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老公的父母給老公買了房子,寫的是我們兩個人的名字,婚後我們共同還貸款,請問按照新婚姻法房子是不

2021-06-24 17:39:03 字數 2814 閱讀 5353

1樓:藍色么訛兒

(一)新婚姻法,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end(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係儲存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係,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end(三)新婚姻法,雙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end(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購買房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對於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也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予分割。

end(五)新婚姻法,以父母名義買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二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此時,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於父母,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end(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買的房屋,房產如何分割?

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對於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後,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以上便是新的婚姻法中對離婚房產如何分割的新規定,面對越來越多的物質人,新的婚姻法目的在調整社會中人們偏離正軌的價值觀。最後,新婚姻法中離婚房產如何分割,怎麼分割房產新的規定解釋就到這裡。如果還有疑問的話,那就需要諮詢專業的人士來解決了。

以上回答只做參考 還請到當地律師事務所諮詢 專業人士 謝謝

2樓:好問手機律師

視為你公婆對你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有你一半。

結婚前老公父母給8萬首付買房子,婚後辦理的房產證,我們兩個人的名字,他工資還貸款我工資存了下來,現在

3樓:麥豆戀

現在的婚姻法變了、 只要你們有結婚證、且房子是你們辦理結婚證以後辦理的房產證、不管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都一樣、到最後房子會判給誰誰也說不在、要看法院呢、、

只要是辦理結婚證以後過戶的房子就是你們婚後共同財產、、

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都是按房產證上的名字來決定歸屬,所以肯定有你的一半。他父母出的首付應該視為老人對子女的贈予。

5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肯定有你的一部分,按照法律上來說不管中間過程,房產會按價值均分。

6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肯定有你的,這方面可以諮詢律師

7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人的名字就是婚後買房子 是共有的 個人一半

婚前老公父母付的首付,房產證的名字是老公的,我們領了結婚證,婚後我和老公一起還貸款

8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情況,房子男方婚前購買,又登記在男方一人名下,這是男方婚前個人財產,產權權益屬於他自己,和你無關。

一旦離異,房子歸男方個人所有,和你無關。但是婚後支付貸款金錢,屬於婚後共有財產,所以~~你可以得到婚後還貸數額的一半,以及自婚後還貸起,該住房增值部分權益,你也有一半!

以上是新婚姻法具體解釋。

9樓:舊事如夢醉

婚前首付以及你老公自己還貸的部分 是他的個人財產 婚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房產證上不加名字你們離婚的話,你可以取回你們婚後還款的一半;加上你名字的話,除了這些份額,還可以享受房產增值,基本就是除了首付另算,房屋 一人一半。

10樓:匿名使用者

搞不明白,怎麼感覺都是衝著房子結婚的,太勢利可是不會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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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提供專業回答 如果房產證頒發時間早於結婚登記時間,則該房為男方婚前財產,因房產證的日期能確定產權歸屬,不需要財產公證.反之,如果房產證日期晚於結婚證日期,則該房為婚後共同財產.假設房產證日期早於結婚證日期 女方父母給了3萬買了房子,又借給1.5萬元幫男方裝修,女方必須提供相應證據證明,離婚時由...