟隨男方生活的意見,將對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非常有利。

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其二,從孩子的性別。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十歲,因為女方對於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為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從雙方的經濟條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其四,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帶著,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學也在該房屋周邊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11樓:高階炮彈

不知什麼原因,造成你們離婚的!據我推測,你若安好,女方豈會棄孩子不顧而離婚?是你看著碗裡的,想著鍋裡的,偷拿別人的吧?

希望還是將婚姻挽回吧? 若是女方因三者問題絕情另外,,,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最近離婚的,女方說兩個孩子不要,現在想要孩子我不給她能行嗎?我們最近離婚的,女方說兩個孩子不要,現在想要孩子我不給她能行嗎?這個還得看孩子大小和孩子的自願及雙方誰更利於孩子成長和經濟狀況等綜合判定

13樓:

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雙方可以協商,若不能協商,雙方就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可以起訴到法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如生活環境、工作條件、經濟收入、教育背景、小孩年齡等綜合情況來判決,總之,孩子的撫養權歸誰法院判決的依據和堅持的原則是判給最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的一方,除非一方存在特殊情形。因為你們有兩個小孩,所以實踐中法院為了公平,考慮孩子父母的情況,一般是平均分配,即儘量做到雙方一人撫養照顧一個小孩,除非雙方中有一方存在特殊情形。這裡的特殊情形是指長期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小孩、疾病、自身存在吸毒、賭博的惡習且屢教不改等行為。

14樓:

你們當時離婚,法院把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判給誰,誰就有權撫養孩子。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不給,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她只能通過訴訟的途徑來提出要求,但這個程式和時間都會很長

16樓:

說明你們的關係很一般,一個人在自己喜歡人面前會大膽的暴露自己不好的一面,如果他追求你的話,說明你們還在初級階段,這個時候遮掩是很有必要的,但如果你們很熟悉了,他還遮遮掩掩,那麼就是不信任你的表現了,因為敢於把自己缺陷暴露給別人而且很自然這需要很大的勇氣和信任

我要離婚了我有兩個孩子可女方都要,我想要一個該怎麼辦呢?

17樓:眠不覺冬

我認為,如果是這種情況下,你應該向法院提出起訴,起訴雙方每人帶一個孩子,這樣法院會判給你的。

18樓:離婚援助律師

根據法律規定,離婚時針對孩子撫養問題,主要考慮對孩子撫養更有利的原則來確定的,2歲以下的一般隨母親生活;2歲以下10歲以下看雙方誰對孩子撫養更有利(若以往的撫養情況,雙方的撫養能力等),以及一方存在不利於孩子撫養的因素(如家庭暴力等)10歲以上的會爭求孩子自己的意見。所以您可以運用法律來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19樓:匿名使用者

去法院打官司 一人一個孩子

要離婚了,有兩個女兒,我都想要,但是我現在都沒有工作,怎麼才能要到孩子呢?

20樓:匿名使用者

寶媽,好好跟老公談談,不要隨便就說離婚的,實在不行的話,就離婚,可以你離婚帶2個寶寶怎麼生活啊,如果男方要孩子,你很難要到孩子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沒工作要了孩子怎麼養了,這個問題很顯示啊,美媽孃家情況怎麼樣,只能讓孃家救濟下咯,另外讓老公按時出撫養費,不過以你這種情況男女雙方各拿一個孩子的撫養權可能性比較大

22樓:匿名使用者

您這樣的盲目要孩子, 將來一定會很苦的,而且小孩子不到白天,還沒斷奶,正常這時候男方是不允許提出離婚的,一定要好好想想,以後的路要怎麼辦。

23樓:匿名使用者

先跟你老公協商,既然他這麼不負責任,我想他也有可能不想要孩子。最好能把你跟他的談話錄音。

24樓:匿名使用者

只是你現在自己都養不活自己,怎麼能照顧好兩個孩子,還是跟寶爸好好商量,不到盡頭不要親言離婚

2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的狀況,那你一定要跟你孃家的人商量,把真實的想法和實際的情況告訴他們,讓他們跟你一起分擔,祝你幸福!

26樓:匿名使用者

唉,你沒有能力,法律上你是佔不住腳了,但是老二不到百天一定是歸你了,但大的,恐怕要不來。

27樓:匿名使用者

老二不到白天如果離婚肯定會跟著你,如果兩個孩子都要,自己沒有工作估計夠嗆,再說你要孩子怎麼養

2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經濟基礎的話是很難爭取到兩個孩子的撫養權的,協議的話一個帶一個差不多,還有就是男方強烈不願意要

29樓:匿名使用者

祝寶寶健康成長 寶媽媽越來越美麗 每天都有個好心情

30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孩子,好好考慮一下吧,照顧孩子必須要經濟條件的,不然養不活他們你自己的生活也會成問題,和你老公好好聊聊,看看能不能挽回,為了孩子,大家都忍一忍,等到你能夠出去工作,能夠養活孩子再說吧,

31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離婚後,如要孩子,首先要解決自己的生活問題,沒有錢的話很多事情都不好辦,還是先儘快找一從工作來的實際

32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去法院了,可以多要一些撫養費,只有這樣了,法院會根據情況判的

33樓:杏林醫話

註定你是要辛苦了,可憐的媽媽。

如果毅然決然選擇離婚,那麼你的路會非常艱辛;

建議等老二大一點,再作打算,另外這期間你們要儘量往好的方向去努力,而不是熬日子等待離

婚。如果婚姻轉危為安那麼就還是幸福的一家人,如果實在不行,那這期間也要做到相敬如賓,畢

竟夫妻一場,難道路人都不如嗎?等子女懂事了,大人就可以脫開身做事了。

34樓:匿名使用者

老二可以跟你,但老大不可能,沒有工作能力是很難得到兩個孩子的。

35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離婚。只要你有經濟實力。

36樓:感恩的心

夫妻生活在一起肯定有矛盾,不要離啦。帶著兩個孩子,老二又那麼小,你又不能找工作,怎麼生活呢?你還年青,也不可能不結婚吧?

如果再婚,或許你能找到愛你,對你好的丈夫,但絕對為能為你孩子找到象他們親爸爸那樣愛他的繼父!所以,基於現實考慮,也為著孩子的將來,你不能輕言離婚!

有許多人認為離了婚是解脫,其實離婚後的難處比不離婚時所遇到的難處大多了。只不過事情已到那個地步,沒有後悔藥吃而已。

所以,當趁著今日,想辦法改善夫妻關係,而不是急著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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